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东大院棚改回迁楼(张家口宣化东大院棚改项目已报有关部门审批)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浩天)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张家口宣化东大院棚改项目被搁置 不履行协议”的问题张家口市宣化区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该地块征收和收储需报请省国资委批复区政府与宣钢公司多次协商,现已通过河钢集团报省国资委,待批复后正式下达搬迁通知,全面启动该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及资金兑付工作,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宣化东大院棚改回迁楼?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宣化东大院棚改回迁楼(张家口宣化东大院棚改项目已报有关部门审批)

宣化东大院棚改回迁楼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浩天)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张家口宣化东大院棚改项目被搁置 不履行协议”的问题。张家口市宣化区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该地块征收和收储需报请省国资委批复。区政府与宣钢公司多次协商,现已通过河钢集团报省国资委,待批复后正式下达搬迁通知,全面启动该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及资金兑付工作。

张家口宣化区东大院棚改于2017年8月2日启动,同年12月底签约率为90%,拆迁协议第二条明确约定签约率达到90%,拆迁协议生效。但是政府至今未履行拆迁协议,棚改项目被政府搁置,拆迁户租房度日,望有关部门解决。

张家口市宣化区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宣化区东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7年11月11日正式开始预签约,预签约时限60天,征收范围东至红选路,南至宣钢厂区,西至胜利南路,北至东升路、宣化九中(宣区政字【2017】212号)。该次房屋征收采用附条件搬迁方式,被征收住户在规定的预签约期限内需签订《附条件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如在预签约期限内住户所在区域预签约率达到90%,区政府正式作出征收决定并在征收区域内张贴征收公告。所签《协议书》正式生效后,征收办公室下达搬迁通知,住户按照搬迁通知确定的搬迁期限办理交验房手续。

征收工作开始后,征收范围内住户积极配合工作,在规定期限内签约3766户,签约率达到94%以上。按照征收方案规定,区政府于2018年5月11日下发《关于宣化区东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宣区政字【2018】78号),决定对宣化区东大院棚户区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住户签订的《房屋征收附条件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正式生效。

由于东大院棚户区土地性质为河钢集团宣化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经营的工业用地,因此该地块征收和收储需报请省国资委批复。区政府与宣钢公司多次协商,现已通过河钢集团报省国资委,待批复后正式下达搬迁通知,全面启动该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及资金兑付工作。

如果您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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