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官网网址:http://www.chinabx.gov.cn/art/2019/5/20/art_20110_715764.html)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官网网址:http://www.nqs.gov.cn/nqs/pmain/3/20190520/162735116581486.html)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选调公务员公告。

(官网网址:http://www.swsdj.gov.cn/swsdj/gggs/201905/40082a72f6554dc69a0541404ac5a562.shtml)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数量及岗位

选调范围: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管理人员)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不含)以下人员;

选调数量:24名;

选调岗位:选调岗位、具体职位等参见附件1《2019年宾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及《2019年宾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中设置的资格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全日制学历不低于大专;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副科级(不含)以下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除外);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或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等不符合转任其他有关限制性规定的;

(四)在县级机关设置服务期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含试用期);

(五)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共设置4类岗位24个具体职位,考生报名时先报岗位,在考察环节结束后,由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在所报考的捆绑岗位中选择具体工作单位和职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报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选调职位具体要求的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公共邮箱bxwzzb515@163.com(登录密码zzb515)自行下载《宾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等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受理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17:00止,报名邮箱bxwzzbgwy@163.com。(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对于发送到公共邮箱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开考人员比例大致按照1:3掌握。笔试不设定范围,不指定培训机构,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准考证于2019年5月31日15:00-17:00在宾县迎宾路1号县政府主楼515办公室发放,考生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外地考生也可于笔试开考前一小时在考场外领取。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次日,根据公布的选调基本条件、岗位要求和考生志愿等,统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考生需提前准备齐全选调相关证明材料并须本人到场提供,避免多次往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或有关规定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9年6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含笔试、面试两项,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五)考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等额考察人员。严格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环节开始前后,如有考生退出选调,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调转。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报名及咨询电话:0451-55009973

附件:

附件1:2019年宾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本公告由宾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宾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0日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5)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决定面向内地省区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以编定职、以职定人的原则;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投身边疆建设,助力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第七师干部队伍。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共66个(含5个事业编岗位),工作人员86名。其中:

(一)县处级正职领导岗位2个,共2名;

(二)县处级副职领导岗位11个,共11名;

(三)科级正职领导岗位18个,共18名;

(四)科级副职领导岗位9个,共9名;

(五)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25个,共42名;

(六)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个,共4名。

具体选调岗位详见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兵团第七师为正厅级单位,所属团场为县处级单位,对于选调到第七师工作的优秀干部,有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三、选调对象

公务员岗位须为内地省区市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事业单位岗位须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19年5月1日。

(一)作为正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县处级正职或担任县处级副职职务2年以上;

(二)作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县处级副职或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三)作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正科级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四)作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副科级或担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五)作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符合新《公务员法》规定的晋升资格和条件;

(六)作为事业单位岗位干部人选的应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四、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具有公务员身份,选调处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选调科级领导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1989年5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身体健康;

7. 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以上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5. 具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省区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6月8日。主要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 登录兵团第七师门户网(http://www.nqs.gov.cn)下载《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2. 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 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通过传真或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传真:0992--6687435,邮箱:185521955@qq.com)。电子版材料以“个人姓名 岗位代码”为文件名,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职位可多选多报,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报考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6月15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谈

面谈时间拟定于2019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第七师机关(对参加面谈人员报销往返交通食宿费1000元/人)。主要采取提纲式面谈,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兵团工作的意向等,满分100分,考官5-7人,面谈时间为15分钟左右,视面谈人员谈话情况适当增减。

参加面谈人员需在面谈前1天携带《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兵团第七师(地址:新疆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兵团第七师机关)进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两张2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四)体检

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委托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体检费由兵团第七师承担。

(五)考察

1. 考察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为1:1;

2.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 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面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程序报批后,在兵团第七师政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政策保障

选调人员待遇保障按照《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兵党组发〔2018〕39号)精神执行。

(一)按照选调人员级别,在住房规定标准面积内,提供周转房1套。选调干部一人入住的,5年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有存量集资房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购买集资房,在七师工作满5年后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不符合申请购买集资房条件或无意购买集资房的,给予正处级20万元、副处级15万元,正科级及以下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调离七师的,需退回享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配偶、子女可以随迁。随调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配偶子女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的绿色通道政策;本科以下学历的,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可以帮助推荐到企业适当的岗位工作。到企业工作的配偶、子女,第一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

(三)子女按照新疆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在疆报名参加高考。报名条件为: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选调到兵团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在高考前一年9月1日前学籍转入自治区普通高中并连续实质性就读(2018年自治区政策供参考)。子女在兵团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享受兵团职工同等政策。

(四)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体检费用、首次进疆交通费。配偶子女未随迁的,每年所在单位报销1次配偶、子女进出疆交通费用(限10000元以内)。

七、纪律要求

(一)第七师纪委监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2--6687506 0992--6687835,咨询时间为: 北京时间10:00--20:00。

传 真 号:0992--6687435

电子邮箱:185521955@qq.com

通讯地址:新疆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邮编:833200。

附件:1.《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省区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6)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选调公务员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哈尔滨市宾县县直机关选调24人)(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公开选调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4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和纪律观念强;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同意放弃原职务职级,按照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重新安排工作。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9年5月1日。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一般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基层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zzb3366733@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公务员 姓名 手机号”,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报名材料(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不退回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公务员 姓名 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2、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大院市委办公大楼市委组织部503室,联系人:吴丽娟,0660-3366733,邮政编码:51660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部办公室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退回)。

(二)考试

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来汕尾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排名前12名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最终取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4名体检对象。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4名考察对象。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拥有本次选调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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