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烫伤怎么赔 3岁男童被烫伤无资质幼儿园教育局无权管理
" 廊坊市永清县刘其营实验幼儿园,还我孩子公道!"2 月 18 日,一段令人胆颤心惊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画面为某幼儿园教室内,数名幼儿正围坐在一张桌子边、等待教师盛粥吃饭,一名教师拎着约有半米高的粥桶向桌子走来,正当该教师将粥桶捧上桌时,粥桶突然脱手,直挺挺地倒向桌边一名幼儿。虽然该教师随后扶稳了粥桶,但仍有大量粥泼洒到了该幼儿身上。
2 月 20 日,视频发布人李先生表示,视频中被泼粥的幼儿正是他的儿子小宇,事情发生在 2018 年 7 月 26 日,当时小宇才刚刚 3 岁。" 当时是早上喝粥的时候,粥都是烫的,老师没端住正好洒在我孩子身上了 …… 他胳膊、腿上被烫了好几块。"
李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幼儿园老师把孩子送往廊坊市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小宇被热粥烫伤左上肢、左手、左大腿,面积达 8%,构成混合二度烫伤。经过 9 天的治疗,小宇伤势大致稳定后出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均由幼儿园垫付。
" 孩子出事前挺活泼的,出院后都不敢去幼儿园,一直喊烫,看到家里吃粥他也害怕,得哄半天(才肯吃),看到凉水他也害怕,以为是烫的。" 李先生说,事后他曾带小宇前往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过复查,经过诊断,医生认为小宇的伤势已经趋于稳定,但对于日后会不会留下伤疤," 还有待观察 "。
在 2018 年 10 月,李先生一家就此与幼儿园协商,希望幼儿园能给予一定赔偿。据李先生介绍,当时他父亲(小宇的爷爷)提出了 6 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但遭到了幼儿园负责人的拒绝,对方表示仅可以减免小宇接下来的学费,并退还一部分保育费。" 他们意思就是孩子没什么事,就少赔点钱。"
双方的协商最终不了了之。在此期间,李先生还就此向永清县教育局反映情况,却被告知,刘其营实验幼儿园没有在教育局备案,还没有相关办学资质,因此不属于教育局管辖范围,得找乡政府解决。
" 现在还不敢(让他)出门,出去一晒他皮肤肯定两个色。" 眼看孩子遭受这么大的伤害,却始终得不到一个说法,李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春节后他再次与幼儿园负责人进行协商,对方却称咨询过律师,如要赔偿得走司法途径解决。
李先生表示他们也正在收集材料,准备起诉幼儿园," 到时候法院该判赔多少就赔多少,这样的幼儿园是不是得有人管管?起码配齐了证件才能开啊。"
2 月 20 日下午,记者致电永清县教育局核实情况,该局职成教股股长张建向记者证实,永清县刘其营实验幼儿园确实没有相应办学许可证,对于这类没有证件的办学机构,教育局无法进行管理,应由属地政府机关进行管辖。
当记者问教育局是否会对没有资质的办学机构进行处理时,张建表示,教育局没有执法权,还是需要由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管理。
随后,记者就此致电刘其营乡政府,但截至发稿前,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李先生告诉记者,20 日上午他父亲曾前往乡政府想就此讨个说法,但一直没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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