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伽登哲学著作概观 英伽登哲学著作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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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伽登哲学著作概观*

[波兰]丹鲁塔·吉茹兰卡 撰

张旭曙 译

(复旦大学中文系)

胡塞尔还在哥廷根的时候,英伽登就成了他的信徒。虽然我们从他的哲学里能找到最充分的反对胡塞尔先验唯心主义的观点,但在把哲学看成“严格科学”,努力运用现象学方法上,没有任何信徒像英伽登那样忠实于胡塞尔。

在英伽登看来,哲学既不是严格科学的综合,也不是严格科学的理论,更不是对它们的语言进行分析。因为研究的特殊问题的性质和相应采取的认识手段,哲学区别于一切严格科学。哲学和严格科学的唯一相同之处是,它们的目标都在于获得知识,要求科学的严格性,即没有充足的根据不接受任何命题。与科学相比,哲学问题的特殊性可以描述如下:科学关注某一研究领域的组成因素,而哲学重视这个领域的整体。在科学里,本质和非本质属性起的作用很小,所有属性一视同仁地被当作事实材料来处理;哲学则要区分本质和非本质属性。哲学探究个别对象的本质,还思考一般对象;它不仅指向事实,也对纯粹可能性感兴趣。科学总显得独断,因为科学接受某些假设而不追究它们是否有充分依据,例如,假设各自研究领域的存在;而哲学应当和这种独断论脱尽干系,研究自己的原理表述,厘定自己的基本概念。

英伽登的哲学著作没有形成一个由若干从预先接受的假设中推导出的命题组成的封闭体系。遵循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论原则,在所有哲学领域内,英伽登得到的结果都以直接面向“事物”(things)为基础,这种“事物”在与所研究(直观认识中进行)对象的类型相一致的体验活动中呈现给我们。尽管研究涉及的论题面非常宽,但正如我将要论述的,他的著述形成了一个思路清晰、井然有序的整体。

英伽登的大作包括27本专著、200多篇论文,主要涉猎三个哲学领域:认识论、存在论、美学和艺术品理论。不过,我们以后会看到,他的全部著作非三个领域所能涵括。

第一个十年(1921-1931)的哲学著作已经得出了为他的思想发展奠定方向、开辟路径的基本结论。

我打算分几个部分讨论英伽登哲学精粹,探寻他在诸多研究领域里的思想发展脉络。他的思想中鲜为人知的认识论和哲学主攻项目存在论将得到更广泛的论述。

英伽登认识论思考的性质主要是元理论的,涉及认识论的任务和结构、建立正确的结构的可能性以及认识论和其它科学与哲学学科的关系。他的理论探索方向似乎是在对几个简单事实的确认中形成的,即:

首先、认知的兴趣及其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出现在对认知结果产生怀疑之际。因此,认识论存在的意义在于解决各种形式的认知客观性问题。简言之,认识论必须包括所谓认知判断。这是第一个假设;

其次、原则上说,一旦怀疑出现了,它就需要一个终极的反驳。否则,一个有问题的解决方案会引起越来越多的怀疑,如此等等,永无止境(ad infinitum)。这里的“终极的”意味着毫无疑义、非独断、独立于任何别的事物,即不在其他领域的基础上得到核证。因此,照第二个假设,认识论必定是绝对的,它的解决方案和论证必须是终极的(在上述含义上)。

这些假设非常普通但又富于挑战性,不过,如何证实它们呢?人们通常认为,它们不可能得到证实,这种知识理论连开端都不会有。但是,英伽登不肯放弃努力,直到确信针对它的相反意见的确驳不倒为止。英伽登的反对者的基本推理如下:认识论的主旨是依据认知的有效性或认知价值(客观性)来思考认知。为了研究认知,知识理论必须利用一些新的认知。可是,如何才能确定新的认知具有客观性呢?要么作出先验的假设,这样,必然要以假设为论据(petitio principii),要么服从于新的认知,从而导致无限的后退(regressus in infinitum)。对此困境人们似乎一筹莫展。在《论认识论中以假定为论据的危险性》(1921)一文里,英伽登作了如下回应:上述推理是以错误的假设即认知过程一定区别于认知对象为基础的。实际上,在认知行为(即意识行为)中,对行为的体验(Durchleben),同时就是有关行为的知识,是对行为的认知。藉助凝神关注和意识的充盈,对行为的认知会变得清晰起来。认知行为和认知对象的区别仅仅是对同一个意识行为的两个方面作出的抽象区分而已。

我们从这一特例中得到了关于下列问题的绝对可靠的看法:除了在体验活动中实际呈现自身的样态外,体验行为如何存在,或者说,它可能是什么?这样的疑问在哲学史上一再出现(笛卡尔、康德或布伦塔诺),而英伽登首次清晰准确地作出了解答。体验活动(Durchleben)使我们能够理解,说某个认知是正确的(即我们可以构设认知的客观性的概念)这句话到底有什么含义。如此一来就找到了知识理论的阿基米德点。

以此为出发点,许多年来,英伽登对知识理论作了各方面的思考。思考的结果收录在一本大部头的书里(《知识理论的基础》,第一卷,1971年)。只有波兰文版本。作者辞世之时刚开始写第二卷。用他的话说,这本书是知识理论的方法引论,目的是立足于根基处,从问题的系统阐述出发,对知识理论进行审慎的建构。这样也许能加快知识理论的发展进程,迄今为止,它仍然有点混乱无序。此书运用的推理方法可以称为“连续近似法”:作者选择了哲学史中的若干知识理论的概念,剔除掉其中的非本质性缺陷和前后矛盾;这样,一旦达到心目中的理想要求,他便开始进行批判性分析,证明它们为何无法建构令人满意的理论。其后选择的每种理论都以它能避免前一种理论犯的错误为基础。首当其冲的是心理-生理知识论(以英国经验主义和19世纪实证主义为代表),这种理论把认知范畴(如认知主体、过程和对象)当成了实在对象和过程。每当它企图为解决有关认知世界的客观性难题奠定基础时,就一定要犯先天的逻辑上的错误(恶性循环或自相矛盾)。第二种理论是胡塞尔的描述现象学,由于引入现象学还原和纯粹意识概念而避免了前一种理论犯的错误。然而,它没有得出根据充分的一般看法(因为不完全归纳不是绝对可靠的)。此外,它没有足够的手段界定知识理论需要的所有概念(例如,认知结果的认识价值)。唯有第三种和第四种主张,即先验现象学知识理论和自主知识理论,能够不断地清除这些错误。英伽登没有完成对这两种理论的评述。不过,因为他的分析具有非凡的精确性和细致性,朝许多方向进一步探寻的路径已经清晰可辨了。

在哲学领域,英伽登深受胡塞尔的影响,有时加以修正,但首先是发展了他的思想,使之更精致。对先验认识的分析最能表明这一点。与康德的纯形式先验不同,英伽登心目中的先验认识和所谓观念化或本质认识有关,观念化或本质认识又离不开某种质料(质性)。获得先验认识以人的知觉乃至想象为基础,从所给予事物的事实性和个别性中抽象出形式,并且施行变更活动。英伽登力图证明,为了哪些对象、在什么范围内、处于何种条件下以及出于何种原因,先验认识能够提供普遍有效、确定无疑、无需进一步调适的结论。这恰恰是知识理论的关键之处。

最后,哲学认识论领域的另一项成果是英伽登在1924年的就职演说中对相互独立性的论述(《论认识论在哲学体系中的地位》,1925)。正确的知识论建构不但独立于其他(科学和哲学)学科,而且反过来说也是对的,即别的学科也不从知识论推导出结果或寻求论证的合理性。每一学科必须凭自己的认知手段获取结果。知识理论或它的叫做“认知判断”的那一部分只能评价认知手段的有效性、所获结果的认识价值、揭示得出结果的依据何在。然而,这种评价既不能决定具体结果的正确与错误,也无法使它们更好或更坏。它只能令我们对结果感到宽慰。英伽登清晰区别了心安理得(reassurances)与合理论证(justification)(或反驳)。对相互独立性的理解给英伽登的哲学带来了一种典型的“区分”特征。英伽登彻底地把知识论从其他哲学领域中“划分”出来(如图表二在知识论与其它哲学分支之间表示相互独立的平行线显示的那样),这使他能够不接受康德以来的流行见解,即知识论是解决所有哲学问题的一把钥匙,也让他可以尝试一种着眼于存在论的新方法,以之研究实在论和观念论在世界存在问题上的争辩,用英伽登的话说,他“对实在的整个态度与这一基本问题紧紧联系在一起。”

存在论是英伽登哲学的主攻项目。为了避免误解,我应当立刻指出,存在论与形而上学不是一回事。在英伽登看来,存在论研究纯粹可能性与必然联系(不管事实如何),而形而上学研究一切存在的事物的实际存在和实际本质。

英伽登在胡塞尔称为本质(Wesen)的东西里谨慎地区分出三种实体,从而使胡塞尔的存在论概念更加精纯:一、观念性质(种);二、个别对象的本质,英伽登认为,它和对象一样,是个别的;三、一般对象(共相),他为之保留了“观念”一语。《本质问题》(1925)提出了一个独创概念“观念的形式结构”,它让英伽登可以避免许多世纪以来对共相论的指责。只有他的概念第一次清楚地区分了两组相互矛盾的性质:首先,以全称概念“一般人”为例,它可以是实在的随时间而变化的,如同任何普通人一样;另一方面,一般人即一般对象,又可以是观念性的不变的;其次,“一般三角形”可以同时指直角三角形和非直角三角形。

观念具有二面结构,即,作为观念,它是不变的、超越时间等的存在,但同时,每个观念都有一定的内容,因此,是某种对象的观念,例如,涵摄一切个体人的人的观念。观念内容包括可以在某种对象里分辨出的所有质料的(即质性的)、形式的、实存的要素。而这些要素又分两种:有些是常量,即在每一个别对象中都保持不变的东西;有些则是预先确定的可变范围内的变量(在逻辑的和数学的意义上)。在某个观念中,倘若一个变量被它的某一价值取代(即成为常量),那么就得到了一个普遍性更少的观念。以同样方式继续下去,我们最终能获得特殊观念,其中惟一变量是个别要素,个别对象就直接隶属于个别要素。举例来说,普遍度是观念的属性之一,观念把普遍度作为观念葆有下来;观念的另一个属性是,它只有这种内容而非其它。

现在英伽登能够用更精密的术语把存在论界定为对观念内容的分析了。遵从胡塞尔,英伽登分存在论为不同区域,有形式存在论和质料存在论,但也包括对纯粹意识经验的观念内容即现象学(胡塞尔认为现象学和存在论是对当的概念)的分析以及实存存在论(对实存样式的观念内容的分析)。

英伽登的最重要著作是三卷本《关于世界存在的论争》(1947、1948、1974),它在反对胡塞尔的观念论的精神指导下产生。准备工作要追溯到1925年。我将尝试复述这本书的主要观点。

在英伽登看来,观念论和实在论之间的争执,即实在世界的存在独立于还是依存于意识,这个老问题缺少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肯定是因为出发点有错误。所以,解决这一难题的新尝试必须始于重新审视最初的问题。难题的根源在于对外部的知觉的不确定性,而不确定性可能是整个问题不明朗的原因。难题中的世界概念或者实在性系由经验形成,即在不确定的对外部知觉的基础上形成。因此,世界概念或者实在性必须以存在论分析结果为基础重新加以解释。由于对外部知觉产生不确定性主要源于存在论,就更应当这么做:实在对象(如呈现给我们的那样)超越于认知它们的活动(实在对象的性质不可能有效而直观地完全给予知觉行为)。由此观之,虽然论争的核心在形而上学问题上(与其他复杂的难题网络纠结在一起),但因为它毕竟关乎世界的实际存在问题,因此由存在论研究入手似乎非常恰当。这样主张原因在于,与最初问题里的概念相对应的所有存在范畴都需要得到阐明。例如,世界的存在“依存于”还是“独立于”意识就有不同的含义。这种阐明最终又引出更多不同的、精确的问题。英伽登首先制定了如下规划:用实存存在论分析界定可能有的实存样式概念;确定一整套关于世界和意识的实存样式的不矛盾组合,以作为对它们之间的实存关系问题的可能的理论解决方案;在形式存在论和质料存在论分析的基础上逐步排除其中的某些方案。形式和质料存在论分析要考虑到舍弃那些可能与对世界的意识的特征(因为这两种分析,这些特征被看成意识具有的)不相符的解决方案。这样一来,难题的可能有的解决方案的数量大为减少,最终的选择将是形而上学研究的任务。这一规划不但使形而上学的选择容易得多,而且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不限于陈述基本事实,它是合理的,可以理解的。

三卷本《关于世界存在的论争》(有德译本)系统地完成了上述实存存在论和形式存在论研究规划,这里甚至连概述其内容都做不到。我只提两个成果:首先是和难题有关,包含在第二卷结尾的一系列观点里的核心见解(与第三卷第109和110节论及的世界的偶然结构有联系);其次是解决主要问题“途中”得到的“副产品”:创设了与偶然关系概念伴生的实存和形式存在论的概念工具。就我的浅见,还不曾有别的哲学研究从非常基础的部分出发如此透彻地解释了这样一整套存在范畴。它不是语言分析。很久之后语言才成了一个问题。《论世界的存在》分析观念总是在与有关情况的直接直观的交触中进行的。前面提到的对先验认识的分析就是如此。遵循自己的以认识论为根基的信念(首先必须有认知活动,然后才能反思地构造关于这种活动的理论),几乎贯穿哲学著述活动始终,直到临近生命的终点,在能对先验认识作出更丰硕的理论描述,并论证其有效性之前,进行存在论分析时,英伽登都在“运用”先验认知(并非不成功!)。

实存存在论的第一步是揭示隐藏在对实存问题进行哲学思考背后的直观,以此为基础,界定一组组对立的实存要素概念:一、与派生的实存存在(esse ab alio)对立的源初的实存存在(esse a se),后者本身有充分的存在基础;二、限定条件由外部赋予的非自主的实存存在,与之对立的自主的实存存在的限定条件内在于自身;三、与独立的实存存在相对立的由它物规约的偶然的实存存在;四、与分离的实存存在相对立的非分离的实存存在,后者存在于和它物组成的某种整体中。实存要素的不矛盾组合规定(至今尚不够全面)可能的实存样式。还应当辅之研究某些实存样式的时间因素,尤其要研究与这个世界的对象格外适切的实存样式的时间因素(这些存在分为三个范畴:时间中的事件、过程和对象)。

接着讨论与质料(所有存在的质的构成)相对立的形式(某种完全非质性的东西),分析它们之间可能有的各种统一体。

形式存在论阐明自主的个别对象的形式结构,该对象是具有直接的质的规定性(所谓构成性质)和各种属性的属性主体,它和结构相对,形成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对象的结构概念显然与作为属性集合的属性主体不一样。其次,对比自主的个别对象的结构和一般对象(观念)的结构以及纯粹的意向性对象的结构(参见以下的论述)。再次,分析事态的结构和关系的结构,讨论对象及其同一性的本质。然后,研讨这样一个事实,即世界不是一个个别对象,而是众多相互关联的对象。所分析的对象区域的结构有两种:封闭的密集区域(如数学对象的区域)和“世界”(各种偶然关系构成主要的实存合体)。《论世界的存在》的第三卷全部是对世界的各种可能的偶然结构的分析,这些分析依赖于质料存在论。最后,分析纯粹意识的形式即体验和体验流。意识似乎具有个别对象的形式而非胡塞尔假定的某一区域的形式。问题与对世界(人的灵魂与身体)的某些构成要素的体验流可能难以分割有关系。这需要抛弃纯粹意识的观念,为此必须对最初的问题作出基本修正。同时,一扇通向解决“观念论-实在论”争执的迥然不同的大门也打开了。这一点仅仅在《论世界的存在》第二卷结尾处略作暗示,有待深入研究。然而,不论结果怎样,已经创设出的概念工具(其基本要素如上所述)是不会变的。由于存在范畴“无所不在”,这些工具几乎适用于所有可能的思考领域。英伽登的所有论著围绕《论世界的存在》而形成的某种聚焦点的基础就在这里,他后来的绝大部分论著都利用了这本书的存在论概念成果。

之所以说《关于世界存在的论争》是英伽登哲学著作的重彩华章,也由于他在艺术理论以及间接地在美学、价值学、人的哲学、语言哲学和逻辑学方面取得的成就,大多以存在论问题为基础。人们也许会问这是否可能,我将力图证明的确如此。

依照对难题的可能的观念论解决方案,我们称作“实在”世界的对象似乎可以如同例如虚构人物一样存在着,这些人物的存在和资格是由作者的有意识的创造性行为赋予的。换言之,它们是非自主存在的对象。另一方面,根据实在论的解决方案,这些对象的存在和资格内在于本身,就是说,它们是自主存在的对象。英伽登相信,在对象的实存样式和形式结构之间有密切关系。所以,解决世界的实存方式的难题有可能不是直接的,也许间接的途径更容易,即首先解决这个世界的对象的形式结构问题。这便毫不足怪,为了更彻底地理解非自主对象——他称为纯粹的意向性对象——的结构,英伽登转而研究文学的艺术品。

1931年,英伽登名气最响的大作《文学的艺术品》问世了。其内容远远超过了最初问题的范域,此书阐发的文学的艺术品的结构概念已经成为经典。它的最主要观点如下:

(一)文学的艺术品是纯粹的意向性对象(一切都由作者的意识赋予),它是作者意识行为的产物;

(二)为了防备作品随意识的创造行为一同消失,作者将它固定下来,例如,写成文字。于是,他形构了某种叫做作品的存在根基的物理对象,但是,不能视之为艺术品的成分,它完全外在于艺术品;

(三)文学的艺术品是多层次的,至少包含了四个层次:语音型式层、语言意义层(前两个层次是语言双层)、作品再现的对象和事态得以显现的感观显相层、对象和事态层;

(四)一旦完成,艺术品就形成一个整体,不过,它的各部分井然有序,会随着阅读在时间中次第展开。这叫做艺术品的类时间结构;

(五)艺术品的不同层次,尤其是再现的对象层,是图式化的,不可避免地包含空白,因为不可能用有限的词句清楚地描绘再现的对象的所有特性。然而,经过接受者的解读,这些对象成了完满的对象,而填补的方式不全由作品本身表达的东西决定。某些情况下在读者思维或想象中进行的有效填补活动叫做具体化。同一部作品可以有不同的具体化,它们并不听任读者自我意志的随意摆布。艺术品为可允许的填补活动设置了一些界限。

《文学的艺术品》在英伽登哲学中起三个作用:其一、实现了对纯粹的意向性对象进行初步研究的目标;其二、引入了文学的艺术品概念;其三、是英伽登后来从该书讨论的问题出发撰写的著作的起点。对我们目前的研究来说,最后一点最重要。

第一类著作使英伽登的研究从文学作品扩展到其他艺术,即音乐(《音乐艺术品的同一性问题》,1933)、绘画(《绘画的结构:艺术理论大纲》,1946)、建筑(《论建筑作品》,1946)和电影(《时间、空间与实在感》,1947)。不过,这些扩展决不是从一种对象得到的结果向另一种对象的自动转递。每一种对象都是在直观中分开研究的,对象的典型特征由此得以显示。如果事物本身表露出多元性,英伽登就不担心结果的多元性。他竭诚避免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的统一性,因为这会扭曲实在的真相,损毁它的丰盈多姿。每当我们不带理论偏见、自然而然地与它进行交流时,便会感到满心喜悦。

《文学的艺术品》派生的第二类著作涉及对文学的艺术品的认识。《对文学的艺术品的认识》(1937)就属于这类著作,它用波兰文写,德文版增添了许多内容。从文学的艺术品的多层次结构及其类时间性和主要审美功能看,它的功能是复杂的,过程包括许多步骤,具有非常特殊的形式。这本书从认识论角度对先前从未在认识论中考虑甚至预想过的问题所作的研究丰富了哲学文学。英伽登的最重要的美学贡献是对审美经验——一种非常适合放在认识论领域研究的直接经验形式——的透彻分析,这种分析使审美判断和评价有了充分依据。

第三类著作在美学和语言哲学的交叉点上,例如,“戏剧语言的功能”(见《论世界的存在》第一卷)或者“语言的艺术功能”(1970)二文。我们应该记得,由于文学的艺术品有个语言层,《文学的艺术品》的论域淹博的第五章就包含了某种语言概念和对不同语言表达范畴的意义结构的分析。英伽登因此而进入语言哲学领域。

第四类著作是互补性的,研究与艺术品必然有关的价值问题。英伽登区分了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作为图式化的创造,后者主要属于艺术品。艺术价值指艺术品的各种要素或结构特征的技术性价值,本身在价值论上是中性的,然而,它们规约或导引着作品凝聚的积极审美性质在审美经验中的呈现。

对作品不同层次显现出来的积极审美特征的恰当选择反过来又形成艺术品的一般价值的基础(产生于积极审美特征的和谐共存)。这种审美价值概念(“审美价值的客观基础问题”,1957)是英伽登得出审美价值客观性问题新看法的基础。在这里,客观性可以理解为作品(图式)本身的各种性质的充足基础。参照上述审美价值的形成过程,如果我们最终得到作品的中性构架(即绝对能在作品里找到的质性和结构特征),并且这种构架是审美价值显现的充足基础,那么,审美价值就必须被看成客观的。

后来的一批美学论著为一般价值论铺平道路。主要问题是在一篇名为“我们有关价值的未知领域”(1966)的文章中勾勒出来的。这篇文章常常富于建设性地列举和讨论如下问题:一、主要价值类型和领域的区分基础是什么?(2)价值的形式结构是什么?形式结构和具有价值的对象的关系如何(3)价值(如果有的话)的实存样式是什么?(4)给价值划分“等级”的基础是什么?有可能确立价值的一般等级系统吗?(5)“自主”价值存在么?(6)各种价值的客观性问题。

英伽登的价值论与人的哲学息息有关。人是价值(如伦理价值)的拥有者,有价值的艺术品的创造者,价值的接受者,真正的充满价值的人类世界是为了人而存在的。艺术品研究直接为探寻人性——它将人类与其他生物世界区分开——的与众不同的特征问题开辟了道路。作为一种意向性创造,艺术品是人围绕自己而构建的新的“人的实在”(《论人小札》,1972)。英伽登的人的哲学的第三个来源是《论世界的存在》对诸如有机体、意识、灵魂和人这些对象的存在论分析。

英伽登的逻辑学深深地植根于存在论,与语言哲学密不可分。他总是在存在性事态中寻求语言系统阐述所表达的意义、逻辑构造具有的功能以及陈述的有效性的基础。另一方面,他有时能在对恰当的(口头)语言表达的意义、意图和功能的分析中找到逻辑难题的来源以及解决它们的间接提示。例如,在“论假言判断”一文中(1949),英伽登反对逻辑学概念实质蕴涵,这个概念不解释条件句的含义却将悖论句作为真实的东西接受下来;他首先研究了先行词指示的事态和条件陈述的结论之间的所有存在论关联。

在英伽登著作里是否要划出一块独立的方法论部分似乎颇让人举棋不定,尽管某种清晰可辨的方法论意识的确贯穿他的全部哲学著作,并对其整体结构的明晰性起决定作用。早年的“现象学家的目标”一文(收入《近代哲学研究》,1963)探讨了现象学描述方法,后来他将这一方法运用到对各种研究领域的精湛分析中。英伽登非常严肃而成效卓著地看待胡塞尔的方法论思想,即研究对象的类型决定研究方法。于是,他的哲学实践(在不同领域,他的研究从一开始〔ab ovo〕就以前科学信念为出发点)显示出认知对象和研究对象的方法之间的分级平行的推进。如此看来,明确涉及到方法问题的零散论著(“《逻辑研究》的基本问题论析”,1962;刊于《哲学研究杂志》第21期的“关于客观性问题的思考”,1967;“马克思·本斯与文学研究中统计方法的运用”1972)虽然多数旨在与常见的“普世主义”方法论战,但它们不仅可以归入方法论,而且从文章内容看,也属于研究对象和认知对象的方法彼此难分的研究领域。前面讨论过的英伽登的主要认识论著作应当从方法论角度加以检视,而不能把它们看成方法论部分的附庸。对那些论述认知活动中语言作用的语言哲学著作也应作如是观(《语言理论与逻辑的哲学基础》,1972)。

对现当代哲学动向的大量批评性研究(《近代哲学研究》,1963;《英伽登书信集》之“回忆胡塞尔”,1968;《埃德蒙·胡塞尔现象学导论》,1970)几乎全与认识论和逻辑问题(主要是与新实证主义逻辑论战)有关,只有一小部分谈及文学的艺术品理论(《美学研究》第二卷,1958)。英伽登的思致始终在于面向批评研究的主题即事物本身,并引导读者自己思考而非盲目地被批评家或论著作者牵着鼻子走。

至此我希望英伽登的哲学著作(论域宽广、问题众多、每个研究课题都具有分析彻底的特点)何以是个支脉丰饶而关联紧密的整体问题已经很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连接他的著作的关系网略加论证,这些著作有时和相当疏远的领域产生联系。由于具体论题或论题线索反复出现在不同著作里,每次都换个角度考量,根据它在一部著作里的作用揭示它的不同特点,于是产生了联结纽带。举例来说,如果讨论英伽登的时间观,那就应该考虑下面与此有关的著作和观点:

《关于世界存在的论争》第一卷:时间是实在实存样式的一个要素,其作用在于确定对象(时间中的事件、过程、对象)的形式类型。

《论世界的存在》第三卷:因果的时间关系。

《文学的艺术品》:文学作品里的时间,文学的艺术品的类时间结构;随作品的具体化而产生的变化(所谓文学的艺术品的“生命”)。

《对文学的艺术品的认识》:文学的艺术品的具体化中的时间缩短和透视现象。

“论电影艺术”(1947):电影中的时间组织问题。

“人与时间”(1937):两种不同的时间体验及其与自我同一感的关联。

《论责任》(1970):对象在时间中保持同一性是责任的条件;世界的时间结构是责任的基础。

《亨利·柏格森的直觉与理智》(1921):所谓永续性(perduring)强度,几何时间和纯粹绵延。

“关于客观性问题的思考”(1967):从不同时间阶段看种种对象的存在的客观性。

以上例证足以证明时间问题。

英伽登著作的一些特征,如提问题的准确、克服困难的勇气、分析得出主张的彻底和有力、小心的论证、接受答案的慎重、系统表述的精确、与健全的适度、质朴和明晰相结合的论证的强劲和有影响力、内在的秩序与稳定,拙笔无论如何都不足以传现他的精髓。这需要直接接触即细心阅读他的著作。由此观之,拙文仅限于勾勒英伽登所研究问题的梗概,尝试引导读者面对原著,宛如给他一幅大都市地图,图上标着中心城区、旅游景点,尤其是勾连各部分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这幅图让每个人都能以最惬意的方式在城市里徜徉漫步。

译文发表于《国外社会科学前沿》第1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译者单位是复旦大学中文系

* 原载波兰哲学季刊《辩证法与人道主义》第4卷第4期(1977年秋季号),117-128页,哈里娜·波克里斯英译。吉茹兰卡为波兰克拉科夫的英伽登哲学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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