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辽史语解(钦定明史的初检视)

钦定辽史语解(钦定明史的初检视)(1)

编者按:乾隆四年武英殿本《明史》颁行于世,确立了清朝官方对明代历史的基本论述。本文主要以清代对《明史》的认识过程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了清官方对《明史》的修订与评价,其后论述赵翼、钱大昕、杨椿、赵翼等清代学者对《明史》的不同评述与考证。本文的研究表明,清人对《明史》的研究,纠正了《明史》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为估定《明史》及其进一步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摘要:乾隆四年(1739),清修《明史》刊刻印行,意味着清人《明史》研究的开始。四库馆臣对殿本《明史》本纪、列传的全面订正,是清官方修订《明史》的主要成果,它纠正了《明史》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加深了统治者的文化控制。清代学者对《明史》的评论,褒贬兼而有之。赵翼、钱大昕对《明史》编纂、体例、叙述等史法方面的赞扬,后逐渐成为学界公论。史家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受政治思想、社会风潮等影响,从乾嘉时期到道咸以后渐次深入,部分揭露了为清朝统治者隐讳而歪曲和抹杀明代历史的现象。杨椿、赵翼、李慈铭等人史学修养的不同,使清代学者对《明史》的认识差异性更大,也更复杂。清人的《明史》研究,是清官方和私家对钦定《明史》的初步检视,是清人对本朝所修前代正史的评述与考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清理了《明史》中的部分问题,为估定《明史》及其进一步研究提供重要参考。

阅时95载,武英殿本《明史》,即《明史》的通行本刊刻进呈。这是清朝官方的一件大事,与其政治统治、社会学术思潮、帝王与史家的史学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意味着清人《明史》研究的开始。以往对《明史》的研究,多侧重考察《明史》的纂修阶段和各稿本之间的关系,监修总裁、重要参与者、分撰诸人与纪志传稿的研究,以及对《明史》的考证与总体评价等。清人对殿本《明史》的研究,相关书籍也略有谈及,部分研究也注意到具体史家对《明史》的认识,但未能将个体的研究进行整体的考察,也较少结合清代政治、学术与社会加以深入剖析。其实清朝官私史家对《明史》皆有不同程度的修订、考证与评述,将其置于特定的环境中解读,对《明史》的再认识具有重要的价值。

学界一般认为,清人对《明史》的考证与评述比较薄弱,乾嘉时期受官方思想钳制,道咸以降政治思想控制逐渐松动,前后两个时期对《明史》的认识发生了较大的转变。这种从政治思想角度的分析无可厚非,但是单一固化的认识,掩盖了清人《明史》研究的复杂性及存在的价值。清人《明史》研究的其他层面也需得到必要的关注,比如清代学术的走向、传统士人认知水平的变化,以及史家个人的史学修养等,都会影响清人对《明史》的认识,使清人的《明史》研究更为鲜活立体。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本文尝试多角度地探讨清人对《明史》的修订、考证与评介。

清官方对《明史》的修订与评价

重视修前代史是中国史学的重要传统之一,清朝建立之初,官私史家便纷纷著述明代史。官方于顺治二年(1645),首次开馆撰修《明史》,这一阶段以搜集和整理资料为主,收效不大。康熙十八年(1679),《明史》开始分工撰述,中间几经变动和周折;乾隆四年(1739),《明史》正式颁行。与此同时,私家基于不同的诉求,写就大量有关明代历史论述的著作,如夏允彝的《幸存录》,潘柽章的《国史考异》,计六奇的《明季北略》《明季南略》,尤侗的《明史拟稿》等,其中通记有明一代的有傅维麟的《明书》、谈迁的《国榷》、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查继佐的《罪惟录》、张岱的《石匮藏书》等。官私史家分别通过历史叙述建立他们的话语体系,阐释他们对明史的认识,清初修明史呈现繁荣景象。

《明史》刊行后,私家对明代历史的论述转入了低潮,官方话语占据了主导地位,具体表现在明史著述数量减少、史书体裁单一、内容观点趋于一致以及征引史料贫乏。尤其是在内容上,《明史》对关乎清朝正统性与合法性的诸多问题,如明朝亡于何时、南明政权、明朝与后金政权的关系等,确立了权威性的统一论断,奠定了《明史》在明代史叙述中的独尊地位。

《明史》的纂修涉及政治需要、学术流派的论争、统治者和史家的史学观念等各种因素,但《明史》最终只有符合清朝统治者意志和满足统治者要求,才能刊行。所以《明史》更多反映的是清朝统治者的意志,讲求的是撰述中的义理与笔法,而非事实上的求真。《明史》一经刊行,即确定了清朝对明代历史的官方表述。

面对乾隆朝对政治的严密把控,官私明史论著多以钦定《明史》为本。《明鉴纲目》修撰之初,总裁官张廷玉即主张“《明史》已成,是非已定。馆中原有《实录》及名人撰述,无庸再为考核。但当据《本纪》为纲,《志》《传》为目,掇拾成之足矣”。无论张廷玉基于何种考量,其推崇《明史》是毋庸置疑的。官至漕运总督的管幹贞著《明史志》,为“改窜钦定《明史》而作,凡分三十六志。曰成岁志,即历志之删本;曰地水志,即地理志、河渠志之删本;曰郊祀志,即礼志之删本;曰乐律志,即乐志之删本;曰经野志,即食货志之删本;曰漕河志,即食货志兼地理志之删本;曰仪服志,即舆服志之删本……”。《明史志》可看作《明史》诸志的翻版,虽无甚学术价值,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史》在明代历史表述中所居的位置。

清朝官方较早对《明史》进行修订。在《明史》纂修之初,清政府将其作为维护清朝正统性的重要一环,但随着清政权的稳固,以及统治者政治思想观念的转变,《明史》中部分明代历史的表述无法适应新的政治需要,故而官方对《明史》有所订正。

乾隆十一年(1746),《明史》完成已逾七载,乾隆帝在《〈明纪纲目〉序》中说“盖《明史》已成于百年之后,而世变风漓,记载失实”,急待“继续编而示来许”,因此著《明纪纲目》。乾隆虽意在谈《明纪纲目》,却无意中提及《明史》之失,可见在他眼中,钦定《明史》确有史事记载不实之处,其后乾隆朝官方进行的与明代史相关的修撰工作,皆在一定程度修订了《明史》。

殿本《明史》将南明诸帝事迹在诸王传中简要论述,且皆冠以“伪”字,以示清朝之正统。乾隆三十一年(1766),乾隆帝一改《明史》对南明政权及其诸臣的评价,认为“于故明唐王朱聿钊加以‘伪’字,于义未为允协……且唐王等皆明室子孙……固不必概从贬斥也。当国家戡定之初,于不顺命者自当斥之曰‘伪’,以一耳目而齐心志,今承平百有余年,纂辑一代国史,传信天下万世,一字所系,予夺攸分,必当衷于至是,以昭史法”,尝试改变南明的历史叙述。这一观点在《御批通鉴辑览》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兹于甲申岁仍命大书崇祯十七年,分书顺治元年以别之。即李自成陷京师亦不遽书明亡,而福王弘光元年亦令分注于下,必俟次年福王于江宁被执,而后书明亡。……若夫唐王、桂王,穷窜边隅,苟延旦夕……不可仍以正统属之”。官方正式将明亡的时间改为福王被执之时,肯定了弘光政权的正统性。尽管这一观点并未在《明史》中得到反映,但是官方对明亡及南明政权的看法,亦可看作对《明史》的间接修正。

清官方对《明史》的全面修订,始于四库馆臣对殿本《明史》的清理。乾隆四十年(1775),清高宗以《明纪纲目》未合《御批通鉴辑览》要求为由,命再行改辑,进而提出重新审视《明史》,指出“《明史》内于元时人、地名,对音讹舛,译字鄙俚,尚沿旧时鄙习……现在改办《明纪纲目》,着将《明史》一并查改,以昭传信”。遂由审核《明纪纲目》引向对《明史》的改订,其核定之范围仅限于少数民族人名地名用语之粗鄙舛误。乾隆四十二年(1777)五月,乾隆又以《英宗本纪》所记疏略,诏大臣英廉、程景伊等“将原本逐一考核添修,务令首尾详明,辞义精当,仍以次缮进,候朕亲阅鉴定,重刊颁行,用昭传信”。这次修订虽以本纪问题发端,却不限于本纪,对列传部分也加以考证。

四库馆臣对殿本《明史》的系统修订,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本纪部分,对史事原委的补充、史事记述的润色、史事的增补和赞语的修改;二是在列传部分,引述了丰富的史料,对原文有注释说明,考异存疑,更正用语,辨误定讹等。尽管此次修订是在官方主导下进行的,但四库本《明史》无论是在史料、内容的丰富程度上,还是在叙述、论断的严谨程度上,都体现了当时较高的学术水平。因此四库馆臣对《明史》的全面细致修订,对认识殿本《明史》和了解清官方对明史认识的变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明史》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其间诸志,一从旧例,而稍变其例者二:《历志》增以图,以历生于数,数生算,算法之句股面线,今密于古,非图则分刌不明;《艺文志》惟载明人著述,而前史著录者不载,其例始于宋孝王《关中风俗传》,刘知幾《史通》又反复申明,于义为允,唐以来弗能用,今用之也。表从旧例者四:曰诸王,曰功臣,曰外戚,曰宰辅。创新例者一:曰七卿。……列传从旧例者十三,创新例者三:曰阉党,曰流贼,曰土司。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论述了《明史》志、表、传的特点,就体例而言,《明史》比之前代诸史,除《艺文志》仅记明人著述后人有所争议外,《历志》增图,设七卿表,列阉党、流贼、土司三传,评价比较客观,已然成为学界共识。

从乾隆四年《明史》刊行于世,至四库馆臣对《明史》进行修订与评介,清朝官方对钦定《明史》的改订遂告一段落。清统治者付出如此大的人力、物力与财力,长期关注《明史》的撰述与修订,“颁行以后,宣示纶綍,特命改增……尤自有史籍以来所未尝闻见者矣”,反映了清朝文化政治的繁荣。从本质上看,这无疑是为了统一对明代历史的论述,以适应统治者不同时期的政治需要,从根本上维护清朝的统治。从另一个侧面看,清朝对清前期史、明清之间的关系等与其历史密切相关的史实进行抹杀、歪曲,正如陈守实所说:“《明史》之失,略可指数者:(一)清帝之禁钳太甚,致事多曲讳。(二)因学派门户之偏见,致颠倒失实。(三)搜访之漏略。(四)明清关系多失真相。(五)弘光迄永历之终,史实多缺。”充分证明清修《明史》是官方意志的产物。

当然官修《明史》是史馆集体修史的产物,既受官方意志的控制,也含有史家的个体思想。四库馆臣对《明史》的考证和修订,在史事增补、叙述表达、内容评价等方面表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其对《明史》的评价,避开明代历史的事实层面,仅就体例方面加以言说,有理有据,较为公允,体现了官方对《明史》修订与评价的界限,对明代史实层面的评述受到严格的管控,在编纂体例方面相对宽松,表述也更为客观,遂能得到后世学者的认同。

赞扬与批评——清代学者对《明史》的评述与考证

《明史》“曾受到清代学者很高评价。到了近代,已有学者对《明史》的某些方面作了论述,指出编纂和史实方面的一些错误和缺点,证明清代学者有言过其实之处”。这种说法大体不错,与近代相较,清代学者对《明史》评价的确很高,但若细致剖析清人对《明史》的认识,就会发现他们对《明史》也并非一片赞誉。清代学者对《明史》赞扬与批评兼而有之,评价之后往往有史家的细致考证,蕴含着史家自身独特的考量,并且随着时代、社会、学术的变迁,他们对《明史》的认识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这些认识经历岁月的沉淀,其中很多观点至今不衰,对重新估定《明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清代学者对《明史》的赞扬

清代学者赵翼对《明史》评价较高。他指出:“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该句已成为学界对《明史》评价的经典,常为后世征引,但赵翼并非凭空而论,而是有深层次的分析。

首先,他指出《明史》“日久而功深”,所修之时“去前朝未远,见闻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又经数十年参考订正,或增或删,或离或合,故事益详而文益简。且是非久而后定,执笔者无所徇隐于其间,益可征信”。从《明史》修撰时间之长、参修人员才识之佳、史料之得其真、改订之用心等角度出发,论证《明史》足以征信。

其次,就体例而言,他认为“《明史》立传,则各随时代之先后”,“至祖、父、子、孙,各有大事可记者……则各自为传”,“其无大事可记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其他又有稍变通者,徐寿辉僭号称帝,应列群雄传,而以其不久为陈友谅所杀,则并入友谅传,而寿辉不另传”,可谓“排次之得当者也”。

此外,《明史》吸取《宋史》列传叙述繁芜的教训,采用“数十人共一事者,举一人立传,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传于此人传后,即同事者另有专传,而此一事不复详叙,但云语在某人传中……否则传一人而兼叙同事者”,达到了编纂得当的目的。

赵翼对比前代正史,“细心默观”《明史》之纂修过程、体例变通、编纂叙述等方面,得《明史》之精审。他身处乾嘉时期,深受官方思想的钳制,但对《明史》的评价并不溢美,而是有着详细的论证,因此他对《明史》的总体评价得到广泛的认可。如梁启超以为:“现行《明史》,在二十四史中———除马、班、范、陈四书外,最为精善,殆成学界公论了。”当然细细观察赵翼所说《明史》之优点,便会发现赵翼更关注编纂体例等史法层面,对史实层面则较少论及。

作为乾嘉时期的考据大家,钱大昕对《明史》的论述相对简略,他同赵翼一样,从《明史》与前代各朝正史的比较中,考量其编纂与体例方面的特点,认为《明史》“议论平允,考稽详核,前代诸史莫能及也。其例有创前史所未有者”,“分英宗为前后两纪,而列《景帝纪》于中,斟酌最为尽善。表之有‘七卿’”,乃据明朝历史而立,为《明史》之一大特色。钱大昕对《明史》以前的正史皆有研究,唯独对《明史》所论甚少,与其当时的学术地位极不相符。而且从全祖望、赵翼对历朝正史的阅读与考证中不难看出,全面考察前代正史是乾嘉时期的一大风气,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即属其中一例,然少有研究《明史》者,这与清朝官方的钳制,以及士人自身的忌讳不无关系。钱大昕对《明史》所论甚少,评价谨慎,大有深意。

赵翼与钱大昕对《明史》皆予以赞扬,但只限于《明史》的编纂和体例方面,对《明史》史实层面的认识比较欠缺。赵翼对《明史》的研究要远远深于钱大昕。

道光前期藏书家、目录学家周中孚承继赵、钱之说,称《明史》“事多而文省,最为简密。其法之尤善者,莫如附书之例……于诸臣奏议,凡切于当时利弊者多载之……至各传赞持论虽本忠厚,而皆协是非之公”;并且他比二人更进一步,认为《明史》“集诸史之长而撰定者,学者读廿三史毕,而进之以是史,并可以折衷诸史之是非,则是史实全史之准绳也”。关键在于“准绳”二字,他将《明史》视为审核全史的标尺,与官方的主张完全贴合,无疑将《明史》好评推至一个更高的位置。道咸以后,文网渐疏,乾隆朝查禁的明史著作得以重新刊刻,凭借这些史料,史学界掀起了明代史研究的热潮,不乏对《明史》的考证与品评。

《明通鉴》系统完整地考察了有明一代史事,对《明史》亦有赞美之辞,认为“《明史》蒇事于六十年后,故其多精择”。该书偶有提及《明史》前后诸稿,如谈到“后修《明史》颇有剪裁,似胜初稿”,就建文逊国一事,“后修《明史》结以‘帝不知所终’一语,最得存疑之体”;《太祖实录》多记太祖有意燕王继承大统,为成祖靖难寻求合理的依据,“王氏《史稿》不察其伪”,据此书写,“凡此之类,后修《明史》大半删去,可谓谨严之笔”,在王鸿绪的《明史稿》与《明史》的比较中,突显《明史》在史实层面的长处。《明通鉴》凭借其史实叙述上的优势,在与《明史稿》的对比研究中,体现了《明史》史实方面的优点。较之前面对《明史》史法上的赞美,它对《明史》史实上优点的发掘,具有较高的价值。

清代学者对《明史》的称赞,主要表现在史法和史实两个层面。赵翼、钱大昕对《明史》的叙述、体例、编纂等方面精当的评价,较为公允,在清代已经形成了某些共识,无怪乎道咸年间官至知府的吴振棫,全文抄录钱大昕对《明史》品评的文章,陆以湉也称“《明史》体例极精”,“视前代之克期讫事、挂漏舛误者,相判天渊,洵足为一朝之信史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对《明史》此种评价的认同。迨至民国,这种认识在梁启超等史学大家的倡导和学者的史学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印证,于是赵翼等人对《明史》的好评成为当时学界的共识。夏燮的《明通鉴》对比《明史稿》与《明史》,分析《明史》在建文逊国、成祖继位等部分史实方面的谨严,体现《明史》在史实方面的精当处理,具有较高的价值。以上清代学者对《明史》的赞扬,是细致考察《明史》后的客观评价,并非出于政治压力,他们对《明史》的高估,为推进学界对《明史》的认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相对而言,周中孚将《明史》作为评判全史的准绳,则有溢美之嫌,是其个人观点,并不能代表整个清代学者的认识。

(二)清代学者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

学界往往认为清代学者对《明史》评价较高,或许是因为批评的声音较少,但是细细考究便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殿本《明史》刊行不久,针对《明鉴纲目》馆总裁唯以《明史》为依据、对明代历史不加考证的现象,杨椿最早对殿本《明史》提出批评。他认为康熙十八年以来,史馆各纂修官以“宁失之繁,勿失之略”为原则,形成内容翔实的明史稿本,“尚书华亭王公因之,《明史》遂成。第所择尚或未精,毁誉尚或未当,雍正元年秋,特命重修。旧时草卷不可复得,馆中所有惟累朝实录及名人传记,而传记亦十不存一二。名为重修,阁下所委者,仅于纪、传后缀以赞辞,及以意更其目次,或点窜字句,未能将现存之书与王公史稿细加讨论,且或改讹王稿者有之”,指出王鸿绪《明史稿》尚未精当,《明史》在此基础上,仅缀以论赞,作部分词句上的改动,未参以他书做细致的探讨。他列举《明史》中存在的颇多“自相异同者”,且“其他纪、表、志、传互相矛盾,事之讹舛,字之差脱,不可枚举”。杨椿从纂修中存在的疏漏与内容上的自相矛盾两方面,对殿本《明史》做出较为合理的评价。但是他的意见并未得到官方的回应,故他大声疾呼:“今欲为《明鉴》,宜先论《明史》之是非,校《明史》之同异,然后可取材于《明史》。若云《明史》已成,何得尚有纷更,则以讹传讹,事之有无真伪何由而明?人之忠佞贤愚何由而定?岂不重有愧哉!”这正是杨椿对官方钳制、对《明史》不满的第一声呐喊。

杨椿作为纂修官之一,亲自参与了《明史》的撰写,但当史馆以王鸿绪的《明史稿》为底本对《明史》加以增损时,他对明代史实的认识,与清朝官方对明代历史的论断和文字的修订产生了分歧。这是史家与政治的矛盾,是求真与书法的矛盾。杨椿敢于发出批评之声,是史家对历史真实追求的体现。

几乎同时,全祖望亦对《明史》提出异议。在考察程仲能以文字之祸死时,他说:“《明史》则以为病卒,误矣!《明史》经万丈季野之手,万丈精于榷史,而乡里先正事竟不能审,以是知史事之难。”他指出《明史》在雍正、乾隆年间未得到应有的审订,故要对《明史》内容加以考证,纠正郑成功沉鲁王之说,对《明史·马士英传》《明史·倪元璐传》《明史·张春传》部分内容进行考辨,并广辑史料,作碑传志状,“使异日补注《明史》者有所征焉”。在《鲒埼亭集外编》中,全祖望对《史记》等历代正史不乏读书心得,《明史》亦在其中,他以专论的形式分别对太祖本纪、杨守趾传、袁崇焕传、朱燮元传及张春传加以论述,补充、订正《明史》的部分史实。乾隆元年(1736),全祖望拟《移明史馆帖子》六通,欲就《艺文志》《史表》《忠义传》《隐逸传》等问题与馆臣相探讨。可知全祖望对《明史》的纠谬、考证与补遗,是他对《明史》长期关注的结果。他以碑传志状的方式,将对《明史》的考辨融入其中,考证虽相对零散,但为补充《明史》保留了大量的资料。

全祖望作为黄宗羲的私淑弟子、传统的江南士人,对《明史》有着特殊的情结,他著述了大量的碑传志状。黄云眉以为,全祖望这样做是为了表彰明季忠义,“表彰忠义,也只是《明史》的一种补充工作,或者稗野的纠正工作”。

杨椿、全祖望的批评为清代学者批评《明史》之先声,杨椿专意于各方面的批评,全祖望在批评之余注意对《明史》的纠谬与补遗。继其后者,乃是赵翼。赵翼对《明史》的称颂广为人知,然这仅仅是赵翼《明史》评述之一端,在《廿二史劄记》中,他用六卷篇幅对《明史》详加考证和论述,指出《明史》的部分不足。如“周延儒之入奸臣传”条说:“周延儒不过一庸相耳,以之入奸臣传,未免稍过。”“乔允升刘之凤二传”条则谈道:“乔允升传,崇祯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书十七人……刘之凤传末,亦有此一段文字,一字不改。此两传……相隔只两卷,不及订正。”仅短短数句,便列举出《明史》中存在的人物分类不当、重复等明显错误,而这只是他考证《明史》的一小部分。

由此,孟森言:“赵翼之《廿二史札记》,世亦以为称颂《明史》之作,其实于《明史》疏漏之点亦已颇有指出,但可曲原者仍原之,若周延儒之入《奸臣传》,若刘基、廖永忠等传两条中所举,《史》文自有抵牾之处,一一又求其所以解之,惟乔允升、刘之凤二传,前后相隔止二卷,而传中文字相同百数十字,不能不谓为纂修诸臣未及参订。”赵翼对《明史》的评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较为客观,但他对《明史》的缺点,在表述上仍有所处理,正如柴德赓所说:“如‘周延儒之入奸臣传’一题下,应加‘不当’二字,才与内容符合,但却从略。‘刘基廖永忠等传’条,下未接‘疏舛’二字,‘乔允升刘之凤二传’下未接‘重复’二字,此正所谓其不敢贬斥者也。”作为乾嘉考据三大家之一,赵翼是唯一一个对《明史》加以评述和考证的学者,可见其考证方法的独特及史学上的卓识。

殆至嘉道年间,礼亲王昭梿转向对王鸿绪《明史稿》的批评,部分言及《明史》,开启《明史》批评的新方向。他谈到“向闻王横云《明史稿》笔法精善,有胜于馆臣改录者,近日读之,其大端与《明史》无甚出入,其不及史馆定者有数端焉……其他谬戾处不可胜纪,后史臣皆为改正”,指出王稿诸多不如《明史》之处;“至于奏牍多于辞令,奇迹罕于庸行,则二史病处相同,殊有愧于龙门,惟视宋、元二史为差胜也”,认为奏牍多、奇迹少,乃《明史》、王鸿绪《明史稿》之通病,《明史》仅稍优于《宋史》《元史》。昭梿作为皇室成员,在清廷统治稳定时,专文论《明史稿》之失,稍及《明史》之不足,是官方内部人员对《明史》批评的开始,此后史家将对王鸿绪《明史稿》的研究纳入《明史》研究的范畴。

魏源是道咸以来对《明史》批评与考证的典型代表,其《书明史稿一》《书明史稿二》对王鸿绪《明史稿》进行详细的批评,指出“《宋史》以来,人人立传之弊,仍不能革”,“至于《外国传》,止宜择其二三岛夷之大者立传,其余止附见国名”,“仅据三宝太监下西洋归奏铺张之词,毫无翦择”,“至于食货、兵政诸志,随文钞录,全不贯串,或一事有前无后,或一事有后无前,其疏略更非列传之比。且列传虽详,而于明末诸臣尚多疏略”,可见《明史稿》志传“略所不当略与前之详所不当详,均失之焉”。魏源批《明史稿》对明代历史多有改窜和避讳,如批评《明史稿》“于《王之寀列传》后附采夏允彝《幸存录》数百言,以折衷东林、魏党之曲直”,“苏、松浮粮复额殃民之政,亦为之讳”等。

魏源是中国近代的启蒙思想家。区别于前人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魏源对《明史》的批评有三个特点。其一,不直接批《明史》。继昭梿之后,他更深入细致地论述王鸿绪《明史稿》的不足,剖析其对史实的增窜和避讳,虽未言及《明史》,但正如刘寅生所言,“批判王鸿绪《明史稿》,就是在批评‘钦定《明史》’。何况《书明史稿一》在行文上一变魏源固有的谨严,没有将《明史》与《明史稿》作区分”。《明史》以王鸿绪《明史稿》为底稿,魏源批评《明史稿》,其实就是在间接批评《明史》。其二,魏源对《明史》的认识前后很大变化。乾嘉时期,士人将钦定《明史》作为官方叙述明代历史的范本,批评较少,或者在批评上有一定的处理。但道咸以降,内忧外患,清朝的政治统治受到冲击,文化控制亦随之降低,《明史》在魏源眼中,不再是不可触及的钦定之书,而是官方所修的一种史料。由此他参考其他史籍,详加考证,批评、补充和纠正《明史》中的诸多问题。如考《南印度海中锡兰山岛国沿革》,魏源征引《梁书》《新唐书》《明史》,下按语道:“《梁书》狼牙修国与师子国分叙为二国……东西判然,迥不相侔。”《明史》“安得以狼牙修为锡兰山,而置龙鬼合居之师子国于不问乎?”遂批评道:“《明史》之外国沿革,无一不缪,有如此者。”虽不免有所夸大,但他的批评却不无道理。关于葡萄牙,《明史》仅记其居澳门,且不知其名,魏源补之,“其实名葡萄亚也。澳夷见《明史》者,只此一语。由《外国传》中不立葡萄亚传,故今谭澳夷,皆莫得其源委”。其三,魏源受时局所迫,为了挽救清朝统治,努力将世界各国的地理、政治、文化等纳入自己的知识体系,试图利用新的知识概念从《明史》等原有的知识储备中寻求经世的办法。因此他对《明史》的考证,集中于《明史·外国传》和《食货志》的经世层面,考证相对零散。魏源应时势之需,励精图治,“开后期对官修明史著作纠谬、补缺和评论的先河,因此,魏源可称是清后期重振明史学的第一人”。

此后,《明通鉴》利用新出现的明代史料,详载南明史实,大大补充了《明史》。其以官方所修《明史》《御批通鉴辑览》《资治通鉴纲目三编》等为思想准绳,爬梳明代历史,对《明史》中的不实、错误记载详加考订。例如,指出“《明史本纪》,多据实录,故其月日干支最详,然稽之志、传则多不合”,存在相互抵牾之处;懿文太子、秦王、晋王、成祖、周王生母事,“修《明史》者未及详考,仍以五人同出自高后受前史之欺”,缺乏史实的考订;“《明史》纪、志所载干支,较为详核,然偶检《天文志》”,较之《宪章录》《二申野录》,则知文中有漏字现象;等等。

“《明史》叙事详核,用笔谨严,自欧阳公《五代史》后,罕有其比。惟所记甲申以后事颇略,而张煌言不为立传,未免如刘道原所讥韩通者。”《明通鉴》对《明史》的批评,正如这段话所反映的,夏燮指摘《明史》的不足,是在充分肯定《明史》的前提下展开的。他运用赵翼、钱大昕等人比诸旧史的叙述模式,称颂《明史》,而后提出《明史》甲申以后简略,不立张煌言传之不足。夏燮是一个正统派的史家,《明通鉴》体现了他对官方论断的继承,但是该书运用各种新出史料,对《明史》进行了较为集中的考证,成绩不容忽视。

继夏燮《明通鉴》之后,徐鼒利用入史馆的机会,写就《小腆纪年附考》,晚年又在此基础上,著有《小腆列传》,是徐鼒南明史研究的姐妹篇。他参稽大量野史笔记和清人文集,融会贯通,修正《明史》的部分内容。譬如,纠正《明史》郑成功沉鲁王于海之说,注意到《明史》不立张煌言传,以为“史传忠义,如公几人!”不立其传,“谓非史臣之不职哉!”林鹗、宋光伯评价道:“《小腆纪年》一书,详叙福、唐、桂三王始末,自南都立国,至台湾郑氏止,皆我朝定鼎以后事,有《明史》所未及载,而其人其事不容湮没而不彰者,固人人所欲目而睹之,而又不敢笔而书之者也。”然从其写作目的,及仿《资治通鉴》的“臣鼒曰”,则知他是为清朝统治者鉴戒之用,故总体而言对官修《明史》的改订会有所限制。

至同光年间,清人对《明史》的批判与考证有了较大的突破。李慈铭读《明史》中“李成梁传”和“麻贵传”,直言:“史言沙岭麻氏多将才,人以方铁岭李氏,曰东李西麻,而赞中颇讥两家子弟,恇怯退避,堕其家声。”谈到论赞中对麻氏、李氏子弟多有贬低,毫不掩饰《明史》中存在的褒贬不当现象,并进一步说:“成梁传中虽著其功,而多有贬辞。盖以成梁战功,多与国初兴京事相连,又亲加害于二祖,史臣为本朝讳,故有不敢质言者。试思成梁之斩王杲、阿台父子,斩速把亥,斩阿海及河沟、劈山、圜山、红土城、叆阳、袄郎兔、辽河、可可母林、北关等处之捷,安得谓非奇功?如松之破宁夏,灭哱拜,援朝鲜,克平壤,皆不愧名将。后继其父镇辽东,捣巢中伏,力战而死,谥曰忠烈,以视张杜,勇尤过之,较之刘綎、马林,亦复何让?信史所言,固有未尽者耳。”李慈铭毫不避讳地指出,李成梁传中之所以贬低其功绩,多是因为其与后金政权及清太祖、太宗皇帝有莫大的关联,史官才避而不谈。由此李慈铭认为,《明史》虽为信史,但也有未尽者,委婉地表达他对《明史》的不满。

李慈铭分析了《明史》为清朝统治者避讳而所记不实的现象,直击后金政权问题,作为本朝人论本朝事,能够洞悉一切,且付诸笔端,可见其胆识和卓见。李慈铭将清人对《明史》的认识,由一般意义上的史实评价与考证,上升到清朝有意对一类史实的抹杀和歪曲,尽管只是点到为止,未对《明史》中清朝官方的有意干预进行全面的梳理,但是这样的思考,对《明史》的认识和评价具有重大的意义。

清光绪时王颂蔚著《明史考证捃逸》,专门对《明史·列传》加以考证,这是清朝唯一一部私家对《明史列传》进行较为系统考证的著作。光绪十三年(1877)秋,王颂蔚入值军机,得《明史·列传》四个版本,即蓝面册《明史》进呈本、稿本、正本及初刊样本。誊录后,将其互勘比证,王颂蔚自述道:“余惧其湮晦,故属张令史将进呈本黄签一一传录,退直之睱,复取稿本、正本参观互证,汰其文义复沓及空衍无关宏恉者,如云某事某书无考及增某字,删某字,以符匀刻之类。簿领鲜睱作辍靡常,凡两阅寒暑,始克排比成书,分卷四十有二,题曰《明史考证捃逸》。”基于清乾隆中后期对《明史·列传》频繁考证的状况,《明史考证捃逸》对《明史·列传》多个版本互相校证,并以“颂蔚按”的形式表达王氏的观点。“由于未见《四库全书》本《明史》,王颂蔚抄自‘进呈本’的《明史考证捃逸》的史料价值不大……然而,《捃逸》仍有其自身的价值,这主要表现为王颂蔚提出自己的研究见解,可纠正《四库》本《明史》的偶然失误,保留了《四库》馆臣的不少按语等三个方面。”《明史考证捃逸》虽不及四库本考证严密,然其存四库馆臣的诸多按语及王颂蔚之论断,特别是王颂蔚按语对《明史》的评述,价值不容小觑,是清末考证与评述《明史》的重要成果。

清末革命派掀起了排满运动,章太炎、刘师培、陈去病、邓实等人纷纷整理、汇集、刊行有关明朝的史料文献,对这段历史进行深入的研究,尤为关注南明史。正如朱希祖回忆时所说:“余自二十五年前游学日本,初留意于晚明史籍,其时二三师友,亦尝弘奖斯风。余杭章先生……仪真刘氏,亦颇欲著后明书,欲征章先生为序,今存于文集内,其条目可考也。其时东京上海,声气相应,顺德邓氏,乃大事搜辑野史遗文,遐迩荟集,断简零篇,邮之以学报,鸿文巨册,汇之以丛编,由是《南疆逸史》足本出,而杨氏十二跋遂传布宇内,明季史籍之目,蔚为大观矣。”他们借助丰富的史料,补充和完善《明史》的南明史实,以明季历史为依托,辅助他们革命的需要。章太炎是其中的中坚力量,1906年,他谈道:“明之史,自万季野述之。季野东南之献民,义无北面,局促虏汉之间,怀不自遂,其述《明史》,讫于思宗之季,圣安以降三叶二十年之纪传,不能悉具。”欲效仿万斯同著《明史》,将南明史纳入《明史》的叙述中,“作《后明史》以继万氏”。章太炎等革命派集中对《明史》的补遗,关注晚明史实与史籍,为补充、考证《明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在考证方面,清代学者逐渐由全祖望、魏源等人零散的考证,发展为夏燮、王颂蔚较为全面的考证,比较系统地考证了《明史》中的问题,纠正了《明史》中存在的不足,对《明史》的运用和明代历史的认识极有助益。

清代私家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深受清朝官方政治思想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人对《明史》的认识。乾嘉时期,政治文化控制严密,致使善于考证的大家,如钱大昕、王鸣盛等,也未能深入研究《明史》。道咸以后,政治统治衰微,文网渐疏,学术思想由考据转为经世,大量明代史料涌现,特别是南明史料,带动了史家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清末革命派更是不遗余力地发掘史料,为补充和改造《明史》提供了必要的准备。政治思想控制、学术思潮与社会变动互动交织,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清人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

史家个人的才识,增加了《明史》批评与考证中的复杂性。清人评本朝所修《明史》褒易而贬难。杨椿身为史官,敢在史馆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在《明史》颁布之后屡次上书,要求改订,颇具史家之责。杨椿的批评集中在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中,反映了史馆内部史家与政治的矛盾,体现了杨椿对历史的求真态度。全祖望处于乾隆鼎盛之际,其《鲒埼亭集》及《鲒埼亭集外编》中碑传志状对《明史》的补充与考证,背后蕴含着他对明季忠义的表彰和对《明史》的特殊情结。区别于乾嘉时期其他的考据大师,赵翼细致论述《明史》的不足,并详加考证,对于官方的钳制,巧妙应对,大胆发表个人观点,展现了其胆识卓见。李慈铭尽管面对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较为宽松,但他毫不避讳地将《明史》为清朝既得利益者讳、歪曲史实的现象表达出来,可见其胆识非同一般。史家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受政治、社会、文化的大环境影响,同时也与史家个人的品质有着很大的关系,正是有这些才、学、识、德兼具的学者,清人对《明史》批评与考证才呈现复杂性,而不是官方控制下的铁板一块。

总之,清代学者对《明史》的编纂过程、体例、史实等方面的批评与考证,指出了清修《明史》存在史法与史实上的不足,特别是认识到《明史》为本朝避讳的诸多不实现象,纠正和补充了《明史》中部分存在的问题,为《明史》的再估量提供了必要的参考。

清人站在本朝的视域下考察《明史》,不同于其他时代,往往更易为时代所限。但是清代学者对《明史》在较为客观的立场上有所评论与考证,是值得肯定的,因此在全面分析清代学者对《明史》的考评之后,我们会发现,赵翼、钱大昕对《明史》的赞誉,杨椿、全祖望、李慈铭等人对《明史》的批评,都经受住了检验,解决了《明史》研究中的很多问题,将《明史》研究推进了一大步。

结语

乾隆四年武英殿本《明史》颁行于世,确立了清朝官方对明代历史的基本论述。钦定《明史》的价值几何,多大程度上反映明代历史的真实面貌,多大程度上为清朝官方隐讳,在史法和史实层面表现如何……这些问题都是《明史》刊行之后所要处理的,如何对本朝所修前代正史有所研究,既是清代学人所要面对的难题,又有他们具有的特殊优势。

清人对《明史》的研究,是清官方和私家对官修《明史》的初次检验。《明史》是清统治者建国初期政治意志的体现,迨至乾隆中期,《明史》的内容无法适应统治者的需要,于是清朝官方对殿本《明史》提出批评,对明朝灭亡的时间和南明政权的认识有所修订,集中反映在乾隆《御批通鉴辑览》之中。四库馆臣对殿本《明史》本纪和列传全面的修订,集举国之力,纠正了《明史》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体现了当时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高的价值。同时,四库本《明史》重新统一了清朝官方对明代史的论断,加深了统治者的文化控制。

清朝学人对《明史》的评论,褒贬兼而有之。赵翼、钱大昕对《明史》的编纂、体例、编排、叙述等史法方面的赞美,平允客观,有理有据;夏燮《明通鉴》对比了《明史稿》与《明史》,对《明史》的部分史实叙述给予好评,对《明史》的评价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后逐渐成为学界公论。史家对《明史》的批评与考证,贯穿整个清代。受政治思想、社会风潮等影响,从乾嘉时期到道咸以后,清代学人对《明史》的批评和考证渐次深入,最终触及《明史》的官方属性,部分揭露为清朝统治者隐讳而歪曲和抹杀明代历史的现象,但仍未能认清本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后期随着史料的不断出现,对《明史》的考证,由零散逐渐走向系统,由粗略走向细致。史家个体的差异增添了清代学者对《明史》批评和考证的复杂性,丰富了清人的《明史》研究。

综上所述,清人的《明史》研究是清人对钦定《明史》的初步检视,是清人对本朝所修前代正史的评述与考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的观点至今不衰,成为学界公论,有的观点错误或存在问题,有的观点则需要后来学者的进一步检验。总之,清人对《明史》的研究,纠正了《明史》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为估定《明史》及其进一步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文章来源:《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22年第1期,第62-79页。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