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主观与客观)

我在年轻气盛时,常在论坛或贴吧上与人辩论,有时会看到类似如下的内容,令我啼笑皆非。甲:客观来说,XXXX……乙:甲你说的很对,XXXX……甲:嗯,乙你还是比较客观的。我总是不禁地想,难道这个人姓客名观,就像海参炒饭一样,他说的话就叫客观来说?或者他的真实身份是不知道哪里任命的真理判官,能评判何为客观?后来的职场生涯中,我因为喜欢在发言开头加上“我认为”三个字,总被其他人批评:“你认为的有什么用?实际上的呢?”我只能哭笑不得,难道我口中说出的“实际”就不是“我认为的实际”吗?你口中的“实际”难道就是真正的“实际”了吗?你的态度只能证实你非但不比我高明,甚至连自知之明都没有。后来明白,在某些人眼中,“我认为”就等于不自信,为了配合这些人,我只能慢慢改掉这个习惯,当然这是后话了。其实不是我不自信,只是我始终保持着对“客观”的敬畏。人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大家都知道夏虫不可语冰,人作为诸多生物中的一种,又哪里来的自信自己就能完全认识客观世界呢?我们国家多年以来的马列三科教育,教的本来是屠龙之术,可惜很多老师教条授课,很多学生机械学习,没能真正理解应用这些知识,却记住一样东西:凡是客观的都是好的,而带上“主观”二字的,除了“主观能动性”以外基本上没什么好东西,导致了很多人对“主观”二字忌讳莫深。以为不承认主观就不存在主观,这本来就是不客观的。这种现象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很多人理解不了为什么会允许宗教的存在,他们想不明白世界观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东西,你对这个客观世界有你的认识,我对这个客观世界有我的认识,你又不是客观世界本身,你凭什么否定我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还有很多人不理解刑事审判过程中,为什么要允许律师为“坏人”辩护,甚至为什么不允许检方直接定罪而非要经过法官,他们想不明白检方其实也是主观的,但判决却必须是基于客观的。人因为其自身局限性,根本做不到完全客观,但我们却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接近客观。例如用数据来说话,数据本身是客观的,当然数据的采集与分析过程是主观的,所以只能说这种方法能更接近客观。再例如综合多人的主观意见,就像上述的刑事审判过程,法官综合了检方与辨方的主观意见后,再加上客观证据,才能得出接近客观的结论。所以,想要真正地接近客观,请先从承认自己的主观开始。

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主观与客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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