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之死是谁使的反间计(功到雄奇即罪名)

1630年9月22日,46岁的大明崇祯朝兵部尚书、蓟辽督师袁崇焕(约略相当于今之国防部长,北部战区总司令),在北京西市口被磔刑(凌迟)处死。

史上流传着袁崇焕《临刑口占》这首诗——

袁崇焕之死是谁使的反间计(功到雄奇即罪名)(1)

袁崇焕像一

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

至今读来,令人不胜唏嘘。

和南宋高宗杀岳鹏举(飞)一样,崇祯杀袁崇焕同样被后人视为“自废社稷”之举。和岳飞之死的历史记载一样,正史忽略了他们就义时的史实细节,而稗史则记下了袁崇焕被杀时的惨烈情景:

后人最喜引用的,是明末清初无锡人计六奇《明季北略》里的记述:崇祯以以“商议军饷”为名,将率九千残兵与十万余大清精兵、在北京城外激战的袁崇焕骗进城里,“著锦衣卫拏(ná捆绑——逍逍客按,以下括号内注释同此)掷殿下。校尉十人,褫(chǐ剥夺)其朝服,杻(chǒu手铐)押西长安门外锦衣卫大堂,发南镇抚司监候。”意即,袁崇焕被剥掉官服,身受手铐等刑具,押送到锦衣卫大狱。

另一位更著名的清初文史学者张岱在他的《石匮书后集》记载:“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luán切成碎片的肉)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噉(dàn吃)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niè咬吃),(袁崇焕)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将身首已经分离的袁崇焕的脑袋,传行示众,以儆效尤。

袁崇焕之死是谁使的反间计(功到雄奇即罪名)(2)

袁崇焕像二

袁崇焕之死,在中国历史的长廊里至今回响不已。我以为,1630年9月22日对袁崇焕的千刀万剐,意味着大明王朝的灰飞烟灭万劫不复。

此刻,袁崇焕坚守辽东经年,督师蓟、辽、登、莱和天津军务,在与后金努尔哈赤、皇太极的多次军事斗争中已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北京解围的胜利,可以说为大明立下不世之功。

有关袁崇焕冤案形成原因,历来莫衷一是众说纷纭。

历史学家各有结论。窃以为,原因有六,第一,崇祯皇帝灭国在即,虽欲励精图治,怎奈心小力欠,决策失据,胸无主见,羁统乏力,最终导致猜忌构陷枉杀“柱国”统军元帅袁崇焕事件发生,崇焕死,则大明亡;第二,有什么样的君王,就有什么样的朝臣。崇祯上台后虽果断清除了魏忠贤阉党势力,但朝堂有大量阉臣继续执政,甚至大量充当监军阁僚,最著名的魏忠贤遗党如王永光、史褷、高捷、袁弘勋等,他们亲近崇祯,谎报军情政情,谄上欺下,颐指气使,导致朝政若明若暗,时好时坏,这些人对袁崇焕助力崇祯清除魏忠贤深怀不满、不信由来既久,家国无算,除掉政敌才是唯一。他们诬陷“诬其引敌胁和”,“纵敌拥兵”,“市米资敌”(与后金互贸,以粮易马),“将为城下之盟”《明史·袁崇焕传》;第三,皇太极采用下属献策,巧用三国“蒋干盗书”杀蔡瑁张允计,假被俘太监之传话,说袁崇焕暗结后金,以“离间计”除掉正在前线激战的袁崇焕,铸成大错,成千古恨;第四,继起的满清王朝为了给取代“(大明)主昏政暗,取之有理”的大明王朝以更丰满的历史合法性,故意放大袁崇焕被冤屈死事实,导致真相闪烁难于判定;第五,崇祯枉杀袁崇焕,自毁长城,愧对列祖列宗,不愿承担责任,遂故意将错就错欺蒙后人,直至国破身死;第六,明亡国后,大量遗民遗老追宗悼远,大明情结难解,死抱着崇祯牌位不放,也学着主子混样将错就错,依旧维持甚至加持对袁崇焕的诬陷,如文人张岱者流。“崇焕以龌龊庸才,焉可上比秦桧”(张岱),“又贼臣杨镐、袁崇焕前后卖国”(朱舜水)。

袁崇焕之死是谁使的反间计(功到雄奇即罪名)(3)

袁崇焕像三

关于袁崇焕之死因,最奇怪的史实有几件,天启六年(1626年)八月,努尔哈赤病死(一说被明军红衣大炮轰中不治而亡),袁崇焕遣使前往吊唁,以刺探虚实,继承汗位的皇太极遣使回礼。袁崇焕想要和后金议和,于是亲自修书再遣使前往。——此举被奸党诬为“引敌胁和”。

另一桩即本文开头提到的史实是,崇祯二年(1629年)冬月,后金主皇太极举兵数十万分别进入龙井关、大安口(这几个关口由蓟辽总理刘策所辖)。袁崇焕听闻后金军入关直驱京城,在没有取得朝廷同意的情况下,遂由辽东狂奔千里南下“勤皇”救援,他自认有功,但是朝中大臣却有很多人认为此举乃袁崇焕与后金媾和、放清兵入关的证据,于是纷纷诽谤袁崇焕与后金军私相勾结,朱由检对此也很怀疑。——昏聩如此,大明不灭,苍天不容。

史载袁崇焕守辽期间另一首诗《无题》有句——

“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慷慨裂眦须欲动,模糊热血面如生”,“背人痛极为私祭,洒泪深宵哭失声。”袁崇焕这句子在我看来,不亚于岳武穆的“怒发冲冠”,“仰天长啸”,“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杀死袁崇焕的理由还有一桩史实,崇祯和前崇祯时代,有个叫毛文龙的杭州游民在辽东谋生,后参加武举考试而被朝廷录用,在辽事日紧的情况下,毛文龙骁勇善战,“屡获奇捷,大张挞伐”,“前后大小三十余战,斩首共一千九十七级,数逾上捷者共五次,总获器械、弓箭等件共五万”(登莱巡抚袁可立),更为朝廷重用,渐渐坐大,成为一方总兵,毛文龙自恃功劳巨大,拥兵自重,骄蛮豪横,虚报军功,贪污军饷,成为威震遐迩“海外天子”“岛帅”。袁崇焕掌师辽东后,于崇祯二年(1629年)六月渡海来到皮岛,借校阅骑射为名,赚毛文龙前往,埋兵设伏将其擒获,以“骄愎不协”等“十二大罪”数落,用崇祯赐赠的尚方宝剑将毛斩首。后来诬陷袁崇焕“擅杀”。在我看来,总体来说,袁崇焕杀毛文龙,没有程序不合法之说,第一他是辽东防备第一责任人,是毛文龙的顶头上司;第二,他持有崇祯皇帝的尚方宝剑;第三,毛文龙的贪功冒领、骄愎不协甚至不臣之心,有目共睹。事实却是“杀毛”成为崇祯杀袁的主要罪状。

我读袁崇焕,总觉得他本质上仍属文人或儒将,比如,“四十年来过半身,望中祇树隔红尘。如今着足空王地,多悔从前学杀人”(袁崇焕《遇诃林寺口占》”,比如,“磊落丈夫谁好剑?牢骚男子尔能兵”(袁崇焕《山海关送季弟南还》)。生于战乱,死于忧患。儒生之慨,悔之已晚,可惜了!

壬寅仲春于古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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