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最新各级教师工作量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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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最新各级教师工作量标准出台)

最新中小学教师工作量

你知道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官方参照标准是多少吗?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课时以上。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人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

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5.5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

6.200个人以上500个人以下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7.2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临颍县教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临教办〔2021〕118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豫人社[2017]60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2018]9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 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就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岗位工作量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

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以周教学课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其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经教代会同意后,学校可结合实际,将晨间活动、班队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及与学科相关的早、中、晚辅导等计入周课时数(每天不超过2课时,每周不超过5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 计入的具体办法。

(一)小学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6节, 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18节, 其他学科20节。

(二)初中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2节 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14节,其他学科16节。

(三)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英语 12节,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4节,其他学科16节。

(四)幼儿园教师工作标准为20个活动或课时。

(五)各学校可根据本校的班级情况、学生情况等因素调整岗位工作量标准。

二、中小学校级领导岗位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校级领导除了完成自己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外, 认真执行规定的教学计划,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积极承担足够的周课时数,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校级领导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校级领导岗位周课时数具体要求:正校级领导周课时数不少于该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的1/2,12班规模及以上学校的正校级领导周课时数不少于该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的1/3,24班规模及以上的正校级领导和负责重大工程建设、学校搬迁、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等原因的正校级领导暂不能任课的,须填写《校级领导干部任课审批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报局人事股经局党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暂不任课。副校级领导周课时数不少于该学科专任教师的2/3,学校规模18个教学班以上的副校长可酌情减少任课课节。

三、中小学非教学岗位工作量标准

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数量,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和教辅岗位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所在单位核定编制数的10%(高中不超过12%)。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和教辅岗位原则上由学校教师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和教辅岗位的工作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按照岗位性质制定任务书(兼任的每周可折算1一4个课时数)。

四、中、高级岗位工作量标准

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所任教学科中须有一门与职称专业名称相同。并必须承担足量的教学任务。没有达到岗位工作量标准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2年没有达到岗位工作量标准的降低相应的岗位等级;连续3年没有达到岗位工作量标准或其他情节严重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初级职称岗位工作标准,参照以上中高级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执行,未达到岗位工作量标准的,按以上要求处理。

五、其它相关要求

(一)教职工必须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要突出以岗位工作量标准为主的考核要素。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周课时数不足的教师,按不足课时的比例扣减绩效工资或降低岗位等级,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无特殊原因岗位工作量标准不足,又拒不接受学校分配其他工作的,年度考核不得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超课时或承担其他工作的教师,可计入超课时工作量标准,增发绩效工资,并在职称评审和评优表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每学年初,各学校均要填报全体教职工的任课和工作标准情况,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对校级领导和中、高级教师的任课情况、周课时数进行长期公示;乡镇(街道)中心校对本乡镇的校级领导和中、高级教师的任课情况、周课时数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存入学校和中心校的教职工管理档案并上报备案,作为教师岗位调整、职称晋升、评优表先、选拔任用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填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如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1年7月12日

老师看过来,最新版本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来了

陈老师实验室2022-09-09 08:26发表于 湖北

开学后,教师们都非常关心自己的工作量,那么在双减的大背景下,教师的工作量如何计算,今天为大家分享两个地方政府于2022年颁布的文件,为大家做参考(科学教师工作量已标红)

关于句容市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管理标准的意见(修订)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投身一线课堂教学积极性,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巩固县管校聘改革成果,适应我市教育发展新形势。现对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任教师的工作量以周教学课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其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在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教职工“生师比”范围内,学校可结合实际将晨间活动、班队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及与学科相关的辅导等工作计入教师总工作量。

二、专任教师周课时标准

(一)小学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4-16节,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科学、体育16-18节,其他学科18-20节。

(二)初中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10-12节,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12—14节,其他学科14-16节。

(三)普通高中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0-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12-14节,其他学科14-16节。

(四)职业学校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主干专业课(周学时4节及以上)、转段升学课程10—12节,其他课程14-16节,阶段性实训课20-24课时。

(五)幼儿园教师工作量每周为15~20个活动,幼儿园专任教师必须为带班教师。

(六)周课时数标准是以标准班额计算,班额不足的学校应适当增加课时数。班额标准为: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小学班额40—45人;初中、普通高中班额45—50人,职业学校班额35—40人。

三、中层干部周课时数标准

(一)中层正职的周课时数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中层副职的周课时数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学校中层干部职数应严格控制在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的10%以内(或经批准设置)。

(二)中心小学下属的校区校长的周课时数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校区规模在12班及以下的管理干部的周课时数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12班以上的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四、学校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由学校结合实际按照岗位性质制定任务书,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发放绩效。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总数分别不得超过所在单位核定编制数的30%、10%、15%、15%、15%。

五、校(园)级领导要认真执行规定的教学计划,坚持教书育人,任教学科要与自身的专业专长相一致,要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学科等相一致。正校(园)级领导可视情况安排兼任课务,副校(园)级领导必须按照规定担任本专业学科教学,周课时数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所任教学科中须有一门与职称专业名称相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后,主动申请转岗教师可跨学科教学)。普通高中选考学科教师任教学科可根据学校选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职业学校教师任教学科可根据学校专业开设情况进行调整。对于学生数在30人及以下小学班级,低段实行语文、数学包班,高段严格按照工作量执行。

七、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必须承担满课时数的教学任务,任教学科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相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后,主动申请转岗教师可跨学科教学)。学校确定教师任教学科时应充分考虑教师的学科背景和教师资格证学科,逐步实现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科与任教学科相符。

八、岗位设置中,承担足量的教学任务和本通知的第六条规定均作为必要条件,教师如不在教学一线则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九、教职工必须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专任教师担任职称专业学科课必须满课时数,其他课时计入工作量,教师工作量不低于学校平均工作量。对因个人原因周课时数不足的教师,按不足课时的比例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含13月工资)、政府促进教育发展改革奖,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无特殊原因,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接受学校分配其他工作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超课时工作量或承担其他工作量的教师(含行政人员),应按超课时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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