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1.6亿天价片酬即兴评述(郑爽1.6亿天价片酬)

郑爽1.6亿天价片酬即兴评述(郑爽1.6亿天价片酬)(1)

郑爽 (IC PHOTO/图)

2021年4月26日,陷入代孕弃养风波的明星郑爽,又被其前夫张恒微博爆料,直指郑爽及其家人无视演员“限薪令”,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赚取1.6亿元片酬,并涉及偷逃税问题。

这1.6亿,是郑爽作为电视剧《倩女幽魂》女主角获得的片酬。《倩女幽魂》由北京文化(000802.SZ)旗下原全资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制作,2019年4月20日开机,8月20日关机。

根据张恒微博爆料内容,郑爽进组77天,平均日薪208万。

国内一家大型影视制作与发行公司首席运营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演员的片酬不是按集计算,是按照天,很少有超过40天的。每天通常规定在剧组8小时,时间从起床开始算,比如一个演员8点起床,化装用了7个小时,就只有1个小时用来拍摄,“哪怕没拍完,演员可以立刻走人,接下来的戏,替身来完成,现在全部都这样,没有例外”。

风波还未平息之际,4月29日凌晨,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自5月6日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代码变更为“ST北文”。审计师给出的理由是,为郑爽开出1.6亿天价片酬的世纪伙伴其它权益工具投资未能提供会计账簿、资金流水。

同日,北京文化部分董事表示无法保证2020年年报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阴阳合同

根据张恒的微博爆料内容,郑爽收取的1.6亿元《倩女幽魂》总片酬分为两部分:4800万的“阳”合同与1.12亿元的“阴”合同。

其中,4800万元的演员聘用合同,款项打入一家名为“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公司”账户。天眼查显示,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艳,主要人员只有两名:刘艳及郑成华,这与郑爽母亲、父亲姓名相同。

余下1.12亿元的合同,由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协议形式完成。天眼查显示,2021年3月3日,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股权变更,原股东张丽敏等人退出。根据张恒发布的股权代持协议,张丽敏为名义出资人,郑爽母亲刘艳为实际出资人。

郑爽母亲刘艳在张恒爆料中表示,4800万如果走个人所得税多于40%,不划算。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公司签约郑爽,是21%的税率。

“明星演出取得的报酬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税率最高为45%。”一位不愿具名的税务专家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

剩下的1.12亿元,以增资形式注入郑爽母亲实际控制公司。据上述税务专家解释,由于货币增资不是应税交易服务行为,因此接收投资方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在此情形下,通过溢价增资与章程约定等安排,让接收投资方获得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实质上达到了取得“报酬”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要缴纳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就可以实现”。

1.12亿元的万分之二点五,仅为2.8万元。不同的签约及打款模式,背后的税率有着巨大的差别,这也是阴阳合同存在的意义。

不过,税务专家提醒,关于涉税行政或刑事责任的确定,需要依法依规的取证、确定及适用判定,在最终官方结果发布之前,需要谨慎地看待。

天价片酬谁埋单

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北京文化主推出了《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你好,李焕英》等电影票房冠军,但却陷入了与《倩女幽魂》制作方世纪伙伴的纷争中,由此巨亏。

北京文化成立于1997年,1998年深交所上市,成立之初,其拥有北京地区“两山两寺”——潭柘寺、戒台寺、妙峰山、灵山风景区的经营管理权。以潭柘寺为例,这是一座位于北京西郊、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佛教寺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起,北京文化向影视娱乐转型,从万达影视挖来了电影业被称为“爆款制造机”的宋歌。宋歌创办的北京摩天轮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同年被北京文化收购。

自此,宋歌开启了全面掌舵北京文化的时代,并接连推出爆款电影。

2016年3月,北京文化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8.65亿元,其中13.5亿元用于收购世纪伙伴、7.5亿元用于收购星河文化。前者溢价率高达273%。

当时,北京文化致力于打造一艘“电影 电视剧 艺人经纪”的超级文化航母。娄晓曦担任董事长的世纪伙伴曾推出《红色》《少帅》等电视剧,严歌苓为世纪伙伴文学顾问及内容把控,张黎为制作总监。

星河文化的掌门人则是著名经纪人王京花。

但好景不长,2019年,北京文化业绩大变脸,公司归属净利润巨额亏损23.0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3.12%,引发市场哗然。

亏损的原因来自22.47亿元的资产减值,其中,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亿元,计提世纪伙伴预付账款减值4.69亿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76亿元,包括世纪伙伴全部商誉8.34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世纪伙伴商誉减值,其中就包括《倩女幽魂》计提的预付账款坏账以及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也是在这一年,郑爽从世纪伙伴获取片酬。

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宣布“贱卖”世纪伙伴,拟将持有的世纪伙伴100%股权以4800万转让,这与4年前的13.5亿收购价相去甚远,北京文化账面亏损达13亿元,直接导致北京文化次日跌停。

同日,娄晓曦实名向证监会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董事长宋歌等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北京文化回应称:娄晓曦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出逃海外。

在双方你来我往的口水战中,郑爽主演的《倩女幽魂》一直是核心之一。

娄晓曦在举报中指出,北京文化利用投资企业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到体外,并通过《倩女幽魂》项目向上市公司输送业绩。

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的主营业务中,当年公司总收入12.05亿元。其中,《倩女幽魂》实现业务收入3.59亿元,甚至高于同年北京文化爆款电影《我不是药神》的2.55亿元业务收入。

但《倩女幽魂》当时还未开机,一部没有开机的电视剧,如何为上市公司提供了3.59亿元的业务收入?

北京文化回应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对此进行了解释。2018年,世纪伙伴对在制电视剧《倩女幽魂》进行投资收益权的转让处理,将该剧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作价3.8亿元,世纪伙伴确认转让收入3.59亿元。

但部分投资收益权收入,由于投资方逾期,实际上并未到达世纪伙伴以及北京文化的账上。

北京文化直到2020年才发布更正后的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公告,追溯调整后,北京文化2018年营收减少4.65亿元,净利润减少2.01亿元。

明星工作室“大逃亡”

天眼查向南方周末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1月以来,七十多位明星关联公司进行了注销。

其中,4月份注销的明星公司包括:魏大勋的“上海勋花影视工作室”,姚晨丈夫曹郁的“新沂探照灯影视文化工作室”,邓超的“安吉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唐嫣的“上海唐嫣影视文化工作室”。

类似的明星工作室或控股公司集中注销,还曾出现在2018年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后,当时有超过100家注册在霍尔果斯的影视公司申请注销,《伊犁日报》曾一天刊登了25条“注销公告”。

张恒在微博中首次提及郑爽和家人通过阴阳合同代持公司进行偷逃漏税,是在4月1日。

一位深圳企业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注销公司一个月是可以完成的,有可能更快”。注销手续包括股东开会决议注销,清算公司资产,工商局、税务局、银行办理注销等。

明星注销工作室,一方面是因为限薪令,一方面是为了避税。

2018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试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提出“严控片酬”,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9年11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三大视频平台联合六家影视公司共同倡议,规定演员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元(含税),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含税)。

张恒爆料视频中,郑爽母亲表示,“现在这个行业特别不好干,超过5000(万)就秋后算账,很不好整”。

就职于某明星经纪团队的陈明认为,市场价格并不会因为限薪而调整。据他介绍,明星签署合同,一般数额小的合同拿去备案、上税、报批等,但私下会有个正式合同,是真合同,“这个合同也就只有甲乙双方知道”,“还有用比特币进行结算的,无法跟踪”。

另据上述税务专家,如果是境外结算,更无法核查。

“大部分演员都是签阴阳合同,先签一个演艺合同,剩下部分有很多种类型,比如制片合同。”上述大型影视制作与发行公司首席运营官说,新疆的霍尔果斯与无锡,是中国明星避税最多的地方。

他还表示,郑爽在出事前的确是流量代表,其他小花价格也很高,“你不用这些明星,就没有流量”。电视剧与电影并不相同,电影最终看的是票房,而电视剧、网综可以延展的部分太多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明星阴阳合同造成的偷逃税,需要罚款的可能不止明星一方。

据陈明介绍,一般艺人参演电视剧的税都是由制片方缴纳。因此阴阳合同的存在,是“两边都省了钱”。

上述税务专家亦表示:若是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方有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可以对应扣未扣税款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目前大家关注的可能都是纳税人,而忽略了支付方。

(应采访对象要求,陈明为化名)

南方周末记者 梅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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