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爵位的来历(爵位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英国爵位的来历(爵位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

爵位, 是古代皇族或贵族的封号, 用以表示身份、等级或权力的高低。而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的爵位制度或贵族等级制度则是中世纪欧洲封君封臣制的直接产物。在那个时代,土地是唯一的资本和生活来源, 国王或君主将土地以封地(亦称采邑:fief)的形式分给向王室效忠的贵族侍从, 让他们成为封地的领主;而作为接受封地的回报, 这些贵族承认国王是他们的领主,并对自己的领主负有军事上的义务———即在领主作战时, 必须向领主提供一定数量的武装骑士。

作为欧洲爵位制度的典型代表, 英国的爵位制度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civilian)两部分,共有七个等级。其中贵族爵位分为五等, 因其与中国周朝的诸侯分封等级相同, 故中文翻译中直接以周朝的诸侯爵衔相对应, 依次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平民爵位有两种:准男爵与骑士。他们可以对应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 所不同的是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于贵族, 而准男爵与骑士则属于平民。

中国周朝与英国的贵族名称对照表:

英国爵位的来历(爵位制度的起源与发展)(2)

英国五级贵族中, 公爵是第一等级, 地位最高。他一般是指某一公国(Duchy )或大公国(Archduchy)的领主。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在英国, 公爵的地位仅次于国王或亲王, 它最早出现于1337 年, 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 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 岁的“黑太子”爱德华。由于该王储日后的卓著军功,1343 年被加封为威尔士亲王。以后许多年里, 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 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 最高可获公爵爵位。1483 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 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 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 政绩昭著, 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身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 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 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就词源而言, 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演变而来, 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 其最初指威尔士边疆地区的封建领主, 查理大帝在位时演变为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 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 进而成为独立的大封建领主。随着封建王权的不断加强, 侯爵成为了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 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直到十四世纪后, 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相当于副公爵。与其他4 个等级的贵族相比, 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在重大场合, 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 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 冠冕上装一银环, 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公爵。英国五级贵族中出现最早的伯爵是于11 世纪初由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引入英格兰。伯爵一般为镇守一方的诸侯, 他们大多一人治理数郡, 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在1337 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 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后来, 诺曼大公入侵英国, 担心方伯的权势过重, 遂将其权力加以分割, 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 以至于其地位渐次低落, 仅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 为贵族的第三等级。14 世纪20 年代之前, 伯爵作为高级贵族, 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 , 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值得说明的是英国伯爵称号是五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 是由古英语eorl 转化而来的。在重大正式场合, 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 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 上沿饰有8 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

子爵是最后出现的爵位, 其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 意为郡守, 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敕封, 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直到1440 年, 英国的博蒙德·约翰才被第一个封为子爵, 其地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本是伯爵的副手, 帮助伯爵处理司法事务。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 子爵逐步脱离伯爵的控制, 建立城堡, 控制土地, 成为独立的权力中心。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 冠冕上加一银环, 饰有6 个银球。

在英国, 男爵是第二个出现的贵族爵位。11世纪时他们统称为有地贵族。到12 世纪初, 国王的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为“大男爵” ,其地位间于伯爵和男爵之间。也正由于男爵在世俗贵族中所占比例较高, 故“ 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以后数百年至今, 居于五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在英语中, 男爵(Baron)一词, 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 本意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 , 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 。在正式场合, 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 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 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 饰有6 个银球。两级平民爵位中, 准男爵(又译为从男爵)是英国特有的一项世袭荣誉, 欧洲大陆其他国家没有等同于英国准男爵的爵位, 唯有欧洲大陆的“世袭骑士”性质较近。其地位在男爵之下, 骑士之上。准男爵爵位最先由英皇詹姆士一世于1611年设立, 他通过以金钱换取爵位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以补助爱尔兰的拓居地。在英语中准男爵(Baronet)一词源于男爵(Baron)。准男爵佩戴镶在圆环内的阿尔斯特徽章, 徽章为银白色, 画有一只鲜红色的左手, 顶上缀有帝国皇冠;圆环上则刻有玫瑰、三叶草和蓟花的图案, 分别代表英格兰从男爵、爱尔兰从男爵、大不列颠从男爵。骑士也就是现在人们所熟知的爵士, 本是指中世纪时期由欧洲文化发展出来的马战军事单位, 其后则演变为一种专门用来战斗的武士阶层,并发展出骑士道精神。英语中“Knight”这个词汇,就意为“骑在马上的战士” 。要成为一个骑士并非轻而易举之事, 多年漫长的学习与训练是成为骑士所必须经过的, 从出生的那一刻直到20 岁, 他必须以一个准骑士的身份学习、服务和接受训练,其间的艰苦磨练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最后在经过一个所谓的骑士授予仪式之后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作为爵位的一种, 骑士是被授予人数最多的, 其等级和称谓也特别繁杂, 共有9 个等级, 前面所提到的比尔·盖茨所获得的“KBE”以及在2003 年6 月英国著名足球运动员贝克汉姆所获得的OBE(英帝国军官勋章)便是其中的两种,在这里就不再一一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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