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溅水别人身上怎么处罚(雨天驾车溅别人一身水)

你遇过这样的事情吗?

下雨天

一些车辆在通过积水路段时

毫无顾忌地飞驰而过

把路人溅上一身水

等反应过来,车辆已经扬长而去

你以为走了就没事了?

昆明交警提醒

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

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昆明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就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事后该女子将驾驶人的行为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接报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看监控核实后,确认该车辆驾驶人李某违法行为属实。最终,李某因存在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50元罚款。

开车溅水别人身上怎么处罚(雨天驾车溅别人一身水)(1)

法律补给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来源:昆明交警

责编:莫开井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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