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力推进安置房货币化安置(郑州出台房票安置实施办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韩懿亭 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式样统一制定并明确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奖励和优惠政策等,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郑州大力推进安置房货币化安置?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郑州大力推进安置房货币化安置(郑州出台房票安置实施办法)

郑州大力推进安置房货币化安置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韩懿亭

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式样统一制定。并明确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奖励和优惠政策等。

《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即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其中,《办法》中提到,按照政策,郑州大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计算后,由征收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列入房票票面金额,同时以现金方式奖励被征收人3个月的过渡费。

其中,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在所有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行选择,不限定于房票核发机构所在行政区域。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所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按照《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中“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在新购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子女保留原被征收拆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针对此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郑州是今年全国首个针对房票出台系统性文件的城市”,并强调该政策“在房地产特殊时期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具体作用表现在:

1、房票对购房者的影响

此次郑州推出的房票政策,从操作模式上看和全国的房票做法相似。但其中一些优惠和鼓励措施,也依然值得动拆迁户或购房者的关注。

1)房票的金额是包括了安置补偿金额和奖励金额。尤其是房票中的8%的奖励金额,若不去购房,那么可能会失效。换而言之,从购房者的购房角度看,此类房票额外奖励的金额,也是助力购房者降低购房成本、积极购房的重要体现。购房者也会比较珍惜此类奖励措施。

2)持有房票去购房,不会局限于动拆迁区域,可以在郑州全市认购,客观上使得房票的认购范围增大,即性价比比较高。

3)房票认购的选择面也较广,除了住宅以外,也包括商铺、储藏室和车库等,这也使得房票的使用优势较大,购房者若是认购住宅后还剩余一部分资金,那么也可以利用此类房票来认购其他物业,这样不会浪费房票的资金,充分让房票在动拆迁和换房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2、房票对于政府和房企的影响

此次郑州房票对于地方政府和房企的影响都比较大。

1)对于政府来说,若是房票推进工作到位,那么就可以减少或取消安置房的建设,客观上减少了政府直接建设此类住房的压力。同时此类房票产生的购房需求释放,客观上也保障了此类购房资金留在住房领域,也是保证财政体系稳定、防范购房资金流向非房地产领域的重要体现,真正带动所在区域和城市的住房消费市场。

2)对于房企来说,需要看到持有房票的购房者在近期也会结合郑州政策积极购房,所以房票政策其实也是一种去库存的政策,客观上房企需要积极关注此类持有房票群体的购买力。尤其是此次郑州房票可以在全市范围认购,所以相关楼盘需要积极关注各区房票发放的政策,主动宣传楼盘认购的性价比,甚至主动去宣传房票的使用方式,以吸引更多动拆迁户来认购住房。而且一些大户型住房也会因为此类房票的政策加快去化,所以房企需要关注房票政策背后的购房需求变化。

与此同时,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总经理梁波涛认为,过去的一年,郑州房地产市场下行明显,库存压力加大,整体市场不振,置业信心不足,烂尾楼项目时有发生,房企经营陷入困境。郑州城改模式较为特殊,由于过去长期且大规模推城改,导致目前郑州市城改未安置群体数量庞大,长期风险积压,基于郑州市的城市基本面来看,郑州房地产市场具有广大的市场消费主体与支撑行业稳步发展的城市经济,房票制度也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当下的房票制度总体来看可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房票实名持有:房票实行实名制持有,持有对象为国有土地被征收房屋的安置人员,使用对象为持有人、持有人配偶、持有人近亲范围内。

激励限期使用:房票有效期自出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政策性相关奖励,12个月旨在缩短去化周期。

金额到期兑付: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购房的,在房票到期后,可申请以货币形式领取除房票安置奖励外的货币化安置补偿权益,即不再基于政策性奖励部分金额。

差额结余变现:票面金额足够支付房款的不得拆分,不足部分可申请贷款,购房额应不低于票面价格的90%,对使用房票金额购房的多余部分,可差额核发新的房票,购房款大于90%,购房后仍有余额,可到期后向征收人申请领取货币补偿,未达比例的,到期后申请货币则不再奖励政策性部分金额。

房票结算规范: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出票征收部门应当及时与开发企业进行结算,房票结算资金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自由区域使用:此次办法适用于郑州市内八区,房票可跨区域进行购房使用,在部分程度上是推动安置群体由刚需购房向改善购房转移。

房票政策的推出其对市场的影响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其一在于妥善安置城改未安置群体,保障此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目前房票在使用金额、区域及政策额度激励方面,有利于盘活郑州房地产市场;其二政府通过鼓励安置群体的房票安置,可起到托底市场的功能,有利于市场去库存,提振整体房地产市场信心。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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