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设计作品(学院2022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增设单元啦)

华南农业大学设计作品(学院2022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增设单元啦)(1)

敲黑板:学院2022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增设“传承红色基因 —— 革命、建设、改革标识地”单元

华南农业大学设计作品(学院2022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增设单元啦)(2)

主 办: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协 办: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各地区及合作单位

截稿时间:2022年7月31日

主 题:来自生活的影像

指出,“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要打造精品展陈,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用史实说话,增强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传播红色文化。”

为了贯彻落实和党中央关于革命文物和红色资源的一系列指示和精神,北京摄影函授学院2022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特增设“传承红色基因 —— 革命、建设、改革标识地”单元。

现将校友大展征稿启事修订如下:

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一切有追求、有本领的文艺工作者要提高阅读生活的能力,不断发掘更多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现象新人物,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创造,以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美学风格,塑造更多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的艺术形象,为时代留下令人难忘的艺术经典。”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于1984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创办,三十八年,桃李芬芳。2022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以促进摄影文化发展、为学员提供展示平台为宗旨,诚邀广大校友踊跃参与。

现面向2015年以后(含2015年)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院本部及各地区学习(以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承办的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工作坊、少数民族摄影人才培养工程培训班、中青年人才库培训班、春风计划培训班等)的学员,征集以“来自生活的影像”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一、入展类别及项目设置

1.纪录类摄影作品

要求以客观记录方式拍摄,可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黑白。

入展设置:35件,每位作者获颁荣誉证书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精美文创一份,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2.艺术类摄影作品

对影像创作手法(包括前期拍摄的手段与影像后期处理手段)没有任何限制。

入展设置:35件,每位作者获颁荣誉证书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精美文创一份,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3.“传承红色基因 —— 革命、建设、改革标识地”单元

以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大节点相关的标识地为主要拍摄内容,重点以革命文物标识地拍摄为主。作品需注明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历史事件。

入展设置:30件,每位作者获颁荣誉证书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精美文创一份,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4.组织工作优秀单位

主办单位将根据团体推荐的参与人数和入展成绩,对表现突出的团体授予“组织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组织工作优秀单位10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投稿细则

1.只接收电子影像,不接收纸质图片。

2.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每幅/组摄影作品为“1件”。每件组照摄影作品限4~20幅。

3.同一投稿者可投送不同类别。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者投送总件数不得超过20件(含20件)。

4.每幅摄影作品影像规格500KB-2MB,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装裱。

5.单幅摄影作品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类别-作者-作品标题-作者所在地-手机号”,如“纪录-张三-乡亲-河北-手机号”;每件组照摄影作品建一个单独的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类别-作者-作品标题及幅数-作者所在地-手机号”,如“纪录-张三-乡亲(8)-河北-手机号”,文件夹内每幅作品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类别-作者-作品标题及序号-作者所在地-手机号”,如“记录-张三-乡亲(1)-河北-手机号”。

6.每件作品均须填写 《2022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作品表》(点击下载)。

7.请将作品和作品表统一打包发hanshouxueyuanxyh@163.com。 集体投稿请在邮件中注明机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8.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9.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投稿者如使用他人影像素材创作,须在投稿时附带使用情况、素材来源、授权情况的书面说明,未事先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不符合本规定。

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10.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中入选的作品。

特别声明: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单位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其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三、其他说明

1.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2.本次大展所有入展作品及其作者相关信息将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3.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4.主办单位对本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方式

2022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512室

联系人:崔老师 李老师

010-65282747、64019063

收稿邮箱:hanshouxueyuanxyh@163.com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