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

原创作者:余世亮

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

——毛泽东《贺新郎·读史》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1)

刘晔(?-234年),字子扬,淮南成德人,是光武帝刘秀之子阜陵王刘延的后代,三国时期魏国著名的战略家。

刘晔年少知名,人称有佐世之才。初仕庐江太守刘勋,识破孙策的伪盟之计。后投奔曹操,成为曹操手下举足轻重的谋士,他屡献妙计,对天下形势的发展往往一语中的,料事如神,筹谋划策,又慧眼识人。刘晔历仕数朝,是曹魏的三朝元老。官至太中大夫、大鸿胪,封爵东亭侯。青龙二年(234年)去世,谥曰景侯。

在《三国·志刘晔传》里,陈寿以“完人”形象来塑造刘晔:一是品德高:孝子和忠臣;二是本事大:佐世之才、料事如神;三是受信任:心腹大臣、三朝元老。

张大可先生在《〈刘晔传〉讲析》里,对刘晔的评价也相当高:刘晔投归曹操,以其智计过人成为曹操的重要谋臣。后历仕文帝、明帝,官至大鸿胪。刘晔料事如神,屡献奇策,用之则吉,违之则凶,但终因他为汉宗室而被曹氏所忌,使得他在关键时刻所献取蜀灭吴之策,未被曹操、曹丕父子采纳。刘晔之才未尽其用,而曹魏也终于未统一全国。

事实上,刘晔并不“完美”。现针对刘晔的品德、能力和信任三方面提出质疑。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2)

一、在品德上,对刘晔提出质疑

(一)刘晔并非孝子。一般来说,“孝”这个概念主要就在于顺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要和要求。刘晔遵从母亲临终遗言,在十三岁时杀害他父亲的“侍人”,就是孝吗?不是!孝悌作为仁的根本。

伦理学和法学都有一个不可回避的命题: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问题。林肯有句名言,称“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一般人的共识是,做人做事不道德不等于违法,违法肯定是不道德的。《论语·学而》里的有子,对守法与尽孝所持的观点是,“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译文:有子说:“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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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晔遵从母亲临终遗言杀死父亲的侍人,是犯罪行为。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进入咸阳,为了笼络人心,夺取政权,宣布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是西汉立法的开端。虽然“约法三章”只是策略性的口号,但鉴于秦王朝急政暴敛,百姓饱受其害,它反映了人民大众的心愿,使“兆民大说”,对于加速秦朝灭亡进而使汉高祖夺取楚汉争霸的胜利,起了积极作用。也就是说,“杀人者死”是西汉的立法基石。

有人会说,刘晔杀“侍人”,属于家奴(奴婢),与普通人不一样。在汉代杀死一个普通平民,与杀害家中奴婢在处罚上是有差异的,但是并不改变杀人是“犯罪”的基本特性。西汉时期,任意杀奴是犯罪行为,要负刑事责任,奴隶的人身已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贵族们杀死奴婢并不犯死罪,奴隶的身份还是低下的。东汉法律基本上延续了西汉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家人杀害奴婢仍是犯罪行为,虽然不一定被处以死罪,但“活罪”不可免除。

2.刘晔杀害侍人,应负刑事责任。汉光武帝建武三年七月庚辰发布《宽吏罪诏》(《后汉书·光武帝纪上》):“吏不满六百石,下至墨绶长、相,有罪先请。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人从坐者,自非不道,诏所名捕,皆不得系。当验问者即就验。女徒雇山归家。”意思是说,俸禄不满六百石的官吏,直到下面用黑色绶带的县长、国相,犯罪之后,都必须奏请才能治罪。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的男子,以及跟随罪犯连坐的妇女,假若不是犯有不道之罪,或诏书中指名逮捕的,都不允许拘禁。对那些该查问的人应当立即前往查问。女子犯罪让她出钱雇人上山伐木抵罪,本人则放还回家。

根据《宽吏罪诏》之规定,在汉光武帝时期,男子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岁以上,八十岁以下。刘晔杀害侍人时已十三岁,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4)

3.退一步讲,将刘晔杀害侍人视为“为亲复仇”,刘晔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为亲复仇的案例,汉代为宽免。其处理原则:既表彰了为父复仇的孝义行为,在法律上又不赦免其死罪,礼法皆不违,两全其美。③

综上,十三岁的刘晔牢记母亲临终遗言而杀死父亲的侍人,虽然有其可原谅的地方,但是不能把杀害他人行为界定为孝顺,不仅不能肯定,理应受到谴责。

(二)刘晔算不上是忠臣。刘晔是忠臣,还是投机取巧分子,如果仅仅看陈寿《三国志·刘晔传》还真无法判断,只不过陈寿在其他人的传记里,记载了刘晔的所作所为,以及裴松之在注释《三国志》时提供了一些史料,大致能还原刘晔真实的为人处世之特征。

1.鲍勋当面指责刘晔佞谀不忠。曹丕年轻时非常喜欢打猎,登基后仍然乐此不疲。鲍勋多次劝阻,惹得曹丕很不满。有一次,鲍勋再次在曹丕游猎的时候上表劝谏,气得曹丕当场“手毁其表而竞行猎”。途中曹丕还觉得不解气,就问身边的随从:“把游猎比作音乐,与八音相比如何?”侍中刘哗回答说:“游猎胜过八音。”鲍勋十分气愤,当着刘晔面指责刘晔,“刘晔佞谀不忠,阿顺陛下过戏之言。昔梁丘据取媚于遄台,晔之谓也。请有司议罪以清皇朝。”(译文:刘晔巧言谄媚不忠,是阿谀顺从陛下戏弄的话。从前梁丘据在遄台逢迎齐侯,刘晔就是这样的人。臣下请求有关的官员给他定罪,来清除朝廷的奸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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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魏明帝时期,刘晔品德方面的负面事例就更多了。具体事例有三:

第一件事情是刘晔诬陷陈矫专权。陈矫任尚书令时,被当时得宠的侍中刘晔诋毁,说他专权。陈矫害怕,询问长子陈本的意见,陈本想不出什么主意,他的次子陈骞就对陈矫说:“主上是一位明圣的君主,而父亲大人您则是一位顾命大臣。即使君臣间有什么不如意,对您而言最大的损失也只不过是不能做到三公而已。”几天后,魏明帝接见陈矫,陈矫又问二子,陈骞说:“陛下已经释怀了,所以才见大人。”不久,魏明帝对陈矫说:“刘晔诬陷你,通过考察,我对你放心了。”又赐陈矫金五鉼,陈矫辞谢。魏明帝说:“您认为这只是小恩惠吗?您已经知道朕的意思,但朕顾念您的妻儿都还不知道啊!”

第二件事情是刘晔在该不该伐蜀的问题上,持“阴阳”两种观点。魏明帝打算征伐蜀国,朝臣都说不行。刘晔私下对魏明帝说可以。但出来后则对朝臣又说不应该伐蜀。中领军杨暨,是魏明帝近臣,又很看重刘晔,他不赞成征讨蜀汉。在听取刘晔告知的不能征讨的理由后,便打算去说服魏明帝放弃征讨计划,并把刘晔所列举的理由也一并告诉魏明帝。结果把魏明帝也给弄糊涂了,把刘晔招来一对质,当时刘晔一言不发。事后,刘晔以保守国家机密为由,分别把魏明帝和杨暨都教训了一通,还胡诌出了一个“放长线钓大鱼”的警句,弄得这君臣二人都向刘晔道歉。虽说在此事上刘晔应付自如,但这种小伎俩引起很多朝臣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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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事情刘晔揣摩皇帝的心思被揭穿。有大臣对魏明帝说:“刘晔不尽忠,善于揣摩皇帝的心思,再提出和皇帝一样的计策。陛下可以尝试与刘晔谈话,而且都反过来问他,如果刘晔提出的意见仍然和所问的相反,那证明刘晔与皇帝的想法相同。如果每次回答相同,就证明刘晔为人的虚伪了。”魏明帝依计而行,果然发现大臣所言不假,从此之后就疏远了刘晔。刘晔因此发狂,并忧郁而死。

《三国志·刘晔传》注引《傅子》里,傅玄写完了刘晔揣摩皇帝心思这个故事后,还加上了一句话:“以晔之明智权计,若居之以德义,行之以忠言,古之上贤,何以加诸?独任才智,不与世士相经纬,内不推心事上,外困于俗,卒不能自安于天下,岂不惜哉!”傅玄认为,刘晔喜欢玩弄心机,既不与士人结交,又不尽心侍奉皇帝,所以不能安身于天下。

3.陈寿对刘晔也有负面评价。在《三国志·刘晔传》里,陈寿在介绍刘晔的儿子刘陶的时候,特意写下了“少子(刘)陶,亦高才而薄行”的句子,这个“亦”字,是否含蓄地反映出作为陈寿对刘晔的看法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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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能力上,对刘晔提出质疑

质疑刘晔的能力,不是说刘晔没有能力,而是指“刘晔料事如神,屡献奇策,用之则吉,违之则凶”的评价是过了,因为刘晔是人不是神。

在《三国志·刘晔传》里,陈寿主要通过八件事来证明,刘晔是个有大本事的人:①斩杀郑宝并收编其军队;②识破孙策调虎离山计;③谋划平定庐江宗民陈策有功;④建议曹操强攻阳平关;⑤建议曹操攻占益州;⑥建议曹丕借夷陵之战灭了东吴;⑦预言孟达日久必反;⑧建议朝廷攻打辽东太守公孙渊

现选择①②④⑧四件事进行剖析,查看刘晔所谓的超强能力是否存在水分。另外,还需说明除上述第③件事被曹操采纳外,⑤⑥⑦三件事都没有得到时任皇帝的采纳。

总之,陈寿用来佐证刘晔能力的八件事,有三件事不可信,一件事不可行,还有三件事未能皇帝采信,刘晔唯一被采用的计策,就是建议曹操率大军围攻庐江宗民陈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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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晔斩杀郑宝并收编其军队,不可信。据《三国志·刘晔传》记载,扬州豪强中多轻生重义狡猾凶暴的人,当时有郑宝、张多、许乾等人,各自拥有自己的武装。郑宝最为骁勇果敢,能力过人,为大家所畏惧。他想驱逐劫持百姓远赴长江以南,因为刘晔是当地大族中的知名人物,便想强迫刘晔倡导这一计划。刘晔当时二十来岁,心里很忧虑,但又没有机会除掉郑宝。

正赶上曹操派使者来扬州,查问有关情况。刘晔前往拜见,为之议论天下时势,还邀请使者一同回家,在家中留居多日。郑宝得知曹操使者在刘晔家,就带领数百人携带牛酒来问候使者。刘晔命令家僮带领郑宝的部下坐在中门外,给他们设置酒饭;自己同郑宝在内室饮酒。刘晔秘密部署勇士,命令他们趁行酒的机会杀掉郑宝,但郑宝生性不喜爱喝酒,没有丝毫醉意,仔细观察室内外动静,行酒的人不敢行动。于是刘晔自己拔出佩刀杀死郑宝,斩下头来告示他的部下,说:“曹公有命令,谁敢行动,和郑宝同罪。”郑宝的部下都很恐惧,奔走返回营地。当时营中还有督将精兵数千人,刘晔担心他们制造叛乱,立即骑上郑宝的马,带上家僮数人,前往郑宝营门,喊来营中的首领,告诉他们利害关系,这些人都叩头开门迎入刘晔。刘晔逐一安抚他们,大家心悦诚服,共同拥戴刘晔为统帅。

刘晔目睹汉皇室日渐衰微,想到自己为皇室亲属,不愿拥有军队,就将部众托付给庐江太守刘勋。刘勋感到奇怪,刘晔说:“郑宝没有能力治军,他的部下一向靠抢劫掠夺获利,我平素没有什么地位,而整顿军队使他们服从命令,他们必然会心怀怨恨,难以持久,所以将他们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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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晔斩杀郑宝并收编其军队之事可分为三部分,现分别提出异议:

第一,郑宝系扬州当地豪强,驱逐劫持百姓远赴长江以南,还要强迫刘晔带头实施过江行动,没有事实依据。郑宝为什么要驱逐劫持百姓远赴长江以南?既没有动机,也没有可能实施的可能,郑宝不可能做出这样一件蠢事。

第二,刘晔收编郑宝军队,又成为其新首领,这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借曹操特使到扬州,邀请郑宝赴宴是可能的,在酒宴上斩杀郑宝已属不易;而刘晔杀了郑宝,还只身来到郑宝军营收编郑宝部下,还能成为新首领,更是天方夜谭。

第三,刘晔借曹操威名斩杀郑宝、收编了郑宝军队后却没有投靠曹操,而是将郑宝的部队带给庐江郡太守刘勋,而曹操特使从此不知下落,这不符合常理。作为曹操的特使,当然愿意将郑宝部队带到兖州投靠曹操,还有刘晔为了投奔刘勋就把曹操的特使杀了?这些问题都解释不清。

在此还需请读者注意刘晔身份,他是皇室成员。假如刘晔斩杀郑宝之事,发生在建安元年七月之后,汉献帝已在许县立都,曹操业已“挟天子以命诸侯”了,刘晔收编了郑宝部队,不去投奔曹操而是投入刘勋怀抱,刘晔的“忠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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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晔分身乏术。有人会说,刘晔斩杀郑宝的时间有可能发生在建安元年七月之前,那么这个时间段,往前只能限定在兴平二年(195年)刘勋担任庐江太守之后这个时间段。

然而,怪就怪在《三国志》的周瑜本传和鲁肃本传均记载,到建安五年(200年)孙策去世后,郑宝仍驰骋在江淮大地上;刘子扬(刘晔字子扬)还给鲁肃写信,让他投奔郑宝。信是这样写的:“当今天下豪杰并起,您的资质才干,尤其适宜于今日。赶快回来迎接老母,不要滞留在东城。近来有个叫郑宝的,现在在巢湖,拥有一万多人,占着肥沃富饶的土地,庐江郡一带的人很多都投奔他,何况我们这些人呢?看他的形势,还可以广为集聚人才,时机不可失,足下快来。鲁肃回信同意刘晔的意见,准备去投奔郑宝。

既然到了建安五年(200年)孙策去世后,刘晔还让鲁肃去投奔郑宝,那么刘晔怎么可能在兴平二年至建安元年七月份前,斩杀郑宝呢?

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三国志·刘晔传》上的“郑宝”与《三国志·鲁肃传》上的“郑宝”不是同一人,而《鲁肃传》上的“刘子扬”也不是《刘晔传》上的“刘晔”。关于这个问题曾有人考证过,两传记上的郑宝是同一人,而刘子扬就是刘晔。

另外,刘晔和鲁肃是老乡,都是扬州九江郡人,他们又属于当地知名人士,而周瑜在九江的巢湖县做过县长,因此,他们三人都彼此相识,甚至他们对当地的豪强郑宝也可能认识。鲁肃对周瑜说,刘子扬要他投奔郑宝,周瑜和鲁肃心里都清楚,这个刘子扬和郑宝指的是谁。

因此,假如曾经发生过刘晔杀害郑宝之事,那么该事也应该发生在建安五年(200年)之后,足以说明刘晔杀了郑宝再投奔刘勋之事,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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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刘晔识破孙策的调虎离山之计,不可信。《三国志·刘晔传》记载的刘晔识破孙策的调虎离山计的事实,过于悖谬。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

第一,孙策实施调虎离山计过于悖谬。理由有二:一是孙策与刘勋关系不融洽。一般来说,要救助,总是找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救援。平时无来往,急事来求救,故孙策求助于刘勋令人怀疑。二是孙策写了一份漏洞百出的友好结盟函,刘勋不可能看不出其中的问题。具体详见二〇二二年四月三日发布在《今日头条·世亮读书》上的《对孙策智袭刘勋的调虎离山计之质疑》文章。

第二,刘晔没有分身术,前文已作阐述。有人会问,建安四年(199年)刘晔也可能出现在皖城,为刘勋效力。可从《三国志·刘晔传》陈述事实顺序来看,刘晔是杀了郑宝,收编了郑宝队伍才来投奔刘勋的,而当时郑宝还活得好好的,故刘晔依附刘勋的前提条件缺失。

第三,刘晔是何时何处投奔曹操,并没有记载。《三国志·刘晔传》只记载了,刘晔反对刘晔出兵上缭,接下去只有“勋不从”三个字,意思是说,刘勋不接受刘晔的意见。而接下来却记载刘勋投奔曹操原因,即“(刘勋)兴兵伐上缭,(孙)策果袭其后。(刘)勋穷踧,遂奔曹操。”意思是说,刘勋决定兴兵讨伐上缭,孙策果然尾随袭击皖城。刘勋处境窘迫,就投奔了曹操了。

在刘晔本传里,不记录刘晔投奔曹操之事,反而详细记录了刘勋被孙策偷袭,又为何投奔曹操的完整过程,这就显得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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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刘晔建议曹操强攻阳平关,不可信。理由有三:一是刘晔不在曹操身边,不可能向曹操提供建议;二是成功拿下阳平关的战术存疑。开始时曹操采用弩弓仰射阳平关而失败,刘晔建议继续强攻阳平关,曹操仍然是以弩弓仰射阳平关的,这次却成功,奇怪吧;三是综合多方面史料,曹操拿下阳平关系侥幸而胜。

1.有关阳平关战役的史料有六则:①《三国志·武帝纪》记载,建安二十年(215年)秋季七月,曹操到达阳平关。张鲁派他的弟弟张卫与部将杨昂等人据守阳平关,沿山筑起十多里长的城墙,曹公攻不下来,就率兵撤回。敌人看到大军已撤,他们的防守就松懈了。曹操就暗中派遣解剽(注,“剽”缺少“忄”偏旁,后文不再注释)、高祚等人趁险进行夜袭,大败敌人,杀了他们的将领杨任,进攻张卫,张卫等人趁夜逃走,张鲁溃败逃到巴中。曹公的军队进入南郑,全部缴获了张鲁府库中的珍宝。巴郡、汉宁郡都投降。

②《三国志·张鲁传》记载,建安二十年,曹操便从大散关出兵武都征伐张鲁,到达阳平关。张鲁想献出汉中率众投降,他的弟弟张卫不肯,带领部众几万人在阳平关拒关坚守。曹操打败了张卫,于是进入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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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三国志·张鲁传》注引《魏名臣奏》记载董昭的表章说:“武帝(指曹操)听凉州从事以及武都归降的人的话,说张鲁容易攻取,阳平城下的南北山相隔遥远,不能坚守,武帝信以为真。等到他亲自到了那里,所看到的情况不像是所听到的那个样子,为此曹操还感叹道“他人商度,少如人意”。意思是说用别人那里得来的二手信息做计划,很少有能如人意的。面对据险以自守的张卫,曹军仰攻起来很不顺利,伤亡非常惨重。曹操因此意志消沉,围攻三天后萌生了退兵的想法。遂命令夏侯惇和许褚去前线,把在山上的军队召回来。于是曹操就派遣前大将军夏侯惇、将军许褚去通知屯驻在山上的军队撤回。

前线将士接到曹操撤军令后,赶紧乘夜开拔。不等到天亮,也是怕敌军乘机掩杀。由于不熟悉地形,又是走夜路,撤回来的曹军迷了路,误闯入敌军的军营,敌军便后退溃散。侍中辛毗、刘晔等人走在撤回军队的后面,遇到夏侯惇、许褚就告诉他们说:“我们军已经占据夺得敌军的要塞营屯,敌军已经四散奔逃了。”夏侯惇等人还是不相信,就亲自前去查看,张卫的军队确实溃散,于是就回去报告了武皇帝。武皇帝率军占据阳平关,这是侥幸而战胜敌方并有所擒获。这是近年的事情,官兵们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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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三国志·张鲁传》注引《魏名臣奏》记载杨暨的表章上说:“武皇帝(指曹操)开始征讨张鲁时,用十万人的军队,亲自身临前线,指导并授予策略,利用当地的百姓粮麦作为军粮。虽然张卫的防守不值得一提,但是阳平关地势险要而防守容易,我军虽有精兵虎将,但兵势得不到施展。两军对垒三天,武皇帝准备撤军而回,他说:“我用了三十年时间辛苦打造了这支军队,一天时间就把他们交代在这里,何必呢?”这个撤军的计划已经定下,不料上天福佑大魏,张鲁的守备自行崩溃,因此阳平关得到平定。”

综上可知,曹操作出撤军决定的理由有二:一是心疼手下这些将士;二是蜀道艰难,粮草运输是很大问题。曹操先打氐人,有一个目的便是掠夺氐人的存粮就地补给,而这种以战养战的做法显然不能长久,当时曹军刚到阳关平才三天,军队并不缺粮。

⑤《三国志·张鲁传》注引《世语》称:张鲁派五官掾为使者向曹操投降,其弟张卫切断山势围筑阳平城抵抗,朝廷军队(指曹军)无法推进。张鲁逃到巴中。因军粮殆尽,曹操也打算回师。西曹掾东郡(治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郭湛说:“不可以撤军。张鲁已经投降,我们还扣着他的使者没让他回去呢。张卫虽与张鲁意见不同,不肯投降,但偏师还是容易攻破的。我们孤军深入,勇往直前必能获胜,如果想撤退,则肯定失败。”曹操仍然很犹豫。夜间恰有数千只野麋鹿冲坏了张卫的营地,张卫的军士大惊。当夜,高祚等军又误与张卫军队在黑夜里相遇,高祚等人于是击鼓鸣角召集军队。张卫恐惧万分,以为曹操大军已经掩杀过来,于是就投降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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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三国志·刘晔传》记载,曹操征讨张鲁,调任刘晔担任主簿。到了汉中后,山峰险峻难以攀登,军队的粮食也很缺乏。曹操说:“这是怪异荒诞的地方,有没有它无关紧要,我军缺少粮食,不如迅速收兵。”于是自己率军返回,命令刘晔督促后面的军队,按序撤出。刘晔预料张鲁可以攻克,加上运粮的道路难以通畅,虽然退出,军队仍然不能完全保全,就骑马飞奔去禀告曹操:“不如尽力进攻。”于是就进攻张鲁,多用弩弓射击他的营地。张鲁逃走,汉中得以平定。

2. 综合第一至第五则史料分析,阳平关战役具体经过可能是这样的:面对据险以自守的张卫,曹军仰攻阳平关很不顺利,伤亡非常惨重。围攻三天后,曹操就决定退兵。遂命令夏侯惇和许褚去前线,把在山上军队撤下来。前线将士接到曹操撤军令赶紧乘夜开拔。

由于不熟悉地形,又是走夜路,撤回来的曹军迷了路。有一名叫高祚的将领,一不留神绕到了阳平关的后面,撞到了张卫的军营后。高祚等人一看到误打误撞的居然抄了敌人的后路,赶紧擂鼓吹号。张卫的军队正在警戒正面之敌,谁也没想到曹军从后面撞了上来。也不知道对手的虚实,还以为曹军主力循着小路来攻。然而,高祚的擂鼓吹号没有把其他曹军引来,却把生活在山中的数千头麋鹿给惊着了。满山乱跑的,把张卫的营寨都给冲坏,那鹿蹄声听起来亦跟马蹄声无异。这种情况下,张卫和他军队以为曹操大军已至,再无心恋战,当即放弃阳平关作鸟兽散。

前来接应的夏侯惇、许褚收到前面传来的消息,说官军已经拿下了阳平关都不相信。直到自己亲抵阳平关城看到这一切,方才相信并回报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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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梳理阳平关战役的整个过程,回头评判《三国志·武帝纪》和《三国志·刘晔传》中的记载是否属实。

《三国志·武帝纪》记载,说什么曹操见张卫守卫松懈,秘密派遣解剽、高祚等人攻破张卫军营,纯粹是往脸上贴金呢。因为董昭、杨暨的表奏中明确说了,这次攻克阳平关实际上是“天祚大魏,幸而克获”,加上《世语》中麋鹿冲张卫军营的记载,我们就能明白了阳平关战役整个过程了。

而《三国志·刘晔传》中记载说,刘晔预料张鲁可以攻克,就骑马飞奔去禀告曹操:“不如尽力进攻。”于是就进攻张鲁,多用弩弓射击他的营地。张鲁逃走,汉中得以平定。刘晔凭什么能预料张鲁可以攻克?既不可信,更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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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刘晔建议朝廷攻打辽东太守公孙渊,不可行。太和二年(228年),公孙渊篡夺叔父公孙恭之位。魏明帝不听刘晔劝告,拜公孙渊为扬烈将军、辽东太守。

《三国志·刘晔传》记载:辽东太守孙渊篡夺了叔父的职位,擅自任太守,派遣使者上书。刘晔以为公孙氏在汉代就已任命为官,官职世代的承袭,辽东地势,水路经由海道,陆地有山阻挡,所以胡人的政权偏远难以控制,因而具有世袭权力已久。现在假如不借机除掉,一定会生出后患。如果公孙渊心怀二心,拥兵自强,然后再去消灭他,事情就难办了。不如趁他刚担任辽东太守,篡位又树立了不少敌人,趁他没有防备,以大兵压境,逼迫他臣服,就可以不用劳师而平定辽东了。以后公孙渊终于谋反。

刘晔给魏明帝的建议看似正确无比,但事实上不可行。理由如下:

第一,太和二年(228年)魏明帝根本没有精力且没有能力征伐公孙渊。据查《三国志·明帝纪》《资治通鉴》可知,当年大事有:春正月,司马宣王攻克新城郡,杀了孟达,把他的首级传送到京都。分出新城郡的上庸、武陵、巫县为上庸郡,改锡县为锡郡。蜀国大将诸葛亮进犯边界,天水、南安、安定三郡的官民反叛响应诸葛亮。五月,大旱。秋季九月,曹休率领各军到皖县,与吴国将领陆议在石亭交战,被打得大败。十二月,诸葛亮围攻陈仓,曹真派遣将军曹曜等人前去抵抗。由于孟达叛乱,诸葛亮第一次、第二次北伐,吴魏两国又发生石亭之战,魏国军队主要集聚在西部和中部,根本没有能力再调动部队东征公孙渊。

第二,当时进攻辽东公孙渊并非明智之举。辽东地区路途遥远,地势易守难攻,且辽东地区官职世代的承袭,因此魏明帝通过安抚手段稳定辽东地区局势,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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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信任上,对刘晔提出质疑

刘晔,是曹魏的三朝元老。最初进入曹魏集团时,刘晔在和蒋济、胡质等人对于天下之势的讨论中闭口不言,以此获得曹操关注。虽然从这件事我们也不难看出刘晔具有左右人心的能力,但是刘晔却没有真正获得到曹操、曹丕和曹睿等祖孙三人的信任。

(一)曹操将刘晔视为心腹,可以质疑。《三国志·刘晔传》注引《傅子》称:“而授晔以心腹之任;每有疑事,辄以函问晔,至一夜数十至耳。”意思是说,曹操将刘晔视为心腹,一有疑难之事,就写信咨询刘晔,甚至一个晚上曹操就给刘晔去信十多封。你相信吗,我不相信。理由有二:

一是未发现曹操称赞过刘晔。曹操对心腹评价不少,比如,曹操称荀彧为“吾之张良也”,说郭嘉是个“使孤成大业者,必此人也”,称赞贾诩为“使我信重于天下者,子也”,如此等等。如果刘晔真是曹操的心腹,曹操是不会怜惜自己心腹的赞美之词的。

二是曹操给予刘晔的职称并不高。刘晔投奔曹操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任何职务,不像刘勋刚投奔曹操,即封列侯,又为河内太守、平虏将军。若干年后,曹操采纳刘晔的计谋平定庐江陈策后,才给刘晔职务是“司空仓曹掾”,即管理仓库的小官。直到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征伐张鲁,改任刘晔为主簿;曹操返师回许县后,再任命刘晔为行军长史,兼领军队。这些官职,地位都不高。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19)

(二)曹丕信任刘晔也可质疑。黄初元年(220年)曹丕代汉称帝,刘晔升任侍中,赐爵关内侯。黄初三年(222年)名将张辽病重,刘晔奉命带着太医前去探望。从刘晔被封侯和给曹丕办些私密性事务看,曹丕似乎将刘晔视为心腹,但从另外的角度来说,刘晔并不被曹丕信任:

一是在曹丕任职期内,刘晔提出的借刘备发动夷陵之战而灭了东吴以及蜀将孟达投降并不可信的建言,都没有得到采纳。

二是鲍勋敢当着刘晔的面责骂他是个佞臣。常言道,打狗看主人。如果刘晔是魏文帝曹丕的亲信,鲍勋是不敢当面骂人他为“佞臣”的。

(三)曹睿信任刘晔令人怀疑。魏明帝曹叡继位,进封刘晔东亭侯,食邑三百户。太和六年(232年)刘晔因病改任太中大夫,不久出任大鸿胪。两年后再任太中大夫,及后死去,谥景侯。刘晔的官越做越大了,只不过他所任的官职,主要是闲职。比如,刘晔担任时间最长的“太中大夫”一职,就是个掌议论的闲官,从四品上,秩比千石,月俸八十斛谷。可以这样说,太中大夫级别还行,但没什么实权。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20)

据说,有人认为刘晔阳奉阴违,就给他下套,建议魏明帝曹叡召见刘晔时特地以与自己相反的意见来问他,以证实刘晔是否揣摩上意。后来魏明帝曹叡用假言假语来试探刘晔,说明皇帝对他已丧失起码的信任!

综上三方面对刘晔的质疑,并不能说刘晔一无是处,他还是三国末期著名的战略家。比如,他提出借刘备发动夷陵之战消灭东吴的谋略,就是事后被证明是正确的、有预见性的战略。

然而,刘晔许多谋略并得不到曹氏祖孙三代人的采纳,就不能仅凭一句“终因他为汉宗室而被曹氏所忌”,而使其才未尽其用能解释的。以曹操为代表的曹氏集团对人才是重视的,基本上都能人尽其才。特别是曹操,他连汉献帝他都能“挟天子以令诸侯”,对于刘备这个汉室宗亲,也敢明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曹尔”的话,为什么就不敢用汉氏宗室刘晔呢,这说不通。

因此,刘晔未能人尽其才,应该有其自身的原因,或者说是因为其性格缺陷而导致人生的不完美。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21)

四、性格决定命运

一个人的性格不同,心境自然就不同,人生也不同。刘晔的人生悲剧,可能是其性格缺陷导致的。

(一)刘晔并非是个小人,只不过他为了讨好所有人,最后失去所有人的信任。在此举一个例子,那就是魏明帝想征讨蜀国,刘晔在反对伐蜀的大臣面前,大义凛然说不能伐蜀,而在主战的魏明帝那里,又为他筹划征讨蜀国之方略。让人觉得刘晔就是一个阳奉阴违的小人,而事实上,刘晔只不过是想自己在皇帝与大臣两边都能得到关注与赞赏,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不折不扣的“万人迷”,想不到刘晔却成了大家眼中的“吹牛大王”,大家的笑料,为此气得发狂而得病。

中国人崇尚一诺千金,因此对于刘晔这种迎合大众心理而扭曲事实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也正因为如此,虽然刘晔在对外谋略方面几乎是算无遗策,但对于应付曹魏帝国内部复杂的人事关系却是一筹莫展,败得一塌糊涂。他最后的结局也是非常悲惨。有人说,刘晔是被曹魏君臣合谋算计而死。这未必全错,但需补充说明,刘晔的自恋,可能是害死了他的主要原因。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22)

(二)刘晔在茶余饭后“吹牛皮”,被后人错为史料。前文分析了刘晔八大计谋,其中斩杀郑宝并收编其军队识破孙策调虎离山计建议曹操强攻阳平关等计策,都被认为“不可信”。作为良史陈寿怎么在《刘晔传》里会发生如此多的错误,令人奇怪。正如魔术没有解密前很神奇,将其中原理说清楚了,就不再神奇。在解密“不可信”前,先确认两点事实:一是刘晔能说会道,更喜欢得到大家的认可,属于自恋型人格;二是刘晔长寿,他死于青龙二年(234年),上述三项计策中所涉人物,在刘晔在世前基本去世了

在此,我作如下假设。作为曹魏的三朝元老刘晔在茶余饭后,自然会向晚辈“痛说革命历史”。而这些“历史事件”自然经过刘晔精心包装的,加上事件相关当事人大都已去世,他说得就更加随性。只不过当时刘晔之说,也仅仅是想让自己开心、他人开心而已,并没有想到后人会把这些写进史书。只不过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刘晔这些包装后的“谈资”却被后人记录下来,又被记入《魏史》。陈寿在编纂《三国志》时,在参考《魏史》时,自然也发现其中的矛盾之处,比如郑宝事件。为此,陈寿就在《刘晔传》《鲁肃传》都作了如实记录且不作评论,其目的就是供后人研究之。

刘晔很像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那西塞斯( Narcissus),这位年轻的美男子深深爱上了自己的影子。看着水中的翩翩美少年,那西塞斯伏在湖边,许久不肯离去。有一位仙女埃科( Echo)深深爱上了那西塞斯,但是那西塞斯只关注自己的美貌,他根本没有听到埃科在呼唤他的名字。伤心的仙女最后化作了一缕回声(英文中 echo -词的意思就是回音音——译者注),而那西塞斯最终望着自己的倒影憔悴而死,化作了美丽的水仙花。

自恋的那西塞斯最后化作美丽的水仙花,而自恋的刘晔则化为一簇火焰,迎风飞扬!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日星期日于丽水)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23)

注:

①张大可著《三国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张大可文集),第359页

②孔庆明著《秦汉法律史》,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92年3月第1版,第250页

③李文玲《论汉代孝伦理的刑法化》,2010年《管子学刊》第2期

④人名后的括号内数字,代表其死亡年份,比如,许邵死于195年。许邵(195)、孙策(200)、周瑜(210)、鲁肃(217)、曹操(220)、张卫(215)、张鲁(216)、夏侯惇(220)、曹丕(226)、辛毗(235)、董昭(236)、郑宝(不详)、刘勋(不详)、许褚(不详)、杨暨(不详)

⑤刘晔,字子扬。“晔”字,形容光明灿烂,闪光的样子;又如,“晔晔”光芒四射的样子;美盛的样子;才华外露;“晔煜”光耀的样子。“扬”的基本字义,在空中飘动之意,如“飞扬”。故猜想刘晔死去他将化为一簇火焰,在空中飞扬。

⑥除毛泽东《贺新郎·读史》图片来自网络外,本文其他图片均由摄影师余媛提供,不胜感激!

刘晔事迹(刘晔并非完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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