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君王莫非王土(商君书普天之下)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从事;王事靡盬(gǔ),忧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天下君王莫非王土(商君书普天之下)(1)

知我者,谓我心忧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应该被大家熟知,如上,这句出自《诗经·小雅·北风》篇。话说虽然这句看着霸气,全诗本意却是抱怨自己(作为官吏)的差役太过,致使自己父母担忧,自家受苦受累。该句用在本篇,倒也贴合——虽然后面还有吐槽同僚上官们无所事事只会享乐。

PS:原文是“溥天之下”,而非“普天之下”,由于编辑器的智能纠正(威胁),标题不得不如此——虽然这样写在现代也没啥问题。

天下君王莫非王土(商君书普天之下)(2)

王土还是诸侯之国?

由于《商君书·御盗》篇依旧是亡佚,所以本次介绍的是如下四篇: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境内》:该篇主要内容为“军功爵制”,明确爵位等级如何获得、晋升、降级以及不同等级对应的田宅禄仆(在书中称为庶子,并非私人奴仆,只是秦国官府提供的役夫)。

本篇内容可以说是秦国典型的“厚刑薄赏”,军功爵位的获得并没有现代人想的那么容易(虽然比其他六国好些)。简单的说,普通兵士在所属“伍”中,同僚逃走、战死均为本伍共有的“罪”,只有获得一颗首级者才能抵消而不被惩罚。至于军将等人物在战前既有首级任务,无首级治罪,只有获得对应数量才能升迁,又有指定的战斗任务(有时以此为重),以首级为单位衡量大小。

由于秦律的严苛性,而爵位一级即可用作抵罪,二级以上就可用来赎罪,这也导致了爵位的珍贵性……

这时再对比“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与“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感觉如何?

天下君王莫非王土(商君书普天之下)(3)

秦国锐士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

《弱民》:此篇与《去强》等篇类似,极力解释弱民的必要性、合理性——“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与“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至少本人是既看不懂这种逻辑的因果性,也不认为这种结论合理。

有意思的是,本书多次以“明主”“上古贤君”之号为本书中的“观念”做背书——不讨论尧、舜等人物是否真的如此理念言行,这一如儒墨等学派的学者们借用“古之圣贤”言行的作为,远非开篇“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那么洒脱、豪迈。

天下君王莫非王土(商君书普天之下)(4)

频繁“出镜”的舜帝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 …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

《外内》:该篇逻辑相对“合理”些,并非上两篇那种如为君王严刑峻法开脱式的修辞。直接说明“耕作、战争”是民众所苦恼、厌恶的两件事,所以非“重法”不能驱使他们去“耕战”,但仅有“严刑峻法”只会让民众、官吏逃亡,因此“重利”也随之而来——“故为国者,边利尽归于兵,市利尽归于农。边利归于兵者强,市利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者,王也”。

天下君王莫非王土(商君书普天之下)(5)

奇货可居 吕不韦

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

《君臣》:本篇明确君臣上下之分,直言律法制度维护君主权位的必要性。这里否定君王单纯依靠个人智慧、能力治理国家、管理臣民的方式,可以说是比“君君臣臣”更进一步。

不过孔子的“君君臣臣”是以“仁、礼”为主线,延伸而来的应该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商君书·君臣篇》更进一步应该是《韩非子·忠孝篇》。

虽然我试图将“三纲”指向“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但作为初学者,尚未有这等能力解答秦汉之时君臣相互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以及极为关键的“古代中国大一统王朝统治原理”。

天下君王莫非王土(商君书普天之下)(6)

绕不开的董仲舒

PS:请多关注,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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