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基础用词(公文写作专用术语)

公文写作基础用词(公文写作专用术语)(1)

公文专用术语

1.称谓词。是在公文中表示称谓关系的词。

一种是指代表性称谓词,第一人称的有"我"、"本",第二人称的有"贵"、"你",第三人称的有"该"。还有一种是带敬意的涉外称谓词,如"夫人"等。

2.领叙词。是在公文中领叙来文时的用语,作为行文的依据。

主要有"近接"、"前接"、"悉"、"近悉"、"惊悉"、"欣悉"、"谨悉"、"均悉"、"查"、"奉"等。

3.追叙词。是公文中表示追加叙述的用词。

如"前面"、"前一段"、"如前所述"等。

4.补叙词。是公文中承接上文进行补充叙述的词语。

主要有"另外"、"还有"等。

5.承转词。是在公文中承上文、转下文的过渡用语。

主要有"为此"、"据此"、"故此"、"有鉴于此"、"综合上述"等。

6.祈请词。是在公文中向受文者表示期望或请求的敬辞。

主要有"请"、"敬请"、"谨请"、"恳请"、"务请"、"烦"、"希"、"敬希"、"望"等。

7.商洽词。是公文中用于征询对方意见的用词。

主要有"商"、"商请"、"当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恰当"等。

8.受事词。是公文中表示接受事情的用词。

如"收悉"、"收到"、"接到"等。

9.感盼词。是公文中表示感谢盼望的用词。

如"为盼"、"期盼"、"期望"等。

10.令知词。是公文中强制性要求受文者知道、办理的用词。

主要有"令"、"通知"、"通报"、"通告"等。

11.告诫词。是公文中上级对下级的警告劝戒用词。

如"为诫"、"引以为戒"等。

12.见解词。是公文中表明自己见解的用词。

常用的有"认为"、"应该"、"宜"等。

13.办理词。是在公文中说明工作办理过程的时态,表明办理时间及经过情况的用词。

主要有"经"、"业经"、"已经"、"前经"、"兹经"、"即经"、"并经"等。

14.判定词。是在公文中表明对某一事物作出判断定论的用词。

主要有"同意"、"不同意"、"照办"、"可行"、"拟同意"、"原则同意"、"准予"等。

15.时态词。是在公文中用来表示时间、状态的用词。

主要有"据查"、"据反映"、"根据"、"依照"、"通过"、"对照"、"参照"、"以"等。

16.目的词。是公文中表示行文目的的用词。

主要有"为"、"为了"、"为着"等。

17.结尾词。是公文结尾时使用的词语。

一般函件、公用介绍信以及有些通知、批复、通报的结尾,常用的有"为盼"、"为荷"、"为要"、"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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