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错过是命中注定的事(在我走后的第十年)

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钟朗还是孤身一人,可我不想再让他孤身一人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与他错过是命中注定的事?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与他错过是命中注定的事(在我走后的第十年)

与他错过是命中注定的事

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钟朗还是孤身一人,可我不想再让他孤身一人了。

1

我跟在钟朗身后絮絮叨叨:「小钟啊,今天下午的相亲你还是去吧。」

他推着购物车,正在挑货架上的火锅底料,左边是清汤,右边是红油,他翻了一会儿,最终把两包都丢进了车里。

他没理我,可我没放弃尾随。

下一秒钟朗推着购物车拐了弯,我抄近道横穿过货架,又顺利黏在了他后头,像个小尾巴。

他依旧没理我。

后来,他车轱辘一转,拐去了水果区,大面积铺开的时令水果是橘子,黄澄澄一片,散发着甘甜香气。

「钟朗,」我语重心长叫他,「你总不能一直这样。」

他已经开始往袋子里装橘子,不应声也不回头,像过去一直做的那样。长久以来我们都保持着这样的状态,我叽叽喳喳跟着他,而他沉默做自己的事,浑然不觉我的存在。

遇见了邻居家阿姨,对方同他热情打招呼:「小钟,又来买橘子啊。」

钟朗温和地笑了笑,点点头。

阿姨也知道他是个闷性子,不多寒暄,扯了袋子也来装橘子,嘴里说着:「我老看你买橘子,寻思着应该挺甜的吧,我也买点儿尝尝。」

我下意识转头过去看钟朗,他正在将袋子放进购物车里,没扎口,滚出来一个,捣乱似的掉进角落里。

因着这一点插曲,谈话自然没了下文。

我看着他在收银台前排队的背影,驼色大衣,戴白色口罩,露出来的一双眼睛安静地敛着。

钟朗今年已经 29 岁,马上要迈入三十而立的大关,在没有我陪伴的十年里他孤身一人活在这物转星移的人世间,3650 天对于世界来说真的不太够看,而人类寿命里又有多少个十年。

我感谢他没忘记我,可我真的希望他买橘子是因为橘子色泽动人,或者味道新鲜。

而不想仅仅是因为,我生前最喜欢橘子。

2

我又回到奈何桥,孟百川在桥下扎了个小板凳,面前照旧排了一个长队,他懒懒散散地叫号,被叫到的人去小助手那里领忘川水。

我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孟百川每天不是在接待亡魂就是在接待亡魂的路上,不知道工作了几百年,他见过的生生死死太多了,像我这种被车撞的死法简直不值一提。

他经验丰富,可也没办法渡我,起初我整日整日的等,可根本没有我的号,孟百川当时摇着扇子跟我语重心长道:「你这种情况我在前任孟婆的工作笔记里见过,可惜她语焉不详,可能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你就能解脱了,耐心点。」

鬼魂可以在人间四处游荡,因此我巴不得那个解脱的机会永不到来,这样我还可以每天跟在钟朗旁边,他看不到我固然可惜,可我想多看看他。

就这样看了十年,从钟朗上大学看到他毕业工作,从实习生升为主治医师,从青涩安静的少年长为成熟稳重的男人。十载春秋听来漫长,但于我这种亡魂来说,还能停留在人世界的每一天都算意外嘉奖,又怎么会嫌多。

工作间隙里孟百川瞥我一眼,毫不意外的发问:「又去看你男人啦?」

我点点头。

孟百川摇着他那把破扇子,煞有其事地叹了口气。

「刚才过去那个,瞅见没,」他遥遥指了指人群中某个白衣女生的背影,「跟你死得差不多,见男朋友的路上出了车祸,哭得那叫一个肝肠寸断。」

送走一茬亡魂,小助手擦了把汗,掀开汤锅看看煮好了没,热气在空中氤氲开来。

女生哭得有多惨我没看见,但我看见她远去的背影,沉默而空洞。喝过忘川水的死者会扫清一切记忆,爱或恨无论有多么刻骨铭心,到头来都化成虚无,跟着汤水吞进腹里。

孟百川合了扇子起身,往咕嘟咕嘟沸腾的汤锅里洒了一把佐料,嘴里嘟嘟囔囔的,我分辨了一会儿,听出他说的是「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这都是什么事儿,我也想这般质问。

3

我死在 19 岁,很年轻,很无限可能的一个年纪。

和钟朗考进同一所大学是我整个高中的梦想,很多个被数学题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夜晚,我在纸上不断重复写着:我要和钟朗在一起。

不写「想」,因为「想」更多带有不确定性,好像人站在月亮底下抬头望。我用「要」这个字,更强烈,更笃定,更配的起我炙热强烈的渴求。

那时候已经文理科分班,我学文他学理,楼与楼之间隔着物化生与政史地的鸿沟,然后跟不确定的未来相比,这五分钟的下楼时间并不值得一提。

这个世界太大了,充满未知,我想要握紧一点确定性,所以没日没夜的努力,最终成功和钟朗考进一所大学,命运扑棱着翅膀要朝不同的轨迹远走,我终于将之拽了回来。

像一场无厘头喜剧,笑也带着无可奈何。钟朗和我被分到不同的校区,见面要坐快一个小时的地铁。

我在电话里抱怨,钟朗的笑声里穿插着地铁播报站台的电子女声,他跟我说:「没关系,我来找你。」

这简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年多,我在梦想的大学里读书,拥有很多的自由与爱,喜欢的人会跋涉一个小时送来新开的栀子,带着新鲜的露水与馥郁的香气。

所以那场飞来横祸简直不识好歹。

是送货的大型卡车,突然从身后拐出来,在撞上我之后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甚至倒车再次碾了过来,我从书里读到「粉身碎骨」,但你其实是很难参透它到底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所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我获得那稀少的亲历机会,但宁可不要这种稀少,毕竟谁愿意死得面目模糊,血肉淋漓。

以这种难堪之姿死在钟朗校门口,也不怪我蹲在奈何桥头骂了三天三夜。

骂得没力气了,我开始哭,哭得撕心裂肺,嗓子都接近失声。

我没有办法接受也没有办法想象,生命终止后我要怎样存在,我的父母该怎么办,钟朗又该怎么办。

我的人生好像一本戛然而止的乐谱,心潮澎湃的高潮断在某年某月,再无唱响可能。

孟百川跟我说,喝了忘川水之后一切都可以解决,死者将扫除旧忆,转世投胎获得新生。

可我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我没办法获得那一碗解脱,于是只能做整日游荡的亡魂。

这十年里我的父母有了新的孩子,我曾扒在婴儿床的边沿看她冒着鼻涕泡,浑身透着可爱的粉色;我的朋友在不同的城市生活,或平淡安逸,或事业有成;我的恋人成长为优秀的主治医师,治愈无数病患。

可他没忘记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4

起初那几年里我其实挺自私。

不想让他删除我的照片,不想让他换掉情侣头像,不想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走在一起,如果有天他和别人暧昧,老天,我简直无法想象。

而钟朗也确实没有那么做。

与我的合照始终摆在他的桌面上,头像因为工作原因换成了更严肃的,钟朗这个人,名字里虽然有「朗」,但其实严肃又认真,一点也不开朗,经过我的事情之后,他更加沉默。

我在玄关目送他上班,夏季的白昼好长,可他总爱加班,根本赶不上落日。

钟朗不爱开车,回家的那条林荫路总是有我们一前一后的身影,路过嬉笑打闹的孩童,也路过摇扇乘凉的爷爷奶奶,月光顺着林叶的缝隙漏到地上,我踩着细碎的影子观察钟朗的情绪。

有时候他会开心一点儿,可能是手术大获全胜,或者喜欢的乐队发了新专辑。

有时候他连背影都透着难过。

可我太没用了,我连在路边买个冰淇淋哄哄他都做不到。

这种挫败简直是我有限人生里的巅峰级别,它不像是数学题,做不出来也有答案,或者可以请教别人。我孤立无援,没人能告诉我怎样穿过生死的界限触到恋人的脸。

转机发生在我离开的第五年。

钟朗遇上一起医患矛盾,我眼睁睁看着病人家属握着一把水果刀捅过来,通红的眼眶暴露他病入膏肓的疯狂,那一瞬间我吓得连尖叫声都发不出来。

经历过死亡的人对死亡有天然的恐惧,我体会过骨肉分崩离析的痛苦,所以目睹的时候简直要疯掉。

钟朗躲避得很快,可还是被捅伤了腹部,手术做了三个多小时,出来的时候转了重症监护室。

麻药还没过,钟朗尚在昏迷,面色苍白陷进被褥里,整个人脆弱得仿佛下一秒就能消失。

在他清醒前的几个小时里,我整个人处于麻痹的状态,脑子是木的,无法思考,无法动弹,只要稍稍低下头看他一眼,我就痛得仿若浑身骨头错位。

我想见他,亦步亦趋的这五年我连梦里都是钟朗的背影,可我踏着慌乱脚步走上前时,一切又都碎成虚无。我当然想真真切切地触到钟朗的气息,同他再见上一面,一分钟也没关系。我没有选择的权利,也没有那种幸运,一分钟于我都算妄想,走投无路的人是不敢再憧憬更多的。

可这场重逢发生的场景不能是奈何桥头。

我死得太早了,还没能体验到人生后续的快乐与痛苦,所以我没有立场也没有底气去给生活下定义,去探究死亡与活着哪种结局更值得。但我很清楚:我想让钟朗活着。

我没有机会去拥抱的生活,起码钟朗要完完整整的体验。

所幸钟朗很快就醒了过来。他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心脏不好,受不得刺激,所以钟朗选择对母亲隐瞒下来,请了护工照顾。

有次午睡醒来,护工歪在旁边的陪床打盹,钟朗抿了抿嘴,最终没有选择叫醒他,挣扎着要起身去厕所。

伤口还没长好,动一动就牵扯得生痛,钟朗那么一个不怕疼的人,硬生生扶着床沿缓了好几分钟,额头布满冷汗。

我想要帮帮他,其实只需要有个人搭把手事情就会简单很多,但我只能看着自己趋向透明的手陷入沉默,掉进无力挣扎的绝望沼泽。

一地泥泞。

我没有办法触碰我的恋人,不能牵他的手,无法拥抱也无法亲吻,我的碎碎念在到达他之前就被无形的屏障拦截,这层屏障的名字叫做,阴阳两隔。

那天护工在钟朗倒在门旁的时候终于被惊醒,伤口挣破,纱布渗出血来。护工吓了一跳,边摇铃叫护士边数落他:「怎么不知道叫我一声。」

钟朗只是摇了摇头说:「不想麻烦你。」

伤口花了三个月的时间长好,钟朗继续工作,生活,身体健康,只是腹部留了道疤痕。

好像只是生活开了个玩笑,除了那道疤痕无法恢复,世界依旧照常运转。

钟朗依旧孤身一人,时常加班,不爱开车,走长长的林荫道回家,路过万家灯火,开门时一室黑暗。

可我再不能接受这种平静了,我以前是彻头彻尾的自私鬼,阴阳两隔也想霸占着钟朗,用他的孤独证明这份爱绵长而永恒,沉默而坚定。

可这孤独太冷太难捱,我该有长进,圈着糖果不放是小孩子的做法,我怎么能够固执地将钟朗拉进我覆灭的人生里,并要挟他永远不能越狱。

解脱,我该让他解脱。

我能让他解脱。

5

我知道孟百川有办法。

我认识他时,他就坐在奈何桥下暴躁地叫号,这么多年从一而终,不知道这份暴躁从何而来,又持续了多久。

「这份工作不是挺好的吗,」我不解发问,「清静又闲散。」

孟百川当时正翘着腿写工作报告,嘴里还叼着根狗尾巴草,分神瞥了我一眼:「你懂个屁。」

「我确实不懂,」我诚实回答,「我也是第一次当鬼。」

可能是我看起来实在可怜巴巴,激起他小小的同情,于是孟百川吐了狗尾巴草,把写得鬼画符一般的工作报告「啪」一声合上,破天荒跟我聊天。

「人类里分很多种,有的喜欢一成不变,有的酷爱惊险刺激,有的人终其一生都在做不喜欢的事情,有的毅然决然选择以兴趣为生。」

他打了个响指,看起来很酷。

「如你所见,这些没有高下之分。反正人生短短几十载,糊涂着过还是清醒着过,对于历史来说都是一样轻的沙砾。」

我不懂,换了个问题:「所以你喜欢刺激?不想做这份工作的话,为什么不离开呢?」

他冷冷哼了一声,又缩回躺椅上,转了个身用后背对着我。

「惩罚还没结束,我走个屁。」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明白他大概是犯了什么错,被流放到孟婆的职位上。

他总是情绪多变,心情好时跟我聊一点地府里的八卦,心情不好时就翘着腿翻书,时不时搅两下旁边的汤锅,把本该下锅的糖浆自己喝掉,于是那天来超度的亡魂喝汤时都皱着眉头。

我挑了个他心情好的时候,狗腿地端茶递水,捶肩捶背,孟百川都不用掐指一算,斜了我一眼凉凉道:「您老有何贵干?」

我不跟他卖关子,直接挑明:「我想见钟朗。」

他眉毛都不皱一下,懒洋洋地开口:「行啊,见一秒钟他折十年寿。」

我「嘶」了一声,实在被这个代价吓到。

「你好端端的要见他做什么,」孟百川合了扇子,眉头微皱着,「哪怕真的见面了,你也无法改变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给他希望又让他亲眼看见你一点一点消失——你这不是耍流氓吗?」

我松开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无力地垂下头。

「我知道没法改变什么,我只是——」我轻轻叹了口气,「我只是不想看他这样下去了。」

「这十年里他看起来是过得不错,事业有成,身体健康,可他活得一点人气儿都没有。」

「因为我们曾经是最亲密的关系,所以我实在太了解他了。这种细微的差异在旁人看来没什么重要的,可我知道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抱着对一个无法挽回之人的思念勉强度日,十年可以撑下来,那二十年呢,三十年呢?」

这样阴郁的,沉默的,没有起伏的人生,每天都像走在雾气弥漫的森林里,淋一场场无止期的梅雨。

孟百川无声地看着我。

「所以求求你了,我只是想见他一面,劝劝他,他那么听我的话,我想让他好好生活,不要再等我了。」

那天孟百川在桥下坐了好久,沉默着喝空一坛桂花酒,那还是前年秋天时我们一起埋在树下的。

他摇摇晃晃起身,走向我,眼睛像一眼深潭。

「你赢了。」

6

睁开眼时我置身于烟熏火燎的烧烤摊,空气里充满蘸料辛辣而迷人的香气。

店铺巨大的牌匾上写着「王姐烧烤」,边上一圈五颜六色小彩灯,在大学城里这样的烧烤摊随处可见,从名字到装潢都写着烂大街,辨不清具体位置。

手机前置镜头照出一张熟悉的脸,放荡不羁的平头,耳垂上夹着一枚银色耳饰,抬手时胳膊上一小片刺青从衣袖里漏出来。

我知道这是谁了,周时祥,钟朗的高中同桌,后来跟他进了同一所大学,是很好的铁哥们。

孟百川说他给我三次机会,随机附到与钟朗有关的三个人身上,时效一小时,被附身的人会抹掉这一小时的记忆。

我抱着手机暗喜,第一次机会就附到他好哥们身上,孟百川也太给力了。

环顾一下四周,我现在认出来这是钟朗大学时学校后门那一趟小吃街,他曾带我来过。

一提啤酒在面前被撂下,熟悉的身影在我对面落座。

「冰啤酒卖太快,这个是刚补上的,不是很凉,凑合喝吧。」

我设想过很多和钟朗再次见面的场景,明白不切实际,但还是不停想,也许哪天两个世界之间的屏障消失了呢?也许我穿过时间隧道改变过去了呢?提前想一想,以免到时候手足无措,只会说一句好久不见,那也太不酷了,一点也不像我,钟朗也会觉得好笑吧。

千千万万个「也许」里面,从来没有一个是现在这样,我以另一个的面貌和他相对而坐,钟朗穿着件宽松白 T,年轻而干净,完全可以混进周围的男大学生堆里,他拆开一次性筷子,皱着眉检查上面的倒刺。

夜风舒徐,喧闹声此起彼伏,世界却安静得好像只剩下这一张小小的桌子——反复使用后油渍透渗进去,怎么擦都脏兮兮的,但眼下却根本不重要了。

「怎么不吃?」他问我。

我努力眨了眨眼,把那点泛起来的酸意收敛回去。

「嗯,马上吃。」

我警告自己不要露馅,不要掺杂个人感情,这一个小时里我是周时详,也只能是周时详。

「周哥,你今天找我为了什么我也知道。」

我诧异地抬头,对上钟朗认真的视线,过后很快反应过来。

今天这场饭局是周时详约的,目的是撮合自己的表妹和钟朗。

「之前你提了几次,我也都拒绝了,今天正好借着咱俩吃饭,我再认真跟你说说。」

钟朗喝空一罐啤酒,再放下时眼眶红了一圈,他舔了舔唇,勉强扯出一个笑。

「我忘不了方寻。」

心脏猛烈地颤了颤。

「为什么,」我忍下喉头的干涩,努力发问,「十年了都,十年了。」

隔壁桌在玩真心话大冒险,面目年轻,大概都是附近的学生,他们正怂恿一个小男生去要别人微信,二十出头的年纪,勇气和快乐都是无限供应。

我和钟朗在这样一片愉快的气氛里沉默着相对而坐,突兀而刺眼。

钟朗又喝了一罐啤酒,他这次喝得很慢,可能是在酝酿接下来的话。

「我负责的一个病人,癌症晚期,靠化疗拖着命,家属一遍遍来求我,跪在地上,问我能不能给她爱人做手术。」

「已经晚期了,做手术也无济于事,我一直跟她这样说。但她不信,对我破口大骂,说我没同情心,冷血,根本不懂失去是什么滋味。」

钟朗揉了一把脸,声音沉沉的:「我工作这么多年,被骂简直是家常便饭,从不放在心上,这次偏偏还就委屈上了,我当时想说,我怎么不懂,我太懂了,失去这件事就跟吃饭睡觉一样,从方寻走的那天我每时每刻都在经历。」

我想伸手摸摸他的头,可我不能。

我不是那些兴高采烈玩真心话大冒险的年轻学生,我年轻过,恣意过,但已经死了,有幸偷一点时间而已。

钟朗是一个情绪从不外漏的人,我想他今天可能真的喝了太多了。

「所有人都走出来了,连……方寻的父母都有了新的孩子新的生活,你怎么就偏要这么倔。」

他突然情绪激动地反驳我。

「就是因为所有人都走出来了,所以我才不能忘记,不然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没人记得她了!」

说不触动是假的,听见钟朗红着眼眶在对面说「不能忘记」,我所有的决心就都摇摇欲坠。

「那个癌症患者,今天走了。」

「这十年里我救了不少人,也有很多患者最后离开这个世界,你们都说我应该看淡生死,我自己也这样觉得,但是周哥,但是——」

钟朗抬手按了按心脏的位置,表情痛苦。

「这里,疼。」

「我想到方寻死在我眼前,就差一点我就能拉住她,心脏就疼得缓不过来。我救了很多人,可我救不了她。」

我咽下一口酒,回味苦涩。

「钟朗,如果方寻还在,她看到你现在这样会开心吗?已经是定局的事情无法改变,你再怎么痛苦,也只是折磨自己,试着接纳新的生活新的人吧,万一呢?」

「没有万一,」钟朗摇摇头,「周哥,不会有的。」

「我跟方寻也是你一路看过来的,我们是这么多年的朋友,我感谢你当年在我犯傻时拦了一把,但你今天说要给我介绍新的人,让我去跟别人在一起,我没办法答应。」

犯傻?什么犯傻?

我愣在那里,调动了周时详的记忆。

我出事后的第七天,钟朗参加完葬礼,回了学校。

他一整天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吃饭,像一具没有生气的尸体。

晚上的时候周时详终于看不过去,硬拉着他要去吃饭,挣扎间钟朗的衣袖卷了上去,露出一小片疤痕,一闪而过,但周时详敏锐地觉察到。

他强势地拉开钟朗的衣袖,大大小小的疤痕遍布臂,有的已经结了层浅浅的痂,有的伤口还湿润着,血丝渗出来。

「你什么意思?」他颤抖着发问,「想自杀吗?」

钟朗只是沉默地把衣袖捋下来,很轻地摇头,说不知道。

周时详在床边守了一夜,没敢合眼,怕他做傻事,凌晨的时候钟朗翻身坐起来,他们在黑暗里安静地对视,然后周时详拍了拍钟朗的肩膀,跟他说:「都过去了。」

钟朗搁在桌子上的小臂一片光洁,十年真的太久了,疤痕早已淡去。我定定地盯了一会儿,抬头猛地喝了一口酒,眼泪就这么掉下来。

7

第二次睁开眼。

医院的玻璃大门倒映出模模糊糊的身影,黑色的长直发,洁白连衣裙,手里握着的手机正在发出规律的「嗡嗡」声。

我按下接听键。

对面是熟悉的声音:「薇薇啊,你到医院了没?」

是周时详,我对着玻璃门捏了捏脸,确认我现在是他的表妹周薇,周时详一心想要撮合的对象。

「你到了就行,钟朗办公室在三楼,我已经提前跟他说了,让他一会儿带你吃个饭什么的。」

那么钟朗已经知道了?我好像松了一口气,这算不算一种松口,难道说上次烧烤摊上的对话还是起了一点作用?

上楼的时候我调取了周薇的记忆,她是个很漂亮的姑娘,性格也温柔,去年来这个城市工作,前段时间出了一个小车祸,这才认识的钟朗,此后无法自拔地坠入爱河。

在此之前已经托周时详帮忙好几次,但都被钟朗拒绝了。

温柔又勇敢的姑娘,我敲门的时候叹了口气,钟朗你真是好福气。不过这样也好,第一次恋爱就让你遇见我这么任性的,可能见见别的风景,回头就知道我根本不算什么。

但心为什么这么疼呢。

门被打开,钟朗捏着眉心出现在门后,一副疲惫的模样。

我吓了一跳,立刻关切问询:「钟医生,你没事吧?」

看见是我,他露出一个疏离的微笑,避了避让我进去。

作为方寻的时候我从来没见过他这副表情,他从来都是温和地看着我,有时候会有点无可奈何,在我犯傻或者任性的时候。

这落差也太大了。

他接了一杯水放到我面前,半杯热水兑半杯冷水,到手时温度正正好。钟朗就是这么一个人,恰到好处的体贴全是出于社交礼貌,等你接近时会发现他根本不是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周小姐,」他礼貌对我颔首,「找我有事吗?」

时间在他身上留下了一点痕迹,我出神地望着他,只觉得钟朗这双眼睛越发沉稳了,像藏了一口冷泉。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

我一记直球让钟朗无话可接,气氛陷入短暂的沉默。

我想起了我有目的,且时间有限,需要抓紧时间袒露心迹,慌忙开口:「钟医生,你快下班了吧,要不我们去吃个饭?」

钟朗皱了皱眉。

他一皱眉我心就悬起来,双脚也像踩不到实地一般,从心底里升腾出担忧。

我真的可以成功吗?

他看上去,像是完全抗拒新的接触与试探。

「周小姐,没什么事的话还是请回吧,我今天有点忙,就先失陪了。」

他真走了,洁白的衣角消失在门后,仿佛我是什么洪水猛兽,这段见面如此仓促,凑不齐五分钟。

我徒劳地握着手里的纸杯,低下头时热气熏了眼睛,眼眶热热的。

原来追人这么难啊。

原来作为别人追前男友这么难啊。

在别人眼里很轻松的「解脱」,于钟朗而言像是从未设想过的可能。

这个世界上每秒钟都有人分手,有人失恋,有人告别旧牢笼,有人投奔新生活。「活着」是一种实时更新的状态,今天你想这么过,明天你又想换一种过法。

怎么钟朗就偏偏十年如一日地抱残守缺,死磕着不愿意走。

到底是我太值得,还是他真的愚不可及。

钟朗在工作,我不能去打扰他,可我又不甘心就这么走掉,索性就这样等着。

等到他真的下班时,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雨。

钟朗回办公室拿东西,看见我时很是错愕,我站起身,慌张地和他对视。

雨声和着风声,嚣张地冲撞着玻璃。

我赌他一定会心软,而钟朗也不出所料,拿了东西之后看了我一眼。

「走吧,雨下太大了,我送你回去。」

坐上车时,距离失效只剩十分钟,我很清楚这次机会依旧要被浪费掉,可我不死心,哪怕十分钟也想再做一次垂死挣扎。

「钟医生,你知道我怎么想的。」我直直望过去。

文章选自知乎《钟先生你要快乐呀》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