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盗铃案(2022年检察官以案说法㉗)

晋江盗铃案(2022年检察官以案说法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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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盗窃现象屡见不鲜。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涉世未深等,容易受到身边不良因素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次两次得手后的侥幸心理,更强化了他们的犯罪意识,不惜以牺牲自己的青春年华为代价大肆偷窃,让本应是在校园上学的未成年人,坐在了被告席上。

由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2022年度第27期《检察官以案说法》讲述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涉嫌盗窃罪的案例。此案提醒人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希望在错误道路上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用辛勤的劳动来换取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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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案

坑朋友、偷手机,这男子栽了!

2020年10月26日至27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海口市某学校宿舍房内,趁被害人陈某某、金某某睡着后,分别将二人的手机盗走,随后将盗窃得手的手机从宿舍后面阳台丢到楼下的草丛里,想下课后到宿舍后面草丛处找手机,但均未找到盗窃的手机。

2021年8月19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马某某属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取得被害人谅解,如实供述,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马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决定。

偷手机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2004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

未成年的马某某因缺钱花,便想偷盗同学手机拿去卖掉换钱花。2020年10月26日13时许,趁宿舍的同学都睡觉休息的时候,马某某将同学陈某某放在床头的黑色VIVO手机偷走。

做贼心虚的马某某怕放在身边或宿舍里,会被同学找到,所以将手机扔到宿舍楼下的草坪处。

想着下午放学后去草丛把手机捡回来,再将盗窃来的手机随便找个手机店铺卖了。这样同学就搜不到了。但是下午下课后,马某某去该地方找手机,发现手机怎么找都找不到了,便回到宿舍。

落法网

因马某某内心极度渴望有钱花,所以一次不得手,不甘心,又进行第二次尝试。

到2020年10月27日凌晨3时30分许,马某某又趁着宿舍的同学都睡觉后,到同学金某某的床头,将他的一部黑色的iPhoneX手机又拿到阳台,将该手机从阳台往楼下草丛里扔,然后自己就去睡觉了。

直到2020年10月27日12时10分左右,马某某又去草丛里找的时候,又再次没找到。然后就回学校食堂吃饭,吃完饭又回到宿舍了。

经海口市价格鉴定中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鉴定马某某偷盗苹果牌手机价格为人民币1575元,安卓牌手机价格为人民币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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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璨:莫拿自由赌私欲,害人害己不值得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莫璨表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

实施上述犯罪事实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初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具有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马

某某做相对不起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出入公共场所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如发现财物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切莫因一己私欲断送大好年华,即便一时“得手”,事后岂能逃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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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郑儒传、王嗣龙、蓝贤琛

编辑:陈淑玲

审核:王 怡

文字:罗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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