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女孩都去哪里了(我睡了的那个女孩)

“你知道吗,女孩最敏感的部位不一定是大腿根部”,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身边的女孩都去哪里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身边的女孩都去哪里了(我睡了的那个女孩)

身边的女孩都去哪里了

“你知道吗,女孩最敏感的部位不一定是大腿根部”

鑫哥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是夜里十点多,南方的酷暑在六月已然开头,劣质的塑胶跑道在高温的烘烤下散发出阵阵异味

中国人喜欢“鑫”字,特别是取名的时候,该是追了钱多财多的彩头

不知道鑫哥父母给他取名字的时候有没有这种期盼,但据我所知,到大学毕业的最后一个月为止,他过得依然紧紧巴巴,和我一样穷的叮当响


我和鑫哥是在图书馆里认识的,俩老爷们的相识自然不在浪漫邂逅之列。那时候,我在图书馆里勤工俭学,给地下书库历史久远的藏书除酶

一日午间,我正从地下书库上来,被除酶用的酒精熏的半睡半醒。忽然,有人拿一张白纸,摇摇晃晃朝我走来,等晃到我跟前时,用他蹩脚的普通话说道:“同学你好,你们组长叫我把这张表格交给你”

我接过表格,低头一看,没错就是每个同学勤工俭学前必须填的一张表格,他也要兼职。和我一样,他也打算为了一小时挣八块钱而牺牲掉午休时间了

“好的”我说

“你老家是哪的?”

我的问题阻止了鑫哥离开的步伐。而我之所以问他,是因为他说话的口音我极为熟悉,和我说话一样。

从他说出第一个字眼开始,我就肯定他家和我家必然相距不远。很多人都因口音纠正过我,因此我对口音这个问题极为敏感

“c市的。”回答我的时候,他依然带着浓重的乡音

“果然离得不远”我心里暗想

“你呢?”带着特有的些许痞气,他回问道

“B市你听说过吗?离c市不远”

“呀,老乡呀!”他笑了起来,笑容里充斥着家乡人特有的真诚

老乡这一层特殊的关系让我们对彼此多了一份关注,而我们的关系也在往后一起干活的日子里渐渐熟络

那时候在地下书库最大的快乐,便是看大四的学长和新来的学妹“打情骂俏”

就这样,一直到大二下学期我们需要搬到另一个校区


除了摇摇晃晃得走路姿势和蹩脚得普通话之外,鑫哥绝对称得上是型男了,型男到什么水准?和他的微信头像纳什一样,没错就是那个96黄金一代最棒的后卫纳什

换句话说,只要他静静站在某处,于学校的窈窕淑女而言便是一道风景


大三搬到了另外一个校区,组长推荐我在继续在新校区的图书馆干活,活相对轻松了许多,大多在晚上,一小时的工作计三小时的时长

但我并没有继续见到鑫哥

“他不干了”老皮告诉我“他有了新的人生追求”

老皮是鑫哥的同班同学,也是室友,我曾见过一两次

“什么全新的人生追求竟然比填饱肚子重要?”我戏谑道。当然,谁都不指望兼职的那点钱填饱肚子

“吉他”老皮说“现在只要有时间,那家伙便抱起吉他开始5323,1323”

“不错啊,下一个浪客秦昊怕是在孕育中了”

仔细想来,吉他之于鑫哥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弹吉他这种活儿一不需要走路,二来也很少需要说话,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他唱歌会不会不那么“余音绕梁”

在我听过他《夜空中最亮的星》之后,这种顾虑便烟消云散,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从他嘴里唱出来,竟成就了他与众不同的韵味

后来的日子里

我听过他的《贤良》,唱到“你是世上的奇女子,我就是那地上的拉拉缨”时候,他会把脖颈用力的向后扯,仿佛有什么东西牵着他一般

他唱《狗日的青春》,喜欢在唱到“喝醉的时候我又想起你,想起陪你度过的每一个夜晚”时,将目光聚拢起来,死死的盯住某个地方,眼神里皆是神秘的过往

他有时会扯着嗓子,用家乡话唱“早知道尕妹妹的心变了,谈他妈的恋爱是组撒来”,用他本涉世未深的灵魂拼了命的去触碰一种“老婆跟人跑了”的感觉

自然,爱情和青春最常出现在他的歌声里,我想这两样东西大概是文青的必备


可关于鑫哥的青春和爱情,我所知甚少

甚至当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对女孩子的所有幻想还停留在曼妙的腰肢

至于哪里是敏感部位,我不得而知

“真的”,他信誓旦旦的说,眼神里充满了坚定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加速,我一时错愕,不过幸好我反应及时,立马表现的和老司机一样

“哦?是吗?何以见得?”三联问平息了我澎湃的心情,我知道今晚的话题将会十分“有趣”

“在我认识的人里面,你最可靠”他说,“这事儿我不得不找个人倾诉,压在我心里难受,想来想去,还是老弟你嘴上有毛,牢靠”

事实证明我不是那个可靠的人,不然我不会把它写出来

然而当时我却用有限的智慧,在半分钟之内让他相信了我的确是世界上最守口如瓶的人

窥探秘密,是人类本能的一部分


“她是个老师,准确说是个幼师”

“c市”他紧接说到

“她是c市的人?那也是我们的半个老乡呀!”

“是啊,她家庭条件不错,人也长的水灵,喜欢听周杰伦”

说完鑫哥沉默了一阵儿,仿佛在回忆着写什么

我“嗯”了一声,提醒他继续

“全民k歌知道吧?我和她就是这么有了联系的”

原来鑫哥在k歌上面上传了自己的弹唱作品,女孩一听便沦陷了

“好一桩旷世奇缘!”作为单身汪的我已经脑补出了往后的情节:暧昧、奔现、相爱、家人阻拦、奋不顾身、从此拥抱和美人生

“后来,她来这里看杰伦的演唱会”他继续说,我确信他跳过了很多有趣的情节

这里,就是我们学校所在地,离我们学校两站地是奥体中心,常有各路明星来这儿开演唱会

“那天我去机常接的她”

“去之前我买了一些必备用品”

虽略微迟钝,但我立马明白“必备用品”是什么

演唱会结束后,鑫哥就得到了他开篇那个结论|

“good job”我说。

当然,这句肯定并不代表我对这种行为的认同

只是在这诺大的城市里,每天都在上演着形形色色的爱情

我们只能祝福在爱情里的每个人,幸福

“可是,我不爱她,甚至连喜欢都没有”

这句话后便是长久的沉默,我也没有作声

许久之后,鑫哥猛地抽进一口气,说了句“我可能不是什么好人”

这句话成为我关于那晚最后的回忆


后来,毕业如约而至

听老皮说,鑫哥在一家酒吧当了驻唱,400块一场

我也听鑫哥自己说过,在酒吧驻唱的时候,每晚都有属于不同灵魂但同样孤独的小手拉着她,让他陪她在午夜的大街上感受生命的真谛

再后来,据老皮说鑫哥开了琴行

再后来,据老皮说鑫哥去了云南流浪

再后来,鑫哥打电话告诉我他回归了老本行,画起了图纸

哦,对了

关于那个女孩

我只在老皮翻到的她的微博里看见过

是一段视频,记录了他和鑫哥并肩前行的身影

故事原发于同名公众号【廾匸时光】(廾匸gong xi),欢迎头条的朋友关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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