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路边摊最新规定(南宁一市场短斤缺两摊点被)

春节前夕,

南宁厢竹海鲜市场一摊点被“黄牌警告”,

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和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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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某市场短斤缺两摊点“获赠”超大警告牌

南宁市路边摊最新规定(南宁一市场短斤缺两摊点被)(1)

在媒体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严加管理下,

海鲜市场缺斤少两、宰客的情况有所收敛。

然而想不到的是,

过年期间,

该海鲜市场仍有摊主顶风作案,

被市民投诉至12315。

2月8日,一名市民向12315投诉称,南宁厢竹海鲜市场仍有摊主顶风作案,她在该市场21号摊位购买濑尿虾时,就接连遭遇了缺斤少两和活虾换死虾等问题,让她非常气愤。

南宁市路边摊最新规定(南宁一市场短斤缺两摊点被)(2)

除此之外,

春节期间,

南宁还有多个消费领域被投诉。

2月11日,记者获悉,春节期间,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听来电322个,较去年减少19%。消费者的投诉集中在餐饮、住宿、景区及平板电脑虚假促销等方面。

春节期间,一些商家提供的菜品要么涨价,要么会加收服务费,如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就极易产生纠纷。

2月10日,李先生跟家人在南宁园湖路的桂林肥仔饭店吃饭,共消费708元。点餐时,餐馆工作人员称春节期间只能提供套餐。但后来李先生发现,其他消费者用餐时并未选购套餐,也能单点。李先生认为,餐馆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存在误导消费行为。

2月9日,他在南宁红林大酒店消费,结账时商家才告知,过节期间要加收22元服务费用。他认为,商家事前未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春节期间,不少市民会购买平时不常吃的食材犒赏自己和家人。但商家临时爽约,往往让消费者很失望。

2月4日(除夕)上午,甘女士在南宁市民族大道的宁家鲜生订购了波士顿大龙虾和面包蟹,一共消费466元。商家当时承诺会按时送货上门,结果到了下午才告知无法提供货物,让甘女士一家没能吃上一顿满意的年夜饭。甘女士于是向12315投诉。

更令消费者恼火的是,过年期间订了酒店,却被酒店“放鸽子”。

2月6日,彭先生投诉称,他在美团网上订购了南宁龙门水都养心谷酒店,到店前还跟酒店确认过房间。但他们到店想入住时,酒店却称没有接到消费者的订单,他认为酒店此举违约。

南宁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春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12315已分流处理,目前基层工商质监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各级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消费案件查办力度,为全市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安全、更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赵劲松 通讯员熊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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