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岑参(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岑参(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1)

大寒是二十四节气中最后一个节气。天气已经冷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人们甚至都渐渐地习惯了冷,不会像刚刚入冬,或者刚刚数九的时候,感觉那么敏锐了。就像边塞一样。中原人心中遥远的边塞,不正是边塞人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吗?对他们来说,黄沙和白雪,骏马和狂风本来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司空见惯。但是,同样的情景,却会激起来自中原的诗人无穷的感慨,让他们大惊小怪,让他们瞠目结舌,进而激活他们最瑰丽的想象、最充沛的豪情,然后,诞生最神奇的诗篇。下面我来跟大家分享岑参的《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岑参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行:诗歌的一种体裁。

  封大夫:即封常清,唐朝将领,蒲州猗氏人,以军功擢安西副大都护、安西四镇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后又升任北庭都护,持节安西节度使。

  西征:一般认为是出征播仙。

  雪海:在天山主峰与伊塞克湖之间。

  轮台:地名,在今新疆米泉境内。

  匈奴:泛指西域游牧民族。

  金山:指今新疆乌鲁木齐东面的博格达山。

  汉家:唐代诗人多以汉代唐。

  戈相拨:兵器互相撞击。

  草檄(xí):起草讨伐敌军的文告。

  短兵:指刀剑一类武器。

  车师:为唐北庭都护府治所庭州,今新疆乌鲁木齐东北。

  伫:久立,此处作等待解。

  《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这个题目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走马川行,一部分是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行”字代表着歌行体,是从汉魏六朝乐府的基础上衍变而来的一种古体诗,音节格律都自由流畅,给人一种放言长歌、行云流水的感觉。所谓走马川行,也就是走马川放歌。

  再看第二部分“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封大夫,是指唐朝西域名将封常清,因为官封御史大夫,所以官称封大夫。此人一生经历非常传奇。他原本是蒲州人,也就是现在的山西人,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抚养。可是,外祖父又犯了罪,被流放到安西充军,守卫胡城的南门。这个地方在今天的哈萨克斯坦,所以,封常清其实就在西域长大。问题是,此人虽然生长在胡地,却又没长成胡人一样结实的身板。

  按照史书记载,封常清又瘦又小,一只眼睛有毛病,还跛脚。这样的人在尚武的边地本来很难生存,封常清只好发挥自己头脑的优势,软磨硬泡,好不容易才到当时的安西四镇都知兵马使高仙芝手下当了一个小参谋,一点儿都不受重视。可是,有一次高仙芝出征,封常清在幕府之中悄悄写好了告捷文书,把高仙芝怎么谋、怎么打、何时停、何时走都写得清清楚楚,比高仙芝自己讲得还明白。而且,仗刚一打完,捷报已经写好,高仙芝还因此被上级大大地表扬了一番。从此之后,封常清脱颖而出,一直当到了安西四镇节度使兼北庭都护。

  这是多么励志的逆袭故事啊,正对了诗人岑参的胃口。岑参本来出身官僚世家,是唐初宰相岑文本的曾孙。但是,到他这一辈,家族早已落魄。岑参很小就成了孤儿,由哥哥抚养长大。虽然从小号称神童,但直到将近三十岁才考中进士,此后也一直仕途蹭蹬。毫无疑问,封常清的人生传奇对岑参这样渴望建功立业、重振家声的文人相当有吸引力。所以,天宝十三载(754),岑参有机会进入封常清的幕府,给封常清当判官,真有点粉丝见偶像的感觉,内心相当激动。此刻,封常清要出师西征,作为下属的岑参写诗送行,这样的诗应该怎么写呢?

  先看前两句:“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还记得李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吗?一样的句式。只不过李白写的是滚滚黄河,而岑参写的是漫漫黄沙罢了。那走马川究竟在哪儿?一般认为,走马川也叫左末河,就是今天新疆的车尔臣河,而雪海则在天山主峰与伊塞克湖之间,因为常年积雪,所以叫雪海。问题是,车尔臣河在塔里木盆地南边,而天山在塔里木盆地北边,雪海当然更靠北。这样一来,走马川和雪海的距离差不多有一千公里,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沿着走马川,走到雪海边。那么,“走马川行雪海边”应该怎么理解呢?

  有两种可能。第一种,这句诗讲的是一个相当广阔的空间范围,从天山以北的雪海一直到天山以南的走马川,这就是封大夫纵横驰骋的千里疆场。事实上,这次封常清西征的目的地就在左末河附近。所谓“走马川行雪海边”,就是朝着走马川,走在雪海边,这就好比“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涵盖了封大夫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广袤空间。还有一种解释,是说走马川并不是左末河,而是雪海旁边的一道河沟,或者一道平川。这样一来,所谓“走马川行雪海边”就是走马川蜿蜒在雪海的旁边。到底哪个对呢?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因为下面还有“一川碎石大如斗”,显然,这应该是诗人眼中的实景呈现,而不是遥想千里之外。不过,还是那句话,诗无达诂,而且,对诗的理解不能太过实在,走马川也好,雪海边也好,乃至诗中提到的轮台、金山,都只是西域沙漠绝壁上的坐标,并不是诗人写作的重点,也不是我们追踪的重点。那什么才是重点呢?重点在第二句,“平沙莽莽黄入天”。为什么“平沙莽莽黄入天”?因为浩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更因为沙漠上的猎猎长风。一望无际的沙海上,狂风呼啸,大风把黄沙卷到天上,有如一条黄龙,遮天蔽日。这已经是非常有震撼力的景象了,接下来呢?

  接下来三句:“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这是从白天写到夜晚,从风色写到风声,从天上写到地下了。深秋之夜,颜色看不到了,这个时候,声音登场了。什么样的声音呢?“轮台九月风夜吼”,一个“吼”字,何等狂暴,何等惊心动魄呀。怒吼的狂风把斗大的碎石都卷了起来,让它们随着风势满地乱滚,这样的力量,该是何等恐怖!天上平沙漫漫,地下飞沙走石,这不是像“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样的风景画,这是一个狰狞的、能够吃人的沙漠。

  最酷烈的环境也长养了最凶恶的敌人,接下来三句,敌人登场了。“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这里的匈奴显然是泛称,代指当时的西域诸部。秋天一向是游牧民族南下的大好时机,此刻,马吃了一夏天的草,养得膘肥体壮,他们正扬鞭策马,滚滚而来。金山,也就是如今新疆的博格达山以西,腾起了一片烟尘。烟尘就是警报,强敌进犯,唐朝的将军岂能坐视不管!封将军顶着狂风,率军出征了。一句“汉家大将西出师”,以汉比唐,写得雍容大气,一下子,封大将军英勇无畏、为国解忧的形象跃然纸上。

  那么,封将军的军队是怎样的呢?下三句:“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这三句,写夜间行军的样子,真肃穆,真昂扬。“将军金甲夜不脱”,这是将军以身作则,马不停蹄;“半夜军行戈相拨”,这是军队衔枚疾进,悄无声息,只听见兵器相互碰撞发出的轻微声响。这是何等严整的军容!写到这里,再补一句“风头如刀面如割”,既呼应着前面对大风的描写,又凸显出将士们的坚韧与顽强,真是绘声绘色,让人如临其境。这还不够,更神奇的还在后面。

  看下三句:“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这是从人写到马了。还记得岑参的另一首诗《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吗?劈头一句就是“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此时已是九月,是不是片片飞雪从天而降,落在马背上了呢?我觉得未必如此。所谓马毛带雪,是说战马驰骋,汗水蒸腾。可是,天又那么冷,汗刚一出来就结成了霜,看起来像雪一样。我们小的时候,冬天骑自行车上学就是这个样子,从自行车上下来,眉毛和头发都带着一层霜,换到马身上,不就是“马毛带雪汗气蒸”吗?那“五花连钱旋作冰”呢?所谓“五花连钱”,是指把马的鬃毛剪出五个花瓣,也是宝马的代名词。李白不是说过“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吗?经过这样反复的冷热交替,很快,马的鬃毛上就结成了一层冰壳。

  将军写到了,战士写到了,战马也写到了,他们都在寒风中奋力前行。接下来,诗人自己出场了:“幕中草檄砚水凝。”原来,身在幕府的诗人也没闲着,他正在起草檄文呢。可是,天太冷了,连砚台里的墨水都冻住了。前方行军固然辛苦,后方的幕府也不容易,人也罢,马也罢,都在寒风中受苦,但是,整首诗却看不出一丝苦涩。相反,艰苦卓绝的环境正反衬着这支军队精神的昂扬,真是一支铁军!

  这样一来,最后三句也就顺理成章了:“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这样英勇的军队出师,敌人当然会闻风丧胆,落荒而逃,所以,我就在幕府所在地的车师西门遥遥伫望,等着将军胜利的捷报吧!写到打仗没有?完全没有,只写了出师,就戛然而止,结得干净利落。是不是有一点儿像卢纶的《塞下曲》?“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也是只写出征,就戛然而止。但是,因为把军队的精气神写足了,所以,谁都不怀疑,胜利一定属于他们。

  通篇看下来,这首诗好在哪儿?最大的好处,一个是写景奇异,一个是音调铿锵。看到“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谁不觉得毛骨悚然?看到“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谁不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你仔细推敲,又会觉得确实如此,进而产生身临其境之感,这就是所谓“奇而入理”。再说音调铿锵。这首诗最独特的地方,就是三句一小结,三句一转韵,而在每一个小结之内,则是句句都押韵。这样一来,节奏就特别铿锵,声调也特别激越,你只需把它读出来,就好像听着进行曲,踩着行军的鼓点一般,自然而然地被诗人所带动。

  岑参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好诗?两个原因最重要。一个原因,他真的见过这么神奇的景色。岑参两次远赴西北边陲,随着军队一路走到中亚,他见过太多别人没见过的东西,他的边塞是真的边塞,是活的边塞。另一个原因,他的性格真像个年轻人。他是那么好奇,看到狂风也好,大雪也好,第一反应永远不是恐惧,而是兴奋。正是这样的眼界和这样的心情,让他写出了唐朝最为奇丽豪迈的边塞诗,这首《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和另一首《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一个写风,一个写雪,鬼斧神工,堪称双璧。若论寒冷,轮台的九月应该一点也不亚于中原的大寒时节,我们就用这首诗,给寒冷中的人们鼓劲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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