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相思入骨的情话(入骨相思知不知)

爱一个人相思入骨的情话(入骨相思知不知)(1)

原创 初阿九

每一次出任务回来,我都会练会剑,琢磨一下几招将对手打倒的,哪一招一式是失误的,又或者怎样才能更快将对手至于死地。

所以,在杀手组织里,没有人敢惹一个叫玲珑的女子,而我就是玲珑。我的外形最为柔弱,像个弱女子一样没有杀伤力,但事实是,我的剑术是整个杀手组织里最高的。

我们的组织在江湖上赫赫有名,江湖上都称呼我们为无声,无声组织,可以在悄无声息中将对手置于死地。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要有人出的起价钱,我们的首领就会接任务,然后让我们去完成。如今,我的剑术越来越高,只有他们完不成的任务才会让我去接。而通常这些任务都九死一生。

我越来越不想出任务,越来越怕死,因为,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我怕我见不到他。

他没有武功,是个普通人,甚至还有点笨,可我喜欢他身上的那种温暖的力量,这是一个杀手最忌讳,也最渴望的东西。

认识他纯属偶然。

那日,我奉命去杀宁王府全家,有人得到消息说他向羌人传卖朝廷信息,朝廷有人出钱买命,宁王一家,一十八口人命。

原本这种没有难度系数的任务不该我接,但那日组织里都去执行任务了,只有我是闲着的,我便没有推掉。

有消息称击杀当天,士兵会被调走,我可以更快解决。任务进行的很顺利,宁王府里除了仆人和丫鬟,便只有几名侍妾,一位夫人,两个孩子,算上仆人丫鬟一起,刚好一十八条人命。

我完成任务,走在街上,清晨的初夏还有点凉意,被风一吹,驱走了不少心头的恶心和疲惫感。

街上人都还没醒,偶尔有做生意的挑夫刚开始奔走。

我找了一家店铺,放下银子,拿了一套衣服,将身上充满血腥味的衣服换下来,又清洗了一下自己。做完这些,天已经放亮了。

在一家馄饨店前,我要了一碗馄饨,透过碗里的热气,我看到街角的他,一身蓝布衣裳,正扶起一个因为摔倒而哭泣的孩子。他不停的伴着鬼脸,一直到将那个孩子逗笑。

我不知怎么了,嘴角也不自觉的上翘,他仿若察觉到什么,抬起头冲我礼貌的一笑。

我低头吃馄饨,他走过来,礼貌的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没有位置了!”

我不置可否。

我喜欢他身上的那种温暖的感觉,让人不自觉的想要依靠。

我问他为什么要去扶那个小孩子?他可以自己起来。

他说,“小孩子摔倒了,受了伤,我不能让他不受伤,但我可以让他笑一下,这样或许就不会那么痛了。”他又补充“其实,你笑起来很好看!”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有亮亮的东西在闪,让我不自觉的想要抓住。

后来,他告诉我,他叫顾岚,我亦回应,玲珑!

他还说,只要在这条街上,就能找到他。他似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后来,我只要出过任务,都会看看他,或远,或近。或者聊天,或者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只有这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生活是有希望的。

我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已经到了每时每刻都想见到他的地步了。这对一个杀手来讲很危险!

我不想将自己陷于危险之中,所以想他的时候我就练剑,可停下来的时候就更想他,我开始控制不住自己了。

堂主今天找我,让我去完成一项非常难的任务,刺杀西域来使,这个西域使者剑术高超,而且身边还有八大高手,组织里我是最被看好的一个,所以,我去最有可能完成,而先前去的几波,都是有去无回。

我接受了挑战。

我扮成一名舞女混迹在迎接来使的队伍里,没有人察觉出异样,我的外形娇小,容貌秀丽,和舞女站在一起,没有什么区别,大概唯一的区别就是我的腰带,那里面藏着一把软剑。

那把软剑从我做杀手开始就跟随我,不知道尝过多少人的血,今天又要增加一个人的血。

刺杀开始时,来使还是警觉的发现了,消息不错,他的剑术的确很高,我们几乎打了个平手,但我更多了一丝活下去的希望,是顾岚给的,我想再见他一面。

最后一剑,他刺到了我的右边肋骨,而我,刺入了他的心脏,他眼神突兀,似有不甘,而我将剑拔出,转身踉跄离开。

我一身是血的找到了顾岚,他看到我一身血又惊又痛,眼神里还有一丝决绝。

我告诉他我好想他,我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一起晨钟暮鼓,看花开花落。我告诉他这次的任务成功了,再有一次,我就可以退出杀手组织,和他永远在一起了。

可是我们永远不能在一起了!

我听到了匕首刺入身体的声音,血液自我们两个人身体接触的地方蔓延,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他却抱紧了我,像是要将我揉进身体里。

在我昏迷前,我听到了他的呢喃,他说对不起,他说他是宁王的儿子,那日出门办事才躲过一劫,他后来知道杀他们全家的杀手叫玲珑,而那个玲珑就是我。

他为了今天,已经筹划了好久,这是个机会,对于不会武的他来说,这是最好的机会。

他抓住了,可是,在最后一刻,我感受到他抱我越来越紧,我还听到他说“玲珑,对不起。我喜欢你!”

再后来,世上便没有了一个叫玲珑的杀手!

但却多了一个叫做念玲的杀手,打起架来不要命,他是被破格收入杀手组织的,据说堂主是在办事回来的路上捡到他的,那时,他醉的不成样子,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他抱住堂主的腿不松手,要求堂主收留他,醉醺醺的说着胡话,说要体验杀手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堂主无奈,就收留了他,开始给他非人的训练,他都挺过来了。这令堂主刮目相看。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成为了组织里顶尖的杀手,不到不得已,他已经不必出任务。

据说,见过杀手念玲的人都死了,只有陈瞎子还活着,但瞎子看不见,看不见他长什么样,但却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生活还在继续,只有陈瞎子知道顾岚在玲珑死后就一直买醉,直到遇到了堂主,成为了念玲!

顾岚就是念玲!

念玲最喜欢喝馄饨,南巷王记馄饨,透过碗里冒出的热气,他观察着这个世道。

每个月,他都会去郊外,那里有座坟,那里面埋着他最重要的人,墓碑上写着,“爱妻玲珑之墓”!

年复一年,一直这样持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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