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

文/微观世界

来源:《南风》杂志【没有你的远方】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1)

导语:他会知道,顾小来不是一个值得等待的人。他会有很长很灿烂的一生,会遇到另一个真心相爱的女孩子,相守一生,不离不弃。那个人,不会是我。

一、两个字,不搭

沈霁遥回国这件事,三天前我就听闺蜜余婉音讲过。

当时,余婉音用“爆炸消息”来形容,她肯定在那边脑补了一场大戏,嘱咐道:“从现在开始,你要时刻保持警戒,准备好最佳状态,万一迎面遇上,不至于被打得措手不及。”

她一定是偶像剧看多了,觉得但凡有个情感纠葛的人再见面,一定要分出个高下来。她想多了,桐安城那么大,常驻人口八百万,得多小的概率才能遇到他。

然而,事实证明,是我想多了。

这天周末,我穿着睡衣下楼买小笼包,打算吃完再睡个回笼觉。楼下的早餐店蒸汽袅袅,眼镜结了霜,我一边用手抹眼镜一边冲老板娘喊:“来一屉牛肉馅的!”

视线恢复了一些,然后我就闻到一股熟悉的醋味。原来,我刚才风风火火进来,不小心打翻了面前这桌的醋,刚想把撞到的醋瓶扶好,再给桌子对面的人赔个不是,然后清清楚楚地,我看见了沈霁遥的脸。

他先一步扶好了醋瓶,脸上的表情相当的......精彩。

他明显认出了我。

想到自己现在的形象,我觉得我的尊严也可以不要了,然后,我对着那张精致到可以当漫画男主的脸说:“不好意思。”

“没事。”

他显然并未在意,神色恢复如常,穿着笔挺的西装,继续悠闲地吃着。

他依旧保持着英俊和优雅,可是穿着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西装,坐在这样一个小店里吃包子,确实画风不符。

像是察觉到了我的疑虑,他又抬起头,“这家店的味道不错。”

“是啊,哈哈,你慢慢吃,我先走了。”我拿着打包盒准备溜走。

“顾小来。”

我走到门口,他又叫住我。

他的声音穿过蒙蒙的雾气,像带着夏夜凉凉的露水,我手心有些发抖,突然觉得余婉音说得不错,再见面一定不能输了气势,而我明显已经被碾压,唯一的找补办法就是......逃跑。

然后,我假装没听见,快步走开了。

我把这份“奇遇”说给余婉音听,她在那边恨铁不成钢,我听她的语气,感觉自己的标签由“喜欢过沈霁遥的众多女生中最平平无奇的一个”变成了前缀不变但最邋遢的一个。

而且,隔天再经过小吃店的时候,老板娘说那句“昨天你忘给钱了,那个长得特别好看的男孩子帮你付了钱”时,我终于知道他昨天叫我干嘛了。

没有给人留一点点想象的空间。

沈霁遥好看,优雅,又慷慨,我站在他面前就两个字——

不搭。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2)

二、 今晚天气不错

认识沈霁遥以前,我是令和高中有名的“霸王龙”。

这个大名鼎鼎的“霸王龙”称号,当然不是我自己取的。最初是因为一个帖子,发帖人洋洋洒洒三千字,从我凌厉的五官到整体轮廓再到性格气场进行分析,得出“此女命带凶相极不好惹”的结论,我没在意。

后来,又有爆料人声称,高一那年我和几个校外人员缠斗,打断其中一人的肋骨;高二上学期我被目睹在校园内虐待流浪猫,被老师校长叫到办公室联合批斗;到了高三,已经到了校内人人闻风丧胆的程度。

余婉音说:“小来,他们都是瞎说的,我去在线为你证明!”

我笑了笑,也没在意,有这个证明的功夫,不如养精蓄锐睡一觉。

毕竟,当天晚上有大活动。

那天,我收到了“战书”——曾在高一因为尾随打劫我的漂亮同桌余婉音而被我教训过的校外人员又卷土重来,他们大概忘了上次我为保护婉音亮了大招,而他们其中一个猪队友吓得自己摔在冰面上并断了一根肋骨,然后全体遁走的事实,上赶着叫嚣并约我放学后小树林见。

我心想,小树林见就小树林见,谁怕谁。

当晚,月黑风高,凉风阵阵,我怀着大无畏的勇气,到了约好的地点,却一个人都没见着。

我心想,怎么他们下的“战书”自己竟然违约,白费了我一顿周密安排,下一秒,一道白光打进密密的树林,下意识地,我用手遮住刺眼的光亮。

“谁在那里,出来。”

那道男声沉静明朗,是我从未听过的好听。

随着渐渐清晰的视线,我看见月光的浅浅清辉下,一个少年穿着整齐纯白的校服,五官周正好看,那冷淡的眉眼下,像藏了很亮很亮的星光。

我承认我被这副相貌惊到,瞬间忘了自己来此的目的。

少年云淡风轻,拿出本子和笔,准备记录。

“哪个班的?”

每个学校的小树林都是“闹事专区”,天然适合打架斗殴或者早恋约会,所以学校加大排查力度,不时就会有值周生来检查。

“我......我来散步,今晚天气不错。”

远处飘来几朵乌云,正是风雨的前兆。

他的眼里明显写着“你在鬼扯”,但只是皱了皱眉,将我打量了个遍,又确认我独身一人,打架和早恋的必要条件都不符合,默默收回了本子。

眼见有所转机,我壮着胆子上前,借着夜色瞧着他。

他还没回答,背后匆匆赶来的那一群人,就把他当成了我的同伙,挥着棒子对着他,他的后脑当然没长眼,我一个上前,拦下了那个不知好歹的偷袭者,把他护在身后。

我从七岁开始跟着公园的老爷爷练太极打拳,以一敌五绝对没问题,可我也显然低估了对方的人数,缠斗间分身乏术,一根棍子正面袭来,我认命地闭上了眼。

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袭来,一个有力的臂膀扯过我一躲,借势双双滚在草坪上,我在周围簌簌的青草香里,和刚才那双好看的眼睛对上,觉得心跳奔上了八百迈。

“别打了!警察来了!”

对方闻声作鸟兽散,正好被赶来的警察抓住。

我扑了扑身上的灰,从地上爬起来。

“顾小来,你这样以身犯险是不对的。”

原来他认识我。

可能是名号太过响亮,我竟有种光荣的感觉,“你不知道,这些校外人员专门抢劫柔弱的小姑娘,这次我“应战”,就是为了将他们骗来,通知警察一网打尽。”

“可你不也是小姑娘吗?”

我嘿嘿一笑,盯着他气到变形却仍旧好看的脸,“你叫什么,身手也挺不错的嘛,要不要加入我们‘风云小组’?”

他好像更生气了,甩手就要走,走到一半又回来,还是盯着我。

“我叫沈霁遥,高三二班。”

“现在我得送你回家。”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3)

三、 根本没在找一个答案

认识沈霁遥以后,我这个“霸王龙”当得就有些心虚了。

原因无他,我欠他一个人情。

那天晚上,那声“警察来了”是被我提前通知报警的余婉音喊的,虽然她来得有点晚,但还算及时,而沈霁遥不仅将我送回了家,还跟学校说明我并没有参与斗殴,我很感激他。

我问他要不要加入我们“风云小组”,其实是有理由的。我搜集到的有关他的信息,比如年纪第一,体育特长生,擅长绘画和心算,种种因素都表明,智商情商双高的沈霁遥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而我们“风云小组”目前除了领头人也就是我,我的同桌余婉音,和每天跟在余婉音身边的竹马宋知书,再也没有别人,正是需要招兵买马的时候。

沈霁遥被我念叨得多了,终于第一次问我:“你们小组是干什么的呢?”

“路见不平,替天行道。”

那天他心情不错,给我讲了个故事。

“顾小来,江湖上曾经有过一个“青龙帮”,被老师发现后,改成了‘青龙帮扶学习小组’”。

“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们应该改革一下。”

我还没表态,余婉音和宋知书就举起双手表示同意。近来,学校周围加强了警卫,十分太平,而我们又身处高三,必须全身心地来搞学习。

就这样,我这个“老大”彻底易了位。

我也很开心,虽然没找到组员,但得了一个漂亮老师,这个买卖也划算。

补课计划由沈霁遥一手安排,每周六周日的下午,有周密详尽的计划表,由实验班的沈霁遥主讲,然后针对不同类型题重点分析,这份功夫不比“路见不平”难度小。

我们也的确有了不小的进步,看着成绩榜上不断前进的名字,心里有种莫大的鼓舞,觉得一定是上天派沈霁遥下凡来拯救我们的。

有天下午,另外两位组员都有事没来,我和沈霁遥变成了一对一,他对着电脑屏幕耐心讲着,修长的手指随着立体分子模型不断转动,鼻尖是少年身上好闻的柠檬草气息,我感觉自己的心也跟着转啊转的,仿佛在柔软的云朵间漫步。

叮咚。

电脑上不合时宜地跳出来贴吧的页面,我的大名又一次赫然在列。

——【“霸王龙”跟踪学霸男神,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上面配的图正是那几日,我不厌其烦地邀请他加入小组,各种围追堵截他的情景,我的姿态当然不够好看,甚至堪称几分好笑。

然后,我就真的笑出了声。

他也笑了,笑起来像山间明月,星河万千。

我可能是看呆了,才会问出来,“你笑我傻吗?”

他摸了摸我的头,笑意更深,“笑你乐观。”

噢,那应该是傻得乐观。

从小到大,我身边朋友很少,所以养成了不会撒娇也不会诉苦的性格,还真的不像一个女孩子。

“你为什么不替自己辩解?”他琉璃色的眸子平静地看着我。

那一刻,看着他了然的眼神,我怀疑他在我身上安装了监视功能。

也对啊,现在网络发达,只要发一篇帖子就可以有图有真相,或者去学校仔细打听一下,就知道我不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还是年纪前五十的优等生。

其实,除了有沈霁遥参与的那次被迫反击,其余时间我都是靠智取,而且我也没有虐猫,周围的流浪猫生了病,野性又大,我得用强才能把它们押送到附近的兽医院。

我不在意,我不澄清,不过因为我不在意那些人。

流言纷纷扰扰,到底给我留下了值得在乎的人。比如余婉音,比如宋知书,还比如......沈霁遥。

他问问题的样子,根本不像在找一个答案。

但是明明,他才转学来半年,我认识他,也不过半年。

不过半年,却仿佛认识了许多年。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4)

四、永远有明天

高考过后,我们把“学习小组”改成了“旅游小组”,四个人背起了行囊北上,真的有一种闯荡江湖的快意。我们去长白山看了天池,去青海看天空之镜,最后准备打卡泰山。

为了看到最为壮观的日出,我们三点就爬起来,各个穿好了防护服,带了干粮和水,沈霁遥甚至带了全套的设备,准备拍一个记录视频。

登上一半的时候,余婉音体力不济,她没我们三个体力好,估计了一下时间怕来不及,就催着我们继续往上爬,说要一个人在中途休息。

宋知书第一个表示不同意,他护住余婉音的样子像一只护崽的母鸡。

“山上风这么大,信号又不好,你一个人在这,我可不放心。”

他自顾自地把衣服给余婉音披上,老僧坐定一般表示跟她一起。

宋知书笑着催我们离开,两颗虎牙分外可爱,“你们先走吧,我在这里陪着婉音,晚点我们山下会合。”

昏暗的光线里,我仿佛瞧见婉音的脸红了红。

我和沈霁遥顺利爬到山顶时,距离日出还有一段时间。空空荡荡的山蜂,晨风拂过枝叶留下轻响,身旁的少年在摆弄着摄像机,认真的样子仿佛与世隔绝。

我决定把他拉回这个世间,碰了碰身旁的人。

“你觉不觉得,宋知书很可爱?”

我往山下望去,好像看到了宋知书围着婉音叽叽喳喳说话的样子。我们同学三年,我认识婉音三年,但宋知书认识余婉音八年,他总是跟着她照顾她,细心妥贴,像个热情的小太阳。

我的“搭讪”并没有奏效,因为沈霁遥眼皮都没抬一下,而且貌似脸比刚才还要黑了一点,我也就默默闭嘴,没有补上后面那句——

“在他照顾婉音的时候。”

慢慢地,远处现出点点红色,流云持续游走,云海呼啸间,一轮红日正渐渐浮起。

“快看!”

我的确被震撼到,拉着他的袖子喊。

他也恢复了神色,眼中现出神采。

从前听别人说——世上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和喜欢的人一起看日出,迎接一个又一个明天。

永远有明天,就永远有希望。

令和高中的毕业典礼在八月初,那天我在婉音的“鬼斧神工”之下,穿了礼服做了造型,对着镜子看着十八岁的自己,竟然第一次有了少女心的感觉。

婉音伏在我耳侧说悄悄话,我难得脸红起来。

每年的毕业舞会大致相同,先是校方代表和优秀学生讲话,然后是即将迈入大学的毕业生们的主场,大家可以随意邀请同学跳舞,最后是一个三分钟的彩蛋环节。

这三分钟比较特殊,全场在静默中关灯,每个人可以随意走到谁的旁边,共同分享一个秘密。

那天,沈霁遥代表毕业生讲话,穿着正装的他好看极了,他拒绝了好多女生,一场舞也没跳,我也没跳,因为紧张。

“五,四,三......”

倒计时开始,我把果汁一饮而尽,全场归为黑暗,我鼓足勇气向他的方向走去,耳边一直回响着婉音的话。

——“你那么在意他,为什么不说出来。”

黑暗中,我应该是找到了位置,为了怕对方逃跑,甚至捉住了他的手,然后屏着呼吸,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不知为什么,那人一直没说话。然后灯光乍亮,我看见了远处沈霁遥正望着我,而我正拉着宋知书的手,姿态亲密。

这就尴尬了,我找错了人。

而沈霁遥并没有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接下来半个月他都没怎么理我,幸好后来,我和他同时收到了A大的录取通知书,我又厚脸皮地定了跟他同天的高铁票,一起去大学报到。

他帮我把行李箱放好,我就知道有缓和的余地,但他的话少,没过多久,我就困了,外头的日光大,照得人睡意昏沉。

迷迷糊糊间,我好像看见了一双十分好看的手遮在了眼前,替我挡去了恼人的光亮,那双手可真好看。

我心里有种安心的感觉,于是放心睡了过去。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5)

五、一笑就昏了头

沈霁遥在大学仍然十分受欢迎,但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整天在实验室里泡着,我觉得他可能还没开窍。

但又暗暗庆幸他还没开窍。

我想,我认识了他这么久,经历过这么多事,在先来后到上,肯定也能占个先机。

我在A大籍籍无名,每天上课下课写作业,闲了就去沈霁遥的实验室转一转,或者去隔壁学校找余婉音和宋知书玩。

余婉音问我有没有什么进展。

我摇摇头。

我对沈霁遥的喜欢可能太过明显,我知道,余婉音知道,宋知书也知道。

宋知书也摇摇头,把手机页面拿给我们看,上面是A大的校园贴吧,关于沈霁遥的帖子数不胜数。

——A大百年难得这样的高颜值男神,传说追沈霁遥的女生千千万,甚至有人下了注,赌学神最后会花落谁家。

我还真的看到了所谓的“倒追名单”,得票最多的是沈霁遥的同系校花方清辉,我的名字也赫然在列,票数惨到没眼看。

我知道这个方清辉,据说是医学系的系花,属于清冷挂。

她比我漂亮,比我成绩好,当然比我有优势,但我顾小来从来不是个愿意认输的人,然后我又杀回了学校,顺利在食堂“偶遇”了沈霁遥。

我对着一份炒饭食不知味,决定先打探一下口风。

“你知不知道,大家在贴吧里赌你会被谁追到?”

他吃相很优雅,嗯了一声。

“作为当事人,你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我想,他应该还没有看过那个名单,那么一长串的名字,鬼才记得住。

他夹了一块排骨放进我的碗里,看我的眼神有些古怪,嘴角隐隐带着笑意。

“你怎么看?”他反问我。

我决定实话实说。

“你不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性格要互补才好嘛,比如一动一静,要是两个人都沉默是金,那还怎么聊。”

我在暗示他,方清辉不适合他。

他或许听懂了我的暗示,笑着点了点头。

我对这个反应很满意,觉得炒饭也香了起来。

当天晚上,我收到了沈霁遥的微信。

上面是一个地址,他的话很简短——速来。

我匆匆赶到那个定位的地址,在KTV里见到了一群医学系的学霸,沙发中间坐着一个长发姑娘,温婉而清冷,我猜,她应该就是方清辉了。

因为她看沈霁遥的眼神,太过炙热。

沈霁遥招手让我过去,眨了眨左眼,我立马明白了他的意思。周围是香槟玫瑰,大家都在瞧着方清辉和他,这微妙的气氛,不是要告白是什么。

我现在觉得,沈霁遥也不是那么不开窍。

起码,他知道找我来救场。

我一向是个讲义气的,决定先亮明身份。

“大家好,我叫顾小来,是沈霁遥的高中同学......”

方清辉“腾”地一下站起来,我也不甘示弱,不要命地补了一句。

“也是他的第八十三位追求者。”

方清辉一下子变了神色,她大概没想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敢跑过来搞砸她精心准备的告白,她也没想到,沈霁遥会笑了笑,把我安排坐在自己身边。

我冲他扬了扬下巴,想说你看,我够意思吧。

他悄悄给我比了个赞,那么好看的笑容让我更加昏了头,拿着桌上的酒就开喝,完全忘了自己酒精过敏的事实。

清醒的最后瞬间,我好像听见了沈霁遥在叫我的名字。

乐极生悲,不过如此。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6)

六、 你想亲就亲

鼻尖有消毒水的气息,我在昏昏沉沉中,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像带着露水般清凉,把我带到了很久的以前——

“顾小来,你还记不记得,七岁那年爸爸带我去你家玩,你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力,故意摔坏了我的玩具车,然后为了哄好我,又给我讲了好多好多笑话,喋喋不休的样子,我现在都还记得。”

“可你知不知道,在那之前,我已经好久都没哭过笑过了,自从七岁那年经历了一次绑架,我就再也不爱和人说话了,可是你不同,你偏要我开口,我不说,你就哭就闹,弄得我没办法,想着这个小姑娘,怎么那么古怪又那么生动。”

“后来你搬走了,我找了好多年才打听到你,我转到了令和高中,你却认不出我了,我很想生你的气,但总是狠不下心,所以给你补课,跟你旅游,甚至傻傻地吃过宋知书的醋。”

“再后来,我知道你心里有我,又特别开心。顾小来,追我的人那么多,我却只赌你能成功,因为我喜欢你,你不用追,我就会喜欢你。”

沈霁遥一定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不然,他握着我的手怎么会颤抖如此,可是,他的声音真好听,语气真温柔,我在梦里都笑醒了。

我缓缓睁开眼睛,正对上他一瞬不瞬的双眸。

眸中的温柔还未褪去,他咳了咳,“原来你一直在装睡。”

我对上那双温柔的眼,“也并没有。”

我不过是碰巧刚刚醒来,然后又碰巧听到了他的那番真心话。

原来男神脸红的样子也那么可爱,我不想放过他,越靠越近,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去试探他的底线。

他的鼻息温热,与我十指交缠。

“你想亲就亲。”他说。

这下,反倒是我怂了,我企图退后,却被他一把揽过,触上温热的唇。

夜风袭来,白纱飞扬,我觉得我的心快要跳出来了。

那大概是我活了十九年来,最最幸福的一刻。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7)

七 、你有没有后悔过

我没想到,沈霁遥回国以后,会开始对我围追堵截。

就像以前我死皮赖脸地粘着他一样,我去杂志社上班他会出现在公司门口,去宠物店当义工也会碰上同样穿着志愿者衣服的他,就连楼下的小笼包店,他也雷打不动,像驻扎于此。

我很想躲开。

他越这样,我就越心虚。

终于有一天,他说:“如果你认为对我还有亏欠的话,就陪我去参加婚礼吧。”

我只能答应。

那是宋知书和余婉音的婚礼,两个人从校服走到婚纱,从青梅竹马到携手余生,简直羡煞旁人。

婚礼那天,我又穿上了礼服,挽着沈霁遥出现,新郎新娘都露出一副欣慰的神情,尤其是新郎宋知书。

他一定想起了,那年毕业晚会的三分钟,我把他当成了沈霁遥,在黑暗中表白的事情。那时我整个人都在颤抖,我以为沈霁遥就在我对面。

我对他说,沈霁遥,我最最在意你。

结婚进行曲缓缓响起,新人交换戒指和誓言,孩童们热热闹闹的,亲朋好友里有人在偷偷抹泪。

那应该是全世界最温情的时刻。

也是在那个时候,沈霁遥的眼眶红红的,他垂下眼睑问我。

“顾小来,你有没有后悔过?”

这句话没头没尾,我却一下子听懂了。

我想起了从前。

那年亲吻后,我和沈霁遥互通了心意,但我并未给他一个“名分”,而且他要去英国交换三年,我对他说:“你给我三年时间,我一定会混出个样来,然后就去找你。”

他那么优秀,我想并肩站在他身旁。

沈霁遥那时真的很宠我,所以同意了。在分别的机场,我给了他一个拥抱,告诉他好好学习,好好吃饭,要时常想我。

只是后来,我没有去找他,切断了联系方式,将这段恋情不了了之。

换句话来讲,是我背信弃义。

他怨我也正常,我对他的确有亏欠。

但现在,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就好像,我不知道,当初的自己如果坚持下去,会不会站在这里接受祝福的就是我们。

我不敢设想,就摇了摇头。

沈霁遥笑起来,是那种惨淡到极致的笑,他说:“顾小来,你很好。”

沈霁遥一生顺风顺水,自小被人仰望惯了,我大概是他这一生唯一的滑铁卢。

他会念念不忘,大概也因于此。但还好,这种念念不忘,终会在漫长岁月里消散,留不下一丝痕迹。

我等着那一天。

台上新娘在热闹地扔捧花,我笑着闹着去接,然后,那束花还真的稳稳丢进了我怀里。

我没心没肺地笑,低头去闻那花香。

连沈霁遥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

即使我忘记一切但是我还记得你(也会记住你的样子)(8)

八、 怎么会忘了呢

沈霁遥离开那天,我和余婉音、宋知书一起送他。

他大概没想到我还会来,可就算见到了,也可以装作没看到,我倒没事,毕竟朋友一场,送别祝福是应该的。

余婉音和宋知书看看他,又看看我,终于接受了我们之间没戏的事实。

广播里传来登机的催促声,他拖着行李的脚步很快,像是一种逃离。

的确是逃离,在这里,他折损了面子,被糟蹋了真心,所以应该一刻也不想呆下去。

我走出大厅,迎面遇上了一位算命先生。

我给了他一百块。

那个算命先生也是实在人,不会捡好听的说,偏偏如实说来。

他说:“姑娘命中带凶,注定不会善终。”

如果在往常,我一定会反驳他。我一直好好努力,凭自己的实力做到了杂志社副主编的位置,身边有两个信任爱护我的朋友,就连闪闪发亮的沈霁遥,他也喜欢过我。

但现在,我只能沉默。

我七岁被送离那个位于半山豪宅的家,只能寄住在奶奶家,因为经商的父亲信了算命先生说的“小女面相不好,会影响财运”的话,我自小过惯了独自一人的生活,自以为可以赤手空拳,反抗命运的不公,谁也别想欺负我。

命运也给过我一点温暖的。它让我遇见了沈霁遥,知道了世上还有那么好看那么可爱的少年,它让他懂得我信任我,让他喜欢上我。

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除了那年的约定。

我和沈霁遥的三年之约,是我先毁约的。我太想他了,等不及要去看他,偏偏在路上遇上了车祸,那次车祸给我的脑部造成了严重的损伤,医生说血块残留无法去除,让我有心理准备。

怎样的准备呢,最坏的不过是,残留的血块会影响视觉神经,而我会在某一天,再也看不见,终生无法医治。

可我还是要争一争。养好伤后,我买了机票飞去英国,在一个黄昏到达拉夫堡大学,沈霁遥在这里学习,将满两年。

视线里,我看见的是英俊的少年穿着学士服,像闪亮的星辰被众人簇拥着,白鸽齐齐飞走,礼帽抛向上空,万众欢呼,礼花齐鸣。

他们说,从这里走出去的人,会在世界的各个领域做出光辉成就,会有灿烂繁华的一生。

听到这句的时候,我的大脑一阵眩晕,再也看不清眼前景色。

那大概是一个预警,所以那次我没有上前。

我乖乖买了票回国,假装自己没来过。

叮咚。

手机里收到了一条短信,是从未见过的号码,但我知道,那就是沈霁遥。

这应该是他此生,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顾小来,我以后再也不会喜欢你了。”

我大概能想到他的不甘,难过,绝望,但这些之后,他会慢慢放下,会慢慢忘了我。

他会知道,顾小来不是一个值得等待的人。

他会有很长很灿烂的一生,会遇到另一个真心相爱的女孩子,相守一生,不离不弃。

那个人,不会是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梦里的我们坐在高铁上,肩膀挨着肩膀,要去同一所大学报到。

我睡着了,你用手轻轻为我遮着阳光,保持同一个姿势很久。

你对我浅浅地笑着,偶尔也轻叹一声。

“顾小来,我们七岁就认识了,你怎么把我忘了呢。”

梦里安稳晴好,我们还年少,有很多很多的明天,还有很多很多的希望。

然而美梦醒来,我才想到了答案,然后潸然泪下。

“沈霁遥,我一定不会忘了你。”

不然最后分别,我为什么一定要去呢。我怕有一天我真的完全看不见,也要拼尽全力,记住你的样子。

你是,全天下我最喜欢的人啊。

怎么会忘了呢。

END

文/微观世界 来源:《南风》杂志【没有你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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