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机动车限吨通行(花都拟禁止5吨以上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

花都区机动车限吨通行(花都拟禁止5吨以上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1)

花都区机动车限吨通行(花都拟禁止5吨以上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2)

关于《关于禁止5吨以上货车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缓解花都区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拟决定利用城区外围路网结构,分流部分过境货车,并起草了《关于禁止5吨以上货车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11天)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文。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联系人:邱志鹏,020-37763237。

四、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179965583@qq.com)或邮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花路10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邮政编码:510800)形式反馈至花都区公安分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花都区机动车限吨通行(花都拟禁止5吨以上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3)

关于禁止5吨以上货车

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花都区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拟决定利用城区外围路网结构,分流部分过境货车,请受限货车提前绕道行驶。现将征求意见稿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的时段及路线

(一)全时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5吨以上货车(指核定载质量、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的货车、牵引车)通行新街大道-建设北路以东、三东大道以南、曙光路以西、田美路-新华路-滨湖路-环湖路-华南路以北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二)限时限行。每天6时至22时禁止5吨以上货车通行荔红中路-红棉大道-旧G107线-芙蓉大道以东、平步大道(花都大道)以南、凤凰北路-百寿路-迎宾大道-镜湖大道以西、雅瑶中路-工业大道以北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二、不受限制的情形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执行的期限

自2021年3月7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花都区机动车限吨通行(花都拟禁止5吨以上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4)

禁止5吨以上货车在中心城区

部分道路通行示意

花都区机动车限吨通行(花都拟禁止5吨以上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通行)(5)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花宣

编辑:敏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