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须守法规定(执法人员言行举止指南)

□郭元鹏行政执法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9月19日,江苏南通市正式印发《南通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全面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举止、用语及行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坚决杜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树立行政执法队伍新风貌(9月21日《江海晚报》),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执法者须守法规定?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执法者须守法规定(执法人员言行举止指南)

执法者须守法规定

□郭元鹏

行政执法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9月19日,江苏南通市正式印发《南通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全面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举止、用语及行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坚决杜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树立行政执法队伍新风貌。(9月21日《江海晚报》)

《南通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被称之为“言行举止指南”。这个指南从执法着装、仪容举止、执法用语、执法行为、执法场所、执法监督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而具体的标准和要求,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行政执法面对的是大众群体、普通百姓,涉及面广。假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任何的瑕疵,哪怕只是一丝一毫的偏差,其影响都会是十分恶劣的。执法当然需要“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社会的规矩,所有人都在规矩里行为,才能有和谐的社会、秩序的城市、美好的生活。但是,“有法必依”也需要建立在一个根本基础之上,那就是“执法文明”。同样的执法,会因为是“文明执法”还是“暴力执法”而结果是不同的。你执法是“文明的”,对于当事人来说会是“心服口服”,对于围观群众也会是“心悦诚服”。而假如你的执法是“不文明的”,那么即使所有的执法都是“有法可依”的,最终效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对于行政执法而言,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这样几个层面:其一,要着装正规,要通过正规的着装表现良好的素养;其二,要耐心释法,对于群众而言,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未必就是深刻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要做到释法到位,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的要义解释清楚,让被执法的人清清楚楚,让围观的群众明明白白;其三,要语言文明。因此,必须建立“禁语名单”,什么样的语言不能说,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范畴。南通市在接待来访、电话通信、调查询问、参加听证等不同场景,都明确了“用语规定”,这种做法是值得叫好的。

行政执法人员不同于普通的群众,“冷、硬、横、推”那一套早就过时了,新的时代,执法必须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毕竟执法队伍不是“杂牌军”,必须是“正规军”,“正规军”就必须要有“正规军”的样子。前段时间,某地出台了“领导干部禁止使用的语言名单”,二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公职人员的正规化管理。延伸了来说,“言行举止指南”还可以扩大范围,要成为所有公职单位人员的“行为指南针”。

法治时代,百姓对于执法文明的诉求更加强烈,“言行举止指南”来得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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