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省内社保交7年和八年怎么算(社保法规定过多缴多得)

有一个网友,在网络上天天抹黑攻击社保法“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原则。认为社保法没有规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不缴不得”。认为支持社保法原则的人是只知道“多得”的人。

同一个省内社保交7年和八年怎么算(社保法规定过多缴多得)(1)

社保法确实没有直接规定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缴不得”的法律条款。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缴不得”是网络上见到的呼吁支持大家积极缴纳社保领养老金的人常说的一句话。对此没有没有社保或者缴费少想多领养老金的人非常反感、反对这句话。上面这个名为“基本的基础”的网友的说法和观点就代表了一些人的认识。他们认为社保就是国家福利,每个人都应该有福利保障,多缴费少缴费都应该由国家发给数量差不多的养老金。社保统筹账户是全国人民共同拥有的。多缴费的人多领了全国人民共同拥有的统筹账户的养老金,是对于全国人民共同利益的侵占。

这个网友以他自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找来的,还是他自己设计鼓吹的《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竟然依据他自己的设计方案确定社保法规定的“多缴多得”,和社保法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有罪。

同一个省内社保交7年和八年怎么算(社保法规定过多缴多得)(2)

这样的错误认识真的是让人叹为观止。什么是犯罪,在他口中竟然变成了可以任意由他捏扁搓圆的汤圆。要由他制定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来判断来决定。觉得你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告诉你一个基本常识: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是用法律来判断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违法,违法严重达到刑法规定的应该受到制裁的行为才是犯罪。

你把社保法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多缴多得”的原则称之为犯罪,可以想象你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无知。

社保法确实没有直接规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缴不得”。这只是人们对于符合社保法原则的一种经过提炼的通俗易懂的说法。

请看下面社保法16条规定:

同一个省内社保交7年和八年怎么算(社保法规定过多缴多得)(3)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

原话是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请问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是不是应该理解为缴费15年才有资格领基本养老金,14年都不能领,那不缴费当然更不能够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不就是“不缴不得”吗?而满15年,是不是应该包括20年、30、40年以上?而且每一个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数额都是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而增加的。20年比15年多,30年比20年多,40年比30年多。这不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吗?

这充分说明,虽然社保法没有直接写明“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法律条款”,但这确实是最通俗易懂的社保法规定的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原则规定。

一些人反对社保法,想不缴费违法领取养老金。挖空心思胡搅蛮缠,抹黑社保法“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原则。以社保法原文中找不到这条法律条款为理由,来判定“多缴多得”是犯罪。以为就可以否定领养老金需要缴费满15年这一必不可少的充分必要条件要到养老金,这完全是自欺欺人的笑话?

奉劝所有想要老年得到保障,想多领养老金的人,一定要积极缴费参加社保,多缴长缴才能多得,不缴费是得不到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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