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魏国的曹操(沈刚曹操魏文帝的三国时代)

三国时期魏国的曹操(沈刚曹操魏文帝的三国时代)(1)

魏文帝曹丕是帝制时期第一位通过禅让革命,成功实现运营系统品牌转换的皇帝。曹丕追尊父亲曹操为太祖武皇帝,曹操是死后被儿子封为皇帝的第一人。曹魏政权建立,脱胎于东汉末运营系统的溃败。从党锢之祸到董卓进京,忠于儒家价值、汉政权和皇帝本人的三合一信仰系统崩溃,各地呈现碎片化割据。曹操以法家的严刑峻法,力图振作统治者的权威,把唯才是举、“明达法理”作为进入组织体制的依据。这些是对东汉后期政治松弛、用人注重门第的虚誉风气的纠正。然而,曹操虽然扫平群雄,恢复了北方地区的秩序,却无法凝聚新的价值共识,从而重建具有全新品牌的皇权运营系统。曹丕正式立国称帝后,复太学、修孔庙和兴儒学,倡导儒家教化,以此为统治的核心价值。他确立的九品中正制选官制度,既是将用人权收归中央政权,也是对服膺儒教的士族地位的认可。

曹丕赞同汉文帝刘恒与民休息、以德化民的执政理念,从总结汉政权运营得失的政治正确出发,严格防范宗室、外戚和宦官等势力对于皇权的威胁,但是,始终未能迅速重塑天下士人共同忠诚的信仰。曹魏政权不仅无力统一南方蜀汉、东吴控制的区域,而且仅过二十余年,即发生最高统治者的继承危机。辅政大臣司马懿乘机发动了夺权政变。

曹操的困局

曹操的父亲曹嵩,为宦官曹腾之养子。阉人养子之后是曹操入仕后难以抹去的污名。曹操早年任洛阳北部尉时,棒杀违反宵禁令的宦官蹇硕之叔父,策划暗杀中常侍张让,上书为陈蕃、窦武等人鸣冤,都意在和宦官势力划清界限。可惜无论是上述行为,还是任济南相时励精图治,或是朝廷征召他当东郡太守、模仿名士挂冠求去的作派,都仍然得不到士族党人内心的认同。

袁绍、公孙瓒和刘表等士族、名士割据一方,不敢再受命另启新的运营系统,也不愿继续忠于被挟持的东汉献帝政权,实际上是对天下危局束手无解。曹操迎献帝至许昌,以东汉政权正统的名义平定各地,先后击败袁术、吕布、张杨、眭固和张绣等势力,在官渡之战中,一举击败袁绍军政集团,北征乌桓、南伐荆襄、西讨凉州,虽在赤壁大战中,败于孙权和刘备的联军,但是,基本重建了北方中国的治理秩序。

在统一战争的政治实践中,曹操为了处理组织体制内人力资源不足的状况,三次下达求才令。以为有德者未必有才,而有才者,或负不仁不孝、贪诈的污名。曹操所标明的唯才是举政策,并不是以道德作为标准的,以名节、德行为核心的儒教征辟选官制度一定程度上被废除。陈寅恪先生甚至判断,曹魏是得到部分豪族士大夫支持的法家寒族政权。[0]曹操任兖州刺史时,诛杀名士边让,曾引起陈宫、张邈等当地士大夫起兵反抗,曹操诛杀孔子二十世孙名士孔融,更激发天下士人对他可能篡汉的警惕和批判。曹操的这些行为,或许是源于他非士族出身心理自卑的报复,或许是他从中央集权的统治策略出发,强悍打击日益兴盛的世家豪族势力。《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曹操“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奉行重刑明典的法家治理策略,即汉宣帝言汉家制度“以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中的霸道方法论。

东汉政权晚期连年战乱,土地大量荒芜、人口锐减。曹操同样以法家的农战思维,解决国家物力、财力资源严重缺乏的困境。即政府大规模推行屯田制度,直接把农业劳动者组织起来, 置于独立的郡县系统外的屯田官员管理之下。屯田包括民屯和军屯两种,屯田客、屯田士兵相当于国家的佃客,屯田地区遍及政权所控制各地。国家每年所获的粮食,源源不断地从那里提供给前线作战的军队。

公元200年、214年,曹操两次和汉献帝身边近臣亲属发生冲突。参与倒曹行动的车骑将军董承等多位大臣,除刘备事先出走外,均被族灭。怀孕的献帝妃董贵人、伏皇后和她所生两位王子,以及伏后之父伏完等宗族数百人,全遭杀害。

曹操长期担任东汉政权的丞相,兼领冀州牧。公元216年,曹操被封为魏公,以邺为都,公然立宗庙而祭社稷。公元219年,曹操进爵魏王,出入服饰礼仪与天子无异,不仅成为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还相当于自建了和东汉政权并行的运营系统。曹操被封魏公时,远在成都的刘备、许靖和马超等人上书献帝,痛骂曹操“窃执天衡”“剥乱天下”(《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但他并不以为意。曹操称魏王后,孙权上表劝他称帝,曹操却哈哈大笑:“是儿欲踞吾着炉上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他无法再做忠贞的汉臣,但他也相当清楚,天下士人不可能支持他打着兴汉的旗帜代汉。曹操最信任的首席谋士荀彧,因此忧愤而死。这不仅是曹操个人的困局,而是当时整个时代,价值观和方法论严重背离后形成的死结。

三国时期魏国的曹操(沈刚曹操魏文帝的三国时代)(2)

九品中正制与曹丕代汉

公元220年,66岁的曹操病逝,魏王世子曹丕继王位。数月后,汉献帝正式下诏禅位,曹丕经过三次辞让的程序后接受,登受禅台改朝称帝,完成了汉魏政权运营系统的历史性转换。曹丕任魏王改朝换代前,即接受了尚书令陈群的意见,实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这是继汉武帝推出察举制后,帝制时期治理体系组织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士大夫政治进化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事件。

光武帝之后,东汉政权将学儒习经作为进入组织体制的必要条件,朝廷选官又以地方推荐为主,社会上逐步出现世代读书做官的家族。而且,这些家族父子侄孙、门生故吏相传,形成相当庞大的关系网络,从掌握教育、学术资源,进而掌握政治、经济资源,至东汉末中央政权解体时,已经控制了部分的军事资源。士大夫势力部分演变为世袭的士族势力,等同于形成了新的贵族豪强力量。袁绍的家族,以及后起的司马懿家族等,即为其中的典型。士族势力还和名士、太学生等交叉结合,通过形成清议,控制社会的舆论导向,进而在君权暗弱的情况下,控制了运营系统儒家价值观的解释权。

九品中正制保障了中央政权对于选官的话语权,即各州需要推选在中央任职的本籍士人。设大中正一人,大中正再产生各郡小中正,直接负责本籍士人的推举。如此便将名士品评人物的权力收归朝廷。同时,保障士族子弟首先被推举进入组织体制,即根据家世、德行和才能,将士人分为从上上到下下共九品。士族多评为上品,寒族或庶族子弟一般只能三品以下。易中天教授认为,曹丕是将九品中正制,作为换取士族支持他称帝的筹码。[1]但是,对于以守护价值自许的士族而言,仅凭实际利益的输送,难以真正改变多数人内心固有的观念。

作为文采卓越的建安才子之一,魏文帝很在意士人的评说。他自称“以著述为务”,乐于与士人为伍,并说自己“托士人之末列,曾受教于君子”(《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曹丕称帝后,下令重修孔庙、恢复太学,都是崇儒的题中应有之义。他相当仰慕汉文帝刘恒,欣赏他儒家仁君的德治思维。《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中记载,“尉佗称帝,孝文抚以恩德,吴王不朝,锡之几杖以抚其意,而天下赖安”,魏文帝对此相当感佩。他执政七年间,和东吴、蜀汉的战争规模都不大,并没有利用孙、刘夷陵大战趁火打劫,仅接受孙权形式上的称臣。

对于两汉运营系统四百余年间的弊端,诸如宗室、外戚和宦官等势力威胁皇权,魏文帝制定各种集权措施预加防范。出于曹植曾和他争夺储位的原因,文帝尤其敏感宗室诸侯结党联络,下诏“诸侯不朝之令”,即不允许曹氏兄弟随便进入京师洛阳。宗室表面上拥有自己的封地,其实遭受监视,等同于软禁。文学才情高于文帝的曹植,先后被贬为安乡侯、鄄城侯、鄄城王和雍丘王,不断改迁封地、居无定所,即使到文帝之子魏明帝曹叡时期,情况仍无根本改善。

三国时期魏国的曹操(沈刚曹操魏文帝的三国时代)(3)

蜀汉、东吴集团另建皇权的尝试

公元221年,魏文帝曹丕改朝换代的第二年,远在成都的刘备即皇帝位,宣布重建汉政权运营系统,历史上称为蜀汉政权。天下出现了两位皇帝并存的局面。刘备比曹操小6岁,与曹操是同一代人,并不是士族或名士,但他是皇族宗室后裔,又是士族将军卢植的学生。刘备长期没有固定的根据地,辗转投奔公孙瓒、袁绍、曹操和刘表等势力,但他号召兴复汉室不遗余力, 以仁厚待民、讲究信义著称,颇受名士清议的社会舆论好评。东汉献帝政权被曹操集团绑架后,部分反曹拥汉士人以为,刘备或许是继光武帝后,实现再受命的理想人选。诸葛亮设计的“跨有荆益”以图天下的战略目标如果实现,儒家理想、君主集权和汉室品牌或能再完美合一,国家治理体系无法重建的困局就迎刃而解了。

赤壁大战后十余年间,刘备军政集团一度蒸蒸日上,不仅占有大部分荆州,还西入益州,继而攻下汉中、上庸等地。公元219年,马超、许靖等列名为首的一百二十余位官员上书汉献帝, 宣布刘备自行进位为汉中王。随后,镇守荆州的关羽军团北上攻击曹操军队,孙权乘机派军背后偷袭,关羽败走麦城被害,蜀汉政权尽失荆州。刘备称帝后,不听群臣劝阻,执意率军伐吴复仇,结果造成夷陵之战惨败,极大消耗了蜀中的人力物力资源。公元223年,刘备托孤丞相诸葛亮,病逝永安城。

诸葛亮年长魏文帝曹丕6 岁,同为三国世代中的第二代人。刘备临终前,曾对诸葛亮言,“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实际上,后来诸葛亮没能和曹丕在战场直接对垒,而在治理内政的统治策略上,诸葛亮和曹操注重法治而非礼治的模式更为接近。刘备去世前,叮嘱刘禅“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君书》,益人意智”(《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注》)。诸葛亮为刘禅手写《申》《韩》《管子》和《六韬》诸书。[2]由此可见,在加强集权、解决弛世宽纵之风的方法论上,刘备、诸葛亮和曹操之间并无根本的不同。诸葛亮入蜀,即和同僚制定《蜀科》法典。代行最高统治者权力后,他强调廉政、效率和节俭,依法治理雷厉风行,以荆州客籍团队为组织体制核心,结合部分原刘璋东州籍旧部及蜀籍人士,对于当地豪强势力有所抑制,治绩得到众口称赞。受过处分甚至获罪者,仍多敬佩他执法公平、赏罚分明和以身作则。

公元227年,诸葛亮向后主刘禅上《出师表》,再度剖明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心迹,并率十万大军讨伐曹魏。当时蜀中总人口不到百万,七年中五次兴兵,资源动员已至极限。诸葛亮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风尘仆仆事无巨细,深恐他人不如自己尽心,最后病逝在五丈原军营中。这不但是报答刘备知遇之恩的方式, 更是当时士大夫中最有理想的分子对于儒教兴国、尊重士人的汉政权最后的缅怀。

公元229年,孙权在武昌即皇帝位,自建吴政权运营系统,当年都迁至建业,建业即后来的建康,史称东吴政权。天下共有三位皇帝并存。孙权比诸葛亮小1 岁,比魏文帝曹丕大5岁,虽属三国世代第二代,却和第一代曹操、刘备齐名。孙权还相当长寿,公元252年,他71 岁去世时,曹魏政权已经被司马氏家族实际控制。相较于曹操“挟天子而令诸侯”(《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刘备“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出师表》),孙权保境安民的价值动员相对薄弱很多。从一方的割据势力,演变为鼎足的皇权系统,他不得不争取江东士族大姓充分的合作。

孙权承袭父兄之事业。其兄孙策率淮泗旧部袭取江东,驱逐东汉政权任命的官员甚至杀害之,获得江东基业的合法性存疑。曹操大军压境前夕,将领周瑜、鲁肃、吕蒙和黄盖等人主战,而南渡士人及江东士族等文臣主张归顺,其实是士大夫们仍将曹操视为东汉政权的正统之故。田余庆先生以为,江东大族发育成熟程度虽不能与中原世家相比,却比见于《华阳国志》的巴蜀大族要高得多。[3]尽管赤壁大战、夷陵大战的胜利,已经从资源上奠定了建立吴政权品牌的基础,但组织体制的江东本土化仍有过程。孙权南抚山越、北拒中原,一会儿联曹抗刘,向魏文帝称臣接受吴王封号;一会儿恢复联刘抗曹,和诸葛亮达成东西两帝并称的妥协。他将都城迁至建业,一个重要的考虑,即建业距离吴地较近,方便依靠顾、陆、朱、张等当地大族。孙权分别以顾雍、陆逊为文武大臣之首,开启了东吴政权的帝制新时代。

三国时期魏国的曹操(沈刚曹操魏文帝的三国时代)(4)

司马懿控制曹魏运营系统

公元226年,年仅40岁的魏文帝去世,生前任命曹休、曹真、司马懿和陈群等,为辅佐太子的大臣。魏明帝曹叡坚持乾纲独断、政由己出,借由战事将曹休、曹真和司马懿调往前线拒敌,减少重臣对中央施政的干预,却意外成就了司马懿杰出军事统帅的形象。魏文帝、明帝统治时期,严防宗室、外戚、宦官和功臣武将等一切可能构成威胁的势力,仅以极少数秘书性质的内廷中书,协助皇帝亲政治理。明帝后期,对于过度抑制宗室的策略有所调整,叔父燕王曹宇两度被召入朝参政。公元239年,36岁的明帝病危,将养子齐王曹芳立为太子,欲以曹宇等曹氏家族成员辅政,但在中书刘放、孙资劝说下,改由曹爽、司马懿共同辅政。

司马懿出自历代汉官的士族大家,曹操时被强行征辟入仕。后在曹丕、曹植兄弟争嫡中立场正确,受到文帝重用进入辅政大臣之列。明帝时期,司马懿屡拒蜀汉政权诸葛亮进攻,消灭割据辽东的公孙渊势力。少帝曹芳时,他又击退东吴军队北犯,开广漕渠而兴淮南北屯田。司马懿在和曹爽的权力斗争中一度处于下风,长期装病在家不问政事。公元249年,曹爽等陪同少帝曹芳出城,谒明帝高平陵。司马懿联络部分大臣,以私养的三千死士为骨干,用皇太后名义发动政变,先逼迫曹爽去职,不久夷灭曹爽及附庸名士何晏、邓飏、丁谧、李胜和桓范等人三族。《三国志·魏书·王凌传注》中记载:“同日斩戮,名士减半。”司马懿和他的儿子司马师、司马昭,逐步控制魏政权运营系统,为新的一轮禅让、转换品牌做好准备。

价值观、方法论的严重扭曲

曹魏政权代汉成功,没有改变挟天子而令诸侯造成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扭曲。以统治策略而言,曹氏父子已完全掌控东汉献帝政权运营系统,改朝换代名实相符,有利于名正言顺塑造最高统治者君主专制的权威。但是,进入价值信仰的深层认知,光武帝后儒家思想深入人心,重名节知廉耻,特别是发生过王莽篡汉失败的先例,无论是士族还是寒族或庶族,多数士大夫不易接受汉政权品牌的消失,这也是曹操二十余年“畏名义而自抑”(《资治通鉴·汉纪六十》)不敢篡汉的根本原因。

曹丕刻意仿效儒家仁君所言所行,积极争取士族、名士等士大夫势力支持,但无法建立起儒家价值、皇帝和魏政权共融的凝聚性力量。如果假以时日,文帝、明帝更长寿些,魏政权可能会完成统一、通过瓶颈。而当魏政权组织体制中的主要势力,都未能将对于皇帝个人的忠诚,转化为对于魏政权品牌的忠诚,一旦出现君主幼弱,魏政权运营系统短暂的命运就已经注定。蜀汉政权治理区域相对贫弱,后主刘禅政治才具有限,诸葛亮逝世后仍保持三十余年的稳定和清明,运营系统价值和策略的统一是重要的因素。三国政权中,东吴治理水准最差而系统维持最久,应该受益于江东士族大姓保据一方的价值占了上风,和皇权结合成利益共同体,开启了帝制时期南方六朝自成系统之先。

三国时期魏国的曹操(沈刚曹操魏文帝的三国时代)(5)

选自沈刚《兴亡:中国两千年治理得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6月出版

[0] 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第9—11 页。

[1] 易中天:《品三国》(下),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 年版,第58 页。

[2] 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北京:中华书局, 1993 年版,第243 页。

[3] 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北京:中华书局, 1993 年版,第29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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