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的四种条件(收养孩子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民间也叫领养就是别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领来家双方分别称为养子女、养父母没有孩子的可以收养两个孩子,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可以再收养一个,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收养孩子的四种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收养孩子的四种条件
收养,民间也叫领养。就是别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领来家。双方分别称为养子女、养父母。没有孩子的可以收养两个孩子,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可以再收养一个。
根据《民法典》规定,想收养孩子家庭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
二是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孩子的能力;
三是年满三十周岁;
四是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犯罪记录;
五是没有不适于孩子生活的疾病。
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父母及近亲属的法律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收养之后又弃养的,属于遗弃罪。
收养之后,原父母来要回孩子的,由双方协商决定;孩子超过8岁的,由孩子自己决定。
收养人不履行收养义务,甚至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原父母有权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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