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的水源有哪几种(案例分析笔记消防给水)

消防水池:

(一)设置范围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 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二)设置要求

进水管 :不应小于DN100

出水管 :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补水时间: 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

共用水池: 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

总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分两格;当大于1000m³时,应分两座。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或供消防车取水的:

取水口(井)的吸水高度≤6.0m;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

水位显示装置:

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溢流水管: 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三)有效容积的计算: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 ,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Va=Qp·t-Qb·t

式中 Va——消防水池有效容积(m³); Qp——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m³/); Qb——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流量(m³/h);

t——火灾延续时间

(火灾延续时间是发生火灾期间灭火设施所需要工作的时间h)

1.消防用水量的确定:

(1)当建筑群共用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积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筑物的用水量计算确定。

(2)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3)当室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时,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消火栓最大用水量、自动灭火最大用水量、防火分隔或冷却最大用水量的叠加。

(4)室内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消防用水量为消火栓用水、自动灭火用水、水幕或冷却分隔用水之和(三者同时开启)。

(5)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2.补水量的计算:

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进水管供水量计算,并可按下式计算:

(一路补水不计,两路补水取较小一路) qf=3600Αν

式中 qf——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³/h;

Α——消防水池给水管断面面积,m2;

ν——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3、火灾延续时间:

消防给水的水源有哪几种(案例分析笔记消防给水)(1)

消防给水的水源有哪几种(案例分析笔记消防给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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