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产主义主要理论主张(什么是欧洲共产主义)

欧洲共产主义主要理论主张(什么是欧洲共产主义)(1)

欧洲共产主义是当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新出现的一种社会主义派别。简称欧共。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它是以西欧为主的一些共产党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特殊条件出发,独立自主地寻求既不同于苏联,也不同于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

欧共从1920~1956年开始孕育,1970年以后正式形成。目前,欧洲有关国家的24个共产党中,有14个奉行欧共理论。此外,日本共产党、墨西哥统一社会党、委内瑞拉争取社会主义运动也奉行欧共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科技革命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阶级结构、政治经济关系等发生了新的变化;苏联模式的弊病也充分暴露出来;社会党人在许多国家参政、执政,取得了一些成绩等,这些新的情况促使西欧共产党独立自主地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

“欧共”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是:

①通过“独特民主道路”走向社会主义,即通过“结构改革”把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改造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工具,从而和平取得政权。但不排斥在必要时使用暴力。

②实行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这个模式的特点是:坚持工人阶级领导权,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多党联盟制,轮流执政;实行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民主;建立公有制基础上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经济模式”;民主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③建立新型群众性政党。党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党的性质变为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群众性组织;组织原则仍坚持民主集中制等。

④在国际共运中坚持独立自主,反对大党中心主义和霸权主义,以联合所有民主和进步力量的“新国际主义”代替无产阶级国际主义。

⑤奉行和平、民主、独立自主、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对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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