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区别(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

工商注册的时候会选择成立什么类型的企业,其中的合伙企业由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区别(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1)

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少两个合伙人,合伙人员没有上限。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般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如会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人。有限合伙企业之中最少得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至少两个合伙人,最多49个合伙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各合伙人有份额分配,债权人可以向全体合伙追诉全部债务、也可向某一个合伙人追诉全部债务,某一合伙人清偿的债务超过分担比例的,有权利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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