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是怎么受到重视的(教育惩戒权放下戒尺教鞭)

教育惩戒权:放下戒尺教鞭,重拾师道尊严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非常重视师道尊严的。在一个旧时代的家庭里,中堂上祭拜的对象总共只有五个:“天地君亲师”,老师就占据了其中的五分之一。

但近些年,师道尊严却成了一个在社会上争议颇多的话题,以至于在2017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舒就曾经呼吁:要赋予教师更多教育孩子的权力。具体说,就是希望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教育惩戒权。

由于文化特点,在传统的中国社会,教师对学生的权力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天赋的自然权力。如同父亲与子女,天然地带有世代关系和血脉联络,这种先天性的属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样的,“学高为师,德高为范”,“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个一旦与另一个人建立了“传道授业解惑”的师从关系,那么老师与学生之间就会天然形成一种近似于父子的关系,所以古来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欺师灭道”在古代社会会被认为是等同于忤逆不孝一样的不道德行为。

教育惩戒权是怎么受到重视的(教育惩戒权放下戒尺教鞭)(1)

从历史上首位职业教师孔子开始,这种传统的师生关系是建立在传统的大农业化的社会基础之上的。在传统的师生关系里,所谓“严师出高徒”,一个老师惩戒学习不用功、行为有过失的学生,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来没有人质疑过这些惩戒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随着社会的转型和文明进步,人们开始用新的理念和眼光审视教育惩戒权,也就是教师是否可以使用某种手段来惩罚学生。

诱发这种质疑的,是近年来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里的教师殴打、辱骂、欺凌、侵害学生案件。这些案件的发生,一部分是当事教师为了实现某些个人私欲,一部分是发泄个人情绪,而有相当一部分则是“教育惩戒权”使用过当而导致了不良后果。于是,如何正确界定“教育惩戒权”与侵犯学生的身心权益,如何有利于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了教育界乃至全社会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教育惩戒权是怎么受到重视的(教育惩戒权放下戒尺教鞭)(2)

从教师和学校的角度说,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教育了。现在的孩子在家里都是娇生惯养的“王子”、“公主”,吃不了苦,受不了气,打不得、骂不得,任性娇蛮、娇气懒惰。而学校和上级却又以各种考核指标强行要求教师将各种教学意图落实到学生身上,教师们只能“夹缝里求生存”,动用各种软缠硬磨的手段让学生们达成任务目标。

而从家长视觉看,一方面想让孩子“成龙成凤”、出人头地,但又害怕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和委屈。特别倘若不幸遇到一些不良教师,孩子还可能受更多的罪。一旦孩子在学校受到不公平待遇,家长和孩子也是有冤无处申,在择校难、转学难、入学难普遍存在的今天,不到万不得已,不到忍无可忍,为了维护孩子正常的受教育权力,家长也只能对某些教师的过当行为忍气吞声。

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惩戒权虽说“实存名亡”,现实中还是被使用,但又不能光明正大地使用,在名义上就陷入到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承认它的合理性,就意味着学生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彻底否决它的存在,则面对一些不求上进、不务正业、不遵纪守法的学生的时候,教师和学校又感觉无从下手、无可奈何。

教育惩戒权是怎么受到重视的(教育惩戒权放下戒尺教鞭)(3)

在古代社会,人们是允许教师行使惩戒权的,但又对惩戒权作了若干限制:例如只能使用戒尺,而不能使用其他的工具或者武器;只限于击打手掌,而不能击打其他的身体部位;对于击打次数也有限制,不能导致致残致死的严重后果发生。而且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一个老师认为某个学生“朽木不可雕”,或者一个学生认为自己老师的德才不堪,双方都可以自由地互相选择。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行使惩戒权的动机。一个老师倘若是出于正当的理由、合理地实施了惩戒权,一般情况下受罚者及其家长都会理解的。但若这种惩戒是因为老师为了勒索、逼迫学生,以实现自己的某些私欲,更有甚者只是为了发泄自己的私愤,显然这种惩戒就令人心生不满,甚至怀恨在心。在古代社会,老师不是一种法定社会职业,整个社会对教师有一个筛选机制,所以选择做老师的人也是特别在乎自己的声誉名望的。一旦某个教师因为滥用惩戒权或者有其他失德行为,就极有可能意味着他谋生手段的终结。所以,在这种双向的约束下,老师们执掌了近两千年的戒尺,教育了无数的学生,而没有因为惩戒权而被人非议。

教育惩戒权是怎么受到重视的(教育惩戒权放下戒尺教鞭)(4)

倘若惩戒权被立法,成为一项公共权力,那么就必须按照权力设置、执行、监督的有关规则,确保它的合理合法行使。其中,惩戒权在什么情况下用?如何用?谁来监管?等问题,都必须经过严密的论证和司法实践。当我们不能对某一项事物的利或弊缺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的时候,这个事物极大可能就会演变成“潘多拉魔盒”,最佳的选择就是不要打开它。

从另一个方面讲,中国传统文化数千年来的师道尊严,也不是依靠戒尺“打”出来的。自古以来受人尊崇的师道,既依赖为师者的品德学识和个人魅力,也依赖全社会一套行之有效的尊师重道的法律、道德体系。而且历史一再证明,“打”出来的东西往往不靠谱,唯有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管人,才能让“师道尊严”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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