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女醉驾拖行人一案怎么判决(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

7个多月前的夜晚,湖南娄底一女司机肖某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宝马机动车,追尾一辆二轮电动车后逃逸,致使女子谢某被拖行约一公里直到被交警截停,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7日,记者从被撞女子谢某家属处获悉,谢某今年1月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康复科治疗,目前还不能开口说话和下地行走,该案将于4月11日开庭审理。

宝马女醉驾拖行人一案怎么判决(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1)

2022年9月,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曾发布警情通报,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

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宝马女醉驾拖行人一案怎么判决(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2)

“今年1月份,妻子从重症监护室转到康复科治疗,目前还不能开口说话和下地行走,吃饭也不能自主进食。”4月7日下午,被撞女子谢某的丈夫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接到法院工作人员通知,该案将于4月11日上午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周先生聘请的民事代理律师薛女士表示,她将依法为谢女士争取相关民事赔偿权益。

来源 | 极目新闻

责编 | 杨楚滢

编辑:杨楚滢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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