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颇与蔺相如之比较(廉颇和蔺相如都是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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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讲谈到,蔺相如升职了,从上大夫升为上卿,廉颇虽然也是上卿,但蔺相如“位在廉颇之右”,级别比廉颇高。#将相和#

所谓上大夫和上卿,是从西周和春秋时代的贵族传统来的,在战国时代的涵义已经和当初不同了。廉颇的实际职位是将,这从后文对话的内容可以知道;蔺相如的实际职位是相,这从出土兵器的铭文内容可以知道。

廉颇与蔺相如之比较(廉颇和蔺相如都是上卿)(1)

(蔺相如在和亲信们谈到廉颇的时候,称呼是“廉将军”。这在今天看来自然而然,但在先秦年间,这种姓氏 职务的称谓方式相当不合习惯。也不知道这件事到底是透露出时代的变迁,还是司马迁根据自己时代的称谓习惯做了加工,又或者连价值观的背景都是属于汉朝的,而不属于战国。)

1981年,吉林省的一座小村庄里修建学校,挖出了一支战国时代的铜戈。从铭文来看,制作时间是赵惠文王二十年,正是渑池之会的当年,监造人正是蔺相如,职位是相邦。

那么,《史记》为什么要把廉颇和蔺相如的官职都称为上卿呢?

如果不是司马迁笔误的的话,那就只是形容他们都做到了官制里的最高级别而已。而所谓蔺相如“位在廉颇之右”,先秦时代的礼制主流是吉事尚左,凶事尚右。也就是说,庆典类的事情,以左为尊;和死人有关的事情,以右为尊。体现在官制,就是政务官以左为尊,军官以右为尊,只有楚国反着来。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蔺相如后来也有带兵打仗的时候,但大体上说,蔺相如和廉颇一文一武,左右关系没法比较,只能说蔺相如“位在廉颇之上”,而不能说“之右”。司马迁之所以这样讲,大概有两个原因:

一是他没看到文武分职,把廉颇和蔺相如一并当成上卿;二是因为司马迁是汉朝人,而汉朝官制在相当程度上沿袭了楚国传统,文官尚右,武将尚左,右丞相比左丞相级别高,左将军比右将军级别高。而司马迁既然没看到廉颇和蔺相如的文武分职,或许不自觉地就按自己时代里文官尚右的标准说蔺相如“位在廉颇之右”了。

廉颇与蔺相如之比较(廉颇和蔺相如都是上卿)(2)

总而言之,廉颇对蔺相如的上位很不服气,总想找蔺相如的麻烦,而蔺相如采取鸵鸟策略,时时处处地避让廉颇。蔺相如身边的亲信们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有牢骚了。蔺相如必须安定人心,于是问大家:“你们觉得廉将军比秦王如何?”

亲信们说:“他哪里比得上秦王嘛。”

蔺相如等的就是这个答案,接下来说出了一段名言:“秦王虽然那么威风,而我不但当面骂了他,还折辱秦国群臣。我虽然不成器,难道唯独就害怕廉将军吗?我只是想到秦国之所以不敢对赵国轻易动武,只因为我和廉将军在。我和廉将军一旦内讧,就相当于两只老虎打架,注定要死一个。我之所以忍气吞声,只因为把国家安危放在个人仇怨之前罢了。”

话语总是可以不胫而走的。廉颇听说之后,大感羞愧,于是打着赤膊,背着荆条,来蔺相如门前请罪。两个人就此冰释前嫌,结为刎颈之交,这就是“将相和”的经典传奇。

这段内容,司马光是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抄过来的,稍微做了一点删繁就简的工作。司马迁的原文很有文采,给我们留下了3个直到今天依然令人耳熟能详的成语:两虎相争、负荆请罪和刎颈之交。

我们读李白的诗句:“战国何纷纷,兵戈乱浮云。赵倚两虎斗,晋为六卿分”,其中“赵倚两虎斗”这一句用的就是蔺相如这段话里两虎相争的典故。但李白性格豪爽,不拘小节,“晋为六卿分”这一句就搞错了。六卿专权时代不在战国,而在春秋,晋国是被韩、赵、魏三家瓜分的,而不是被六卿瓜分的。现在你已经熟悉了“三家分晋”的历史,有资格给李白挑错了。

“将相和”的故事你当然不陌生,但你可能没有想到,这段内容其实很有现代性。

廉颇与蔺相如之比较(廉颇和蔺相如都是上卿)(3)

在蔺相如的话里,最耐人寻味的是这样一句,原话是“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意思是说,秦赵关系是国家大事,自己和廉颇的关系是私人恩怨,私人恩怨应当给国家大事让路。这在今天看来不过是很正常的价值观,但在当时,以蔺相如的身份,能够产生这种国家意识其实相当难能可贵。

先秦文献谈及“国家”,通常国是国,家是家,而不是我们今天的“国家”概念。封建关系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基础上的,所以在贵族而言,家和国之间存在着血缘纽带,简单讲,国是更大的家。

战国时代礼崩乐坏,宗法关系日趋瓦解,中央集权逐步成型,因此家和国的关系越来越淡。所以我们看到吴起、商鞅、甘茂、张仪这些能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国家意识,永远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从这个国家跑到那个国家,就像今天的职业经理人在不同公司之间跳槽一样。

即便是孟尝君,被父亲靖郭君指定为家族继承人,那么在齐国论血统,他算得上国君的同姓贵族。齐国于他而言既是国,也是家,他明明应该成为齐国的屈原。但他的一切选择都是先小家,后国家,只要条件好就不惜投靠敌国。

这才是当时的人生观主旋律,而蔺相如论出身,不会比吴起、商鞅他们更好,走职业经理人的路线才是时代的正途。就算他想有所效忠,报答赵惠文王的知遇之恩的话,最多也只应该像当年“三家分晋”时候的豫让一样。效忠对象是赵惠文王这位主君,而不是赵国这个国家。

廉颇与蔺相如之比较(廉颇和蔺相如都是上卿)(4)

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当蔺相如的这番话传到廉颇耳朵里之后,廉颇深受感动,负荆请罪。这显然说明廉颇对这种国家利益至上的价值观高度认同,而正是因为核心价值观的一致,“将相和”才有条件成为可能。

但是,从廉颇日后的人生轨迹来看,他完全走的是吴起、商鞅式的职业经理人路线,在赵国不受重用了,就跳槽到外国去,完全没拿赵国当祖国。那么,这样一个廉颇,真能认同蔺相如的国家至上的价值观吗?

从廉颇负荆请罪的态度来看,这份认同怎么都应该是真的。今天我们提到负荆请罪,重点在“负荆”,而如果还原到当时的场景,重点其实是在“肉袒”,《史记》原文是“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请罪”。肉袒才是正戏,负荆只是加戏。

肉袒,顾名思义,把肉袒露出来。通常有两种袒露方式,一是上身全部赤裸,今天所谓打赤膊;二是只露出一只胳膊,有点像古罗马贵族的造型。露胳膊具体还能分出两种形式:露出右臂叫右袒,露出左臂叫左袒。按照古代礼学家的主流解释,右袒有刑罚意义,表示主动认罪,甘愿被砍掉右手;左袒有礼仪意义,大多用于丧礼。

贵族社会的通则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所以普通百姓在日常生活当中无论打赤膊也好,露胳膊也好,都没人管。比如夏天干农活儿,不打赤膊的话,实在热得受不了。但贵族没有这份自由,天气再热也必须穿戴整齐。尤其当身边有尊者、长者的时候,冠不能摘,肉不能露,再累再热也不能没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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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贵族来说,露一点肉就算是很严重的惩罚了,这就像日本人只要不说敬语就算骂人一样。当贵族表示诚恳认罪的时候,之所以要右袒,意思就相当于“我不配当贵族,你们就当我是个犯了罪的平头百姓,对我施加肉刑吧,砍掉我做事用的右臂吧。”

在一个国家行将灭亡的时候,国君本人也好,国君的全权代表也好,向战胜国表示屈服的最高形式就是肉袒牵羊礼——不但肉袒,还要膝行,也就是跪着向前挪动,手上牵着一只羊。意思是“我有罪,我和我的国家交给您任意处置,我愿意做您的奴隶来服侍您。”

正是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传统里,形成了孔子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价值观鸿沟。

对于贵族而言,面子比生命重要;对于百姓而言,好死不如赖活着。战国时代虽然贵族阶层遭受重创,但以廉颇这种身份,能够以肉袒的姿态去见蔺相如,谢罪的诚意显然已经无以复加了。

至于他的肉袒到底是打赤膊还是露左臂或者露右臂,这就不得而知了,也不重要。可以确知的是,廉颇能够肉袒,姿态已经没法更低,诚意已经没法更足了。

所以我们很难想象,廉颇后来的表现竟然还属于战国时代最主流的职业经理人模式。到底是他的价值观有过动摇,还是“将相和”的故事被后人添枝加叶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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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很难会有答案,我们不妨试着回答一下下面这个问题好了:当赵国一将一相这“两虎”结成了刎颈之交,最紧张的会是谁呢?是秦国吗?

我们下一讲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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