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预付卡的种类(那些年我们用过的预付卡)

那些年我们用过的预付卡

我国预付卡的种类(那些年我们用过的预付卡)(1)

我国预付卡的种类(那些年我们用过的预付卡)(2)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大过节的,路北区做生意的吴先生憋了一肚子火。他从外地来了几个生意上的朋友,吴先生请大家去他熟悉的一家酒店去用餐。他是这家酒店的VIP,预付卡里总是存着万八千的,有时去酒店经理还出面接待。近半年事情多,吴先生一直在外地。这次春节才回家过年,为了招待朋友,吴先生给酒店打电话订餐,电话却是空号。满腹狐疑的吴先生于是直接去了店里。没想到酒店不仅重新装修了,连名字都换了,经营者也换人了。这让吴先生很受伤,经济上的损失是一方面,用他的话说, “甚至开始怀疑人生了,做生意怎么能这样呢?”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习惯的改变,预付卡广泛出现在各个领域,餐饮、美容、洗车、健身、加油、教育等等,出去消费,没有卡都不好意思。每逢节日或者商家开业,都会开展预付卡消费活动,商家利用充值返现、办卡送礼等手段,吸引消费者存入大量资金以获取更多的优惠和折扣。近年来,随着的预付卡的流行,“办卡”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但晚报提醒消费者不要“绊”在“卡”上,看看周围,现在因为预付卡而使消费者蒙受损失的案例越来越多。

为优惠冲动消费 出问题得不偿失

本报曾在1月29日刊登《超越洗车行倒闭预付卡余额兑换物品》的稿件,反映的就是这样一起典型的案例。消费者通过办理储值预付卡得到更优惠的洗车价格,但在洗车行倒闭后卡内余额不予退还现金,最终只能选择用卡内余额换取汽车装具或者手表等物品来抵扣并且多出部分还要自己用现金填补。有消费者甚至自嘲“为了一只鸡,搭进一头牛”。

无独有偶,市民郭女士在某美容院开业宣传期间办理了价值近2万元的按摩美容美体套餐项目预付卡。但才经过一次全身经络按摩,回到家中她就发现胸前出现红肿、发痒、刺痛等症状,到医院诊治被鉴定为接触性皮炎,郭女士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费用,但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最终在消协和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调解下才帮袁女士从经营者处退回了部分费用。过后袁女士表示此后再办理类似预付卡的时候一定会多加小心。

预付卡存在的问题在健身行业中也屡见不鲜。消费者谢先生在正在筹建的某健身总店的分店办理了一张3000元的消费预付卡,当时一名员工介绍:“分店筹备中,正在促销搞活动,办卡能享受优惠。”但在办卡7个月后谢先生被通知分店将取消,他的健身卡将被转到总店。去总店健身极为不便的谢先生向总店提出退款被拒绝,后经过消协调解得到退款。不过谢先生也表示在办理卡后搭进去的时间和在解决问题时投入的精力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以后不会再办理同类型的预付卡了。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办理剪发卡、超市购物卡、餐饮卡等预付卡后商家倒闭跑路,消费者维权困难,找不到被投诉对象的情况比比皆是,往往是消费者才消费了一两次,为了优惠折扣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出现情况问题得不到解决,得不偿失。

市消协提醒:避免消费陷阱 谨慎办理预付卡

本报记者就预付卡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消费者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马超表示,春节期间,预付卡等预付费式消费进入一个高峰,与之相关的消费投诉也越来越多,甚至有可能发展成群体事件。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纠纷或者消费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能找到被投诉方(即经营者)还存在调解的可能性,要是经营者跑路或倒闭的话,消费者维权就很困难了。如果提请相关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无形之中更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常会遇到的一些问题:

消费者无证据保全的法律常识,发生纠纷时无相关凭证证实与经营者权利义务约定。

消费者虽然有相关合同证据材料,但合同内容带有霸王条款或不公平条款,维权调解过程中,如根据合同约定将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预付卡现金价值和优惠条件相互交叉,在发生纠纷时,容易导致扣除较大金额,消费者权益受损。

消费者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时,各个部门立法管辖存在争议。比如说健身房预付卡纠纷,商业主管部门认为健身房纠纷应属体育主管部门受理。而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纠纷调解部门,对于预付卡纠纷并无明确的执法和处罚依据。

遇到经营者“跑路”情况,市场主管部门有时认为经营者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应由公安部门处理,但是刑事立案标准严格,公安部门在案发初期未掌握全面证据的情况下,立案困难,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且容易给消费者造成一种错误的假象,即“各个行政机关相互推诿不作为”。

就相关问题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谨慎办理预付卡、储值卡。消费者要确认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不要贪图一时的高折扣或者轻信商家的销售宣传。当前预付式消费纠纷追回损失非常困难,所以消费者应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

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如果确实需要办理预付卡,为降低企业跑路、转让风险,消费者应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尽快消费。

综合考虑商家情况。办卡前要了解企业资质、口碑情况,选择存在时间长、品牌知名度高、口碑较好的大型企业。对于加盟店,由于加盟模式的不同,加盟店与总部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和态度也不同,消费者需要综合考虑。

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录音录像,将预付式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予以明确,切记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依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节日期间,许多商家会通过预付式消费吸引消费者,内容涉及购物、美容美发、健身、洗车洗染、儿童教育娱乐、共享产品和服务等。消费者应量力而为,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储值卡或不要存入较大的金额,消费周期要缩短,尽快使用。应当事先了解商家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或录音录像,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预防其中显失公平的内容,避免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即便出现纠纷情况也不要过于着急,保留好相关证据、票据,通过相关途径进行维权。别让“办卡”变成“绊、卡”。记者吕钊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预付卡购物是继信用卡之后出现的交易形式。现时使用最普遍的是日本。日本从1983年开始发行预付卡,其中发行量较大的是电信和运输业。拥有4300多家便利商店的日本7一ELEVEN连锁店,1989年在系统内推出预付卡,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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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预付卡购物是继信用卡之后出现的交易形式。现时使用最普遍的是日本。日本从1983年开始发行预付卡,其中发行量较大的是电信和运输业。拥有4300多家便利商店的日本7一ELEVEN连锁店,1989年在系统内推出预付卡,获得成功。

预付卡在1992年进入台湾。1992年1月,台湾圈内的某便利商店开始第一阶段预付卡尝试发行,仅限于公司范围内员工。发行的第二阶段于同年10月进行,发行扩至16家便利商店。所发预付卡面值为500元新台币。每位持卡者月消费额比用卡前平均高出23%,其导入速度之快,营业额升幅之高令人惊讶。处在激烈竞争中的便利商店甚至将预付卡视为摆脱困境的灵丹妙药。

目前中国大陆预付卡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对于预付卡的管理,目前有商务部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但这仅仅是部门规章。鉴于此,上海正在积极推进预付卡立法,引入行政机关进行适度的监管,试图在地方性法规层面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缺。也有观点认为应当建立银行的第三方独立存管制度,也就是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卡内余额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只有经过消费者的确认,商家才能扣钱。消费一次扣一次钱,没有消费的余额还在账内,账内产权归属就是消费者。这种预付卡余额的产权性质,由于是消费者的,所以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范围,消费者有权利优先取回,在破产法上这叫别除权或叫特别取回权。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在发卡企业债台高筑、破产清算的时候,消费者的卡内余额不存在被吞噬的危险。然而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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