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蓝心表白大队长(听说你要嫁给刘队长)

《真正男子汉》第二季2017年1月19日晚上,芒果台《真正男子汉》第二季收官刘队长站在张蓝心的对面说要告别的时候,看向面前的张蓝心,而这时张蓝心的目光转向了一边,而此时其他人都是直视刘队长的刘队长说完要告别之后,轻呼了一口气,表情有点鼻子一酸的感觉,像是忍住要掉下的眼泪当两位班长跟大家告别的时候,他站在帐篷后面,眼望着大门口,这个死都不怕的硬汉,此刻脆弱得像个孩子热心网友纷纷起哄,“在一起”的呼声不绝于耳,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张蓝心表白大队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张蓝心表白大队长(听说你要嫁给刘队长)

张蓝心表白大队长

《真正男子汉》第二季

2017年1月19日晚上,芒果台《真正男子汉》第二季收官。刘队长站在张蓝心的对面说要告别的时候,看向面前的张蓝心,而这时张蓝心的目光转向了一边,而此时其他人都是直视刘队长的。刘队长说完要告别之后,轻呼了一口气,表情有点鼻子一酸的感觉,像是忍住要掉下的眼泪。当两位班长跟大家告别的时候,他站在帐篷后面,眼望着大门口,这个死都不怕的硬汉,此刻脆弱得像个孩子。热心网友纷纷起哄,“在一起”的呼声不绝于耳。

张蓝心的目光转向了一边

有时间的时候,我也看《真男》,因为我也是一名“军嫂”, 我爱人虽然对我呵护有加,但对部队的事情,都是“不该说的不说”,也要求我“不该问的不问”,我想通过这个节目,试着去了解爱人的体会和感受。

节目中,刘队长这位被委内瑞拉国防部长亲自授予猎人勋章的中国军人和张蓝心直率爽朗的性格、敢于吃苦的品质,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但“嫁给军人,就是半个兵”,要成为“军嫂”,以下几个问题很有必要了解一下(请原谅我三句不离老本行/微笑)。

    恋爱了?打报告!

    按照《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如果张蓝心和刘队长确定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根据网上资料显示,张蓝心的国籍是中国,但现在很多艺人都加入了外国国籍,如果张蓝心也加入其他国家国籍,那他们肯定“没戏”了,因为按照《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要结婚?打报告!

      如果刘张二人要结婚,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刘队长部队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拿到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才能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没有这个《证明》,民政局是不会受理的。节目中,刘队长是上尉军衔,对应级别是营或连职,所以由团级政治部门审批就可以了,如果他们结婚时刘队长晋升为团职干部,那就要报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

      另外,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人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也可酌情允许结婚。

        要离婚?你说了不算!

        这是不吉利的话,但该说我还得说。军婚当中,如果军人一方要求离婚,领导会视情进行调解;如果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才能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配偶一方(非现役军人)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后,政治机关会出具证明让你们去办离婚手续;但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则不得出具证明,除非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想“撩汉”?悠着点!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判的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破坏军婚罪判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罚更重,这是法律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

          长期通奸构不构成破坏军婚罪呢?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四个案例》的通知(1985年7月18日法(研)发[1985]16号)中,对案例四中的“赵松祥破坏军人婚姻案”,最高法认为:“被告人赵松祥明知马玉兰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已构成破坏军人婚姻罪。由于过去在审判实践中对属于这种情况的案件可否适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在理解上不够明确,当时未予定罪的,现在不必重新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在办理破坏军人婚姻案件中遇到类似情况的,应当适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判处。”当时施行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内容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我个人认为,因与现役军人通奸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构成破坏军婚罪。

          现役军人的配偶能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的主体呢?按国家现行法律,除对方配偶也是现役军人的情况外,暂时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的主体。对这个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也有两种主流观点。一种观点是:不能。其理由是,从破坏军婚罪的立法精神上来看,刑法259条的目的是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如果把其配偶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就等于没有保护军婚,有悖于立法精神。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可以。其理由是,破坏军婚罪是男女双方必须密切配合方能实现的一种犯罪,没有现役军人配偶的配合,犯罪就不可能实现,所以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观点(请不要我这个“军人的配偶”/害羞)。因为从法理上看:根据共同犯罪理论,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并具有共同的行为,即构成共同犯罪。在破坏军婚罪的案件中,绝大多数破坏军婚案中的男女双方,主观方面,不但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且互知对方婚姻状况;客观方面,男女双方共同实施了同居、结婚等行为。这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特征,且这类共同犯罪双方又是以共同的情感、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从立法上看:根据刑法第259条的规定,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男女双方实施了同居、结婚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既可以是一般公民,也可以是现役军人。(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结婚。这里的“明知”,既可以理解为明知他人是军人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同居,也可以理解为明知自己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由此可见,根据刑法第259条的规定精神,法律本身并没有排除追究军人配偶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从实践上看:追究军人配偶破坏军婚罪的法律责任是非常必要的。在部分破坏军婚罪案件中,现役军人配偶本身行为不轨,甚至主动调情勾引他人,导致自己的家庭婚姻破裂。对这类现役军人的配偶,如果一概不予以惩处,就算对非军人配偶的一方再严厉,也不可能有效地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反而可能会让现役军人的配偶有恃无恐,对巩固现役军人婚姻关系极为不利,就达不到法律特殊保护军婚的立法目的。

            我眼里的军人

            在此,我推荐解放军报1月15日的文章《与兵哥哥打电话的那些事》,不得不说,军报越来越接地气了。原文如下:

            听说世界上有3种男朋友:会撩妹的,不会撩妹的,以及兵哥哥。

            兵哥哥能独树一帜,自成一派,想必一定有“骨骼清奇、天赋异禀”之处。作为小时候仰慕解放军叔叔、长大后偷拍天安门广场上国旗护卫兵的“重度军迷”,当我如愿以偿拥有了一名军人男朋友时,心情激动得不要不要的。

            如我所愿,兵哥哥确实有爱心,很勇敢,够忠诚,只是我没有想到,他还做到了——让我哭笑不得。

            就拿打电话这件事来说,没有恋爱前,我幻想与男朋友打电话的情景是这样的:

            我:“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吧,晚安,再见。”

            兵哥哥:“好的,晚安。”

            我:“你怎么不挂电话?”

            兵哥哥:“你先挂。”

            我:“不嘛,你先挂。”

            兵哥哥:“乖,还是你先挂。”

            ……(然后继续腻歪)

            然而,现实却是这样的:

            我:“今天就聊到这里吧,晚安。”

            兵哥哥:“早点休息,再见。”

            我:“你……”

            嘟嘟嘟……

            什么?这样就结束了?我拿着电话发呆半天,依然不敢相信兵哥哥居然如此干净利落地挂断电话。

            很好,做得够漂亮!对着手机翻了一万次白眼后,考虑到兵哥哥没有追求女生的经验,在军校读书、在部队工作也很少接触“情感鸡汤”,我决定开诚布公地和他谈谈这件事。

            我:“为什么每次都是你先挂电话?”

            兵哥哥:“啊?说完了不就挂了吗?”

            我:“可是你先挂以后,我一个人听手机的嘟嘟声很难过的。”

            兵哥哥:“噢,那下次你先挂。”

            听到这话我心里暗爽,小子不错嘛,终于上道了,笨是笨了点,好在还是可塑之材。

            下次和他打电话,我居然开始隐隐期待快点挂断电话,验收一下兵哥哥的学习成果。

            我:“今天就聊到这里吧,拜拜。”

            我等待着,那句“你先挂”的出现。

            兵哥哥:“噢好吧,早点睡,晚安。”

            过了几秒钟,兵哥哥没有挂断电话,也没有说我想听的“你先挂”。

            我:“你怎么没有反应了?”

            兵哥哥:“我在等你挂电话呀。”

            我的内心有一万只蝴蝶腾空而起,旋转,跳跃。我闭着眼,忍着狂喜说:“你先挂。”

            我想下一秒,就会迎来兵哥哥的“不嘛,你先挂”。再训练一下,日后有望升级成“不嘛,宝贝你先挂。”可——

            兵哥哥:“噢,好。”

            嘟嘟嘟……

            一口老血从我体内喷薄而出,气不打一处来的我马上给兵哥哥回拨过去,机关枪扫落叶一顿数落。基本能想象到电话那头兵哥哥一脸无辜、不知所措的傻样。

            公众号里的“情感专家”告诉我,男朋友爱你的表现是:给你买买买,送你所有色号的口红,记得所有纪念日,秒回你的微信,不主动挂断你的电话……这些,我的兵哥哥好像都没有做过。

            这个没有看过“追女孩攻略”,不会撩妹,情商低到马里亚纳海沟的家伙,只会在天还没亮的早晨去火车站等我,只会用红色水笔在A4纸上画蹩脚的玫瑰送我,只会在没有女卫生间我只能去男卫生间时为我守门。

            他所表达的一切,都只是源自他内心最本真的想法,虽然傻傻的,虽然不完美,却质朴无华。

            或许兵哥哥都是这样的吧。曾经他们“宁可自己受苦,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现在他们“宁愿晚婚晚育,也不欺骗女孩感情”。想想还真是,令人感动。

            在这个“套路”横行的社会,有太多人披着各色外衣,不以真面貌示人;有太多人为达目的,用尽各种手段。但是有一群人,始终以阳光般明亮、海水般清透的样子存在,这便是中国军人。他们不仅有钢铁般的意志,烈焰般的激情,还如山巅的清风、河谷的江流,用一腔热忱保家卫国,用一片真心对待他人。这道“长城”,让每一位平凡如我的普通国民感到安宁、踏实。

            兵哥哥还是一如既往,只会傻傻地说,“吃饭了吗”“睡得好吗”“你真好看”“嘿嘿,我喜欢你”。

            嗯,我也喜欢你。


            而我和我爱人的画风是这样的:

            我和儿子迎接演练归来的爱人

            我们一家三口的某个周末

            老公(我平时都叫他“哥哥”)被我“调戏”后的回应


            作者简介

            文丽琼,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手/微/Q:15O771168OO。

            擅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等诉讼业务及公司并购、新三板挂牌、改制重组上市等非诉业务。先后担任广西教育学院、广西世纪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咪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上元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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