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宁夏修订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

新修订的《宁夏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经公示,应在三年内保持稳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将此类办班费用计入正常办园成本。

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宁夏修订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1)

来源: 微言教育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