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

作者:张新春

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1)

西周的召公与周公是堂兄弟,都是尽心辅佐周王朝的皇亲国戚。

(一)何为棠阴,何为比事?

召公(伯)治地乡下有一株高大的甘棠树,召公深入基层时常在这棵树的树阴下断狱审案或倾听民意、小憩休息。百姓爱护保护这棵甘棠树,常睹树思人,更有歌谣颂之念之: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此即《诗经·召南·甘棠》。三叹甘棠,意思是:遮云蔽日、葱郁茂密的甘棠树,不要剪枝,不要砍伐、损伤、攀折它,那是召伯曾经露宿、休憩、停留过的地方啊!

“棠阴”就是由此而来的,暗喻良臣能吏之体察民情之贤智公正的断狱审案。

“比事”就是把相类的事情放在一起对比着评议论说。

《棠阴比事选》,一本小书,宋人桂万荣编撰,明人吴讷删正、续补,其所选案例74则;一般人读之会于趣味中得到警策,公检法人员读之会有助于其忠于职守、立民为功。

若干年前有条新闻或案例,说某市某单亲妈妈,为了新生“爱情”的顺风顺水,竟骗以游玩而将自己11岁的女儿推入水库中。说虎毒不食子,那是虎未发情啊!

虎毒不食子,人毒当不害亲!而如此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纵情害亲之事历来不乏,《棠阴比事选》中便有二三则。

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2)

(二)“李杰买棺”中的寡母害子

唐朝李杰为河南长官时,有寡妇告状,说儿子不孝。李杰命人详察,报说其子并无不孝劣迹。

李杰对那寡妇说:“你寡居,只这么一个儿子,论罪当死,你不后悔吗?”寡妇说:“不孝顺的儿子,有什么可吝惜的?”李杰谎称:“审理确凿,你可以买个棺材来收尸了。”随后暗使人跟踪那寡妇,只见她直奔一道士处,兴奋地与之言:“事情办妥了!”

不一会儿,一具崭新的棺材果真抬来了。李杰尚寄希望于其有所悔悟呢!不曾想这寡妇竟如此决绝狠心!

李杰让人抓了已随候在府衙门外的道士。一审,道士便从实招来了:“我与那寡妇有私情,她的儿子知道后总是干涉阻拦,所以欲除之而后快。”道士被当即杖毙,并以那棺盛之。

遇到贤官,寡妇子躲过一劫。寡妇则不知所终。

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3)

(三)“裴均释夫”中的殃及邻狗

唐时襄阳某民之妻有了外遇,便与其夫谎称自己患了“骨蒸之疾”(结核病),说医生说吃狗肉能治愈,并怂恿其夫说:“东邻家那条狗总来咱家咬这啃那,你何不把它杀了,既除患又可食其肉医病。”

其夫依言而行,杀狗献肉;女人吃了一些,其余放了起来。

待其夫外出,女人便伺机透话给东邻,说是自己的丈夫杀了你家的狗,有物证,可以去告官。东邻便告到官府,镇守裴均令人缉捕了那男人,蒙在鼓里的男人一五一十地讲述了杀狗的来龙去脉。

裴均对手下说:“这女人有奸情,想陷害自己的丈夫吃官司。”遂令人捕了那女人来讯。审得实情,奸夫淫妇具被绳之以法。

——那时,杀狗之类害人财物的罪很大么?!

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4)

(四)“从事函首”中的无头女尸

这是一桩超奇诡的案例,闻所未闻,旷古未闻。

宋代某地,一商人从外面经商回来,当其兴冲冲地走进家门时,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惊呆了,他不寒而栗:只见自己的“女人”倒卧在血泊中,早已没了声息,且有尸体而无尸首。

妻家人知道后,认为是夫害妇,便将其扭送官衙。

在严刑拷问下,商人被迫认罪,遂拟结案,郡守让从事(辅佐官吏)办理后续事宜。从事心存疑虑,请暂缓行刑。

从事让城内所有仵作(验尸官)、僧人(超度逝者)都来讲一下自己近期都给什么人家操办过死人殡葬之事。其中有一人回忆说:“我最近曾为一个土豪家办过丧事,说是死了奶妈。五更时分,抬棺过墙,准备下葬,我觉得棺材很轻,里面似乎啥也没有……就葬在城外坟地。”

从事立即召集人一同前往坟地,掘墓开棺一看,竟只有一女人头,遂将之与那女尸拼对,并让那商人辨认,商人说这根本不是他的女人。

从事觉得事有蹊跷,事不宜迟,便马上带人去拘捕了那土豪。

最终,土豪招认了;原来,为长期霸占(窝藏)垂涎已久的商人之妻,他杀了自己家的奶妈,且将其尸首分离,其头入棺作为谎称病死之奶妈的灵柩草草下葬,其尸则移入商人家伪造了凶案现场……这真是太煞费苦心了!

多亏从事细心、良善、高明!

死有余辜的土豪罪有应得地被“弃市”了。商人夫妇弃“凶宅”远走他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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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原雨旱”中的叔嫂同谋

此则所记三事中有一事似涉“叔嫂通”:“桐庐人戴汝惟家被盗,有司得盗,狱成,送郡。夜有焚戴氏庐者,而不知汝惟所之(去哪儿了)。(邓)文原曰:‘此必有故也。’乃得其妻叶氏与其弟谋杀汝惟状,而于水涯树下,得尸与渍血斧俱在焉。”

非“通”何以下此狠手!这毒妇叶氏是不惜趁乱焚家以制造其夫葬身火海的假象么?

邓文原,元朝人,时任“佥浙西廉访司事”(纪律干部),赵孟頫的铁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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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偷)情能使人变鬼——加害者已然,被害者或然;情到“深处”,鬼使神差,不能自已;而偷情、出轨、外遇者哪个不是乐此不疲地寓乐于鬼鬼祟祟间呢?

今有罪名曰“权色、钱色交易”,为了色,可以为“所欲”为、不择手段地弄权弄钱,虽然无不深知这是有身陷囹圄、身败名裂之虞之风险的。但相较于害人(亲)夺命,弄权弄钱还是安全、“文明”得多的,也是侥幸度颇高而可恨度、众怒度颇低的,代价亦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弄钱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肯定不会是都给情妇的)可能判不了死刑,若杀了情妇或她爹那你一定是活不成的。

荒唐事没有遇到荒唐官是被冤之当事人的不幸中之万幸。《棠阴比事选》薄薄轻轻,警策意义厚厚重重。“人生惨怛,无过囹圄中。”(汪辉祖父言)“纵情”者不可不慎,为官者或职公检法者更不可不慎!

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棠阴比事选中的纵情害亲奇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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