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

前言

一个国家的都城历来都是保卫措施最严密的地方,也是治安管理的重中之重。唐代对其都城——长安的治安管理尤为严格,不仅建立了完善的治安管理体系,而且实行了一系列完备的不同于其他城市的治安管理措施,对于一个在当时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城市来说,在长治久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以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人口流动不断加大的大城市提供了参考作用。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1)

配图来自网络

一、门籍制度

1、门籍

这里的门指的是城门、宫门和殿门,所谓的门籍制度主要是指在京官员凭借有效门籍并经监门官进行有效查验的一种制度。也是对进出宫门的官员进行有效管控,降低治安风险的一种制度。

唐代都城长安建筑规模宏大,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是最大城市之一,它主要由宫城、皇城、外郭城等组成,宫城包括太极宫、大明宫、兴庆宫等众多宫殿,从而就产生了众多的宫门、城门、殿门等出入口,对这些门的有效管控,能够极大降低朝廷及其后宫的治安风险。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2)

门籍是指一种悬挂在宫殿门前的记名牌,上面明确记载着官员的姓名、年龄、身份及其特征等信息,这些官员凭借有效门籍出入宫门,根据需要,门藉每月都要进行更换。

门籍主要适用于两类人员,一类是在朝官员,也就是文武百官众大臣;另一类则是宫中服务人员,以及值宿官等普通官吏。

关于进出宫殿门也有严格的顺序规定,那就是文武百官凭门籍进出宫殿,左进右出;而宫中服务人员和值宿官吏则从便门出入,严禁正门出入。

文武百官获取门籍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官员所属机构将其姓名、官职以公文的形式送入宫殿门,经监门官员复核后准其出入;如果是京城以外官员,还要提交个人履历、年龄和相貌特征等方可入内。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3)

配图来自网络

《唐六典》中这样记载:“凡京司应以籍入宫殿门者,皆本司具其官爵、姓名,以移牒其门,若流外官承角色,并具其年纪、颜状。以门司送于监门,堪同,然后听入。”

另外一条途径是,九品以上文武官员如需进宫面圣则要亲自将门籍送达门监卫,由门监卫送到要进入的宫殿门。

2、门籍制度的执行者——左右门监卫

为了使门籍制度得以实施,唐政府设立了左右监门卫,下设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官职,用来负责宫殿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中,左右监大将军、将军主要负责各个宫殿门的门籍查验工作,左监门将军负责进入宫殿官员的查验,右监门将军负责离开宫殿官员的查验,左右监将军各司其责;另外,左右监门将军除了对日常文武百官的门籍检查之外,还要负责进出宫殿的物品进行查验,这也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中郎将则主要负责宫殿门的定时巡查保卫工作。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4)

配图来自网络

《唐六典》中有明确记载:“左右监门卫下设大将军、将军、郎将等官,大将军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将军副之,中郎将分掌诸门,以时巡检。……凡财物器用应入宫者,所由以籍傍取左监门将军判,门司检以入之;应出宫者,所由亦以籍傍取右监门将军判,门司检以出之。”

3、违反门籍制度的处罚

唐朝政府为了加强对宫城诸门的管理,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法令,对出入宫门的官员和管理者本身进行有效地约束和管控。

唐代都城长安的宫城内门分为宫城门、宫门、殿门、阁门等几大类别,门的等级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由外向内依次提高,对违法规定的也是按照门的等级进行处罚。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5)

配图来自网络

据《唐律疏议》记载:“褚阑入宫门,徒二年;殿门,徒二年半,持仗者,各加二等。入上阁内者,绞……疏曰:“宫门皆有籍禁,不应入而入者,得徒二年。嘉德等门为宫门,顺天等门为宫城门,阑入得罪并同。……太极等门为殿门,阑入者,徒二年半。持仗各加二等,谓将兵器、杵棒等阑入宫门,得徒三年;阑入殿门,得流二千里。”

二、宵禁制度

1、宵禁

宵禁最早起源于中国古代的春秋时期,经过历代的发展,到了唐代成为鼎盛时期,都城长安也成为了古代城市实行宵禁制度的典型代表。

顾名思义,宵禁制度就是在晚上禁止人们出来活动的一种措施,同时,按时关闭城门和坊门。这是唐朝政府为了维护都城的治安而实行的一种夜禁制度。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6)

配图来自网络

2、宵禁制度的管理者——左右街使

唐政府在中央设立了左右金吾卫,主要负责宫中大内以及整个京城的巡逻和安保,下设左右街使、左右翊中郎将等大小官员。左右街使负责掌管六街的巡逻,以及长安城内的道路治安等工作,是宵禁制度的主要管理者和执行者。

他们每日以鼓声为号令,当日暮来临之际,鼓声敲响之后,便命士兵关闭城门和坊市门;夜深人静的时候上街巡逻,武官暗中巡查;五更二点,街鼓敲响之后,城门和坊市门开启,左右街使也结束了一夜的巡逻,宵禁宣告结束,百姓们又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7)

配图来自网络

3、违反宵禁制度的处罚

一般来说,每当闭门鼓响起城门及坊市门关闭之后,如果再有人出来在街上行走的话,就被认为是犯夜,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据《唐律疏议》记载:“闭门鼓后,开门鼓前,有形者,皆为犯夜,违者,笞二十。”

城门郎掌管京城、皇城和宫城城门的钥匙,根据鼓声的提示关闭或开启城门,坊市的门以及各里弄的门也统一时间开启或关闭,标准的时间大约在五更时开启,黄昏时关闭。

这些法令执行起来尽管比较严苛,甚至百官大臣违反规定也要接受处罚,但还是有其人性化的一面,每年正月期间都有特定的时间解除宵禁,让老百姓欢度节日。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8)

配图来自网络

据《大唐新语》卷八中记载:“神龙之际,京城正月望日盛饰灯影之会。金吾弛禁,特许夜行。贵游戚属,及下隶工贾,无不夜游。车马骈阗,人不得顾。王主之家,马上作乐以相夸竞。”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比如民间有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必须要夜间活动的,经出示相关文牒、左右街使批准以后还是可以上街或出城的。

三、街鼓制度

为了更加有效的配合宵禁制度,以及城门和坊门在准确时间开启和关闭,一种崭新的形式和制度应运而生,那就是街鼓制度。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9)

配图来自网络

街鼓制度为唐代首创,最早出现的时候,只是为了传呼和示警,有准确记载的时间大概出现在贞观十年,设置的地点应该在六街,所谓的六街,主要是指在当时长安城内比较繁华的六条大街,三条南北向大街(朱雀街、启夏门至安兴门、安化门至芳林门)和三条东西向大街(延兴门至延平门、春明门至金光门、通化门至开远门)。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10)

配图来自网络

后来为了配合宵禁,街鼓逐渐具有了报时的功效,街鼓按照击鼓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早上的鼓和傍晚的鼓,早上的鼓声被称作“曙鼓”、“晨鼓”或“晓鼓”,傍晚的鼓被称作“夜鼓”。

街鼓制度和宵禁制度一样,也做出了相应的法令,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在京城,不遵守宵禁制度和街鼓制度的人,一律视为犯夜,犯夜者轻则被拘捕,重则受责打、鞭笞,严重者甚至因此而丢掉性命。

唐朝长安为何宵禁(门籍宵禁街鼓)(11)

配图来自网络

总结

由于都城长安的治安管理具有特殊性,所以治安管理也由多个部门分工配合,分区管理,固定警卫与流动巡查相结合,防火防盗职能交叉,采取多种措施共同防范。

以上所述的门籍制度、宵禁制度、街鼓制度都是都城治安管理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宵禁制度和街鼓制度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融合,在都城的治安管理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后世提供了参考作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