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98个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最高检察院98个先进集体?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最高检察院98个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最高检察院98个先进集体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以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高点定位谋发展,实施“党建领航”“业务立检”“改革兴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系列工程,争当基层检察院创新发展的湖北样板,各项业务工作考核连续六年位居宜昌市检察机关第一,成功办理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8·11”重大责任事故案、涉案总金额高达2.4亿元的重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该院曾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2017年度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集体一等功推荐对象

1.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以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锐意进取,拼搏超越,始终走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该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抓班子带队伍强业务、检务保障和科技应用等经验被全省推广,打造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预防违法犯罪”“社区检察”“东检文化”等工作品牌。该院连续两届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曾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

2.恩施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以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奋发进取,锐意创新,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该院抗诉、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工作在全省介绍经验;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成立全国首个“预防环境资源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恩施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提供“检察供给”;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打造“梦虫虫花园”,开展未成年人宣教,先后帮助20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最佳文明单位”“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

3.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以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拼搏奋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该院强化政治引领,锻造过硬队伍,获评“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聚焦主责主业,守护绿水青山,批捕、公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平衡;依法查办了林业系统贪渎窝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挽回国家损失1000余万元,有效保护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该院连续两届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曾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荣获“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

4.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以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团结奋进,自我超越,实现创新发展。该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编印《本色》《警钟》教育读本,用“红安精神”洗涤灵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考核始终位列黄冈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紧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精准扶贫工作贡献力量;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连续五年位居黄冈市检察机关前列。该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曾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2018年被省人社厅和省检察院授予“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三、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

1.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 乔富粤

乔富粤,女,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从检24年,该同志办理各类案件1600余件无一差错,在办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过程中,凸显了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北省先进工作者”“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2017年当选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2.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凃岚

凃岚,女,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该同志先后参与和组织查办各类案件200余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所办理的案件曾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先进工作者”“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

四、个人一等功推荐对象

1.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张琴

张琴,女,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该同志勇于担难,带领团队高质量完成重大专案系列案件100余件的批捕工作,主办“宜昌涉黑第一案”等大要案32件46人,所办案件曾获评全省优秀抗诉案件,在办案实践中勤思善学,两次获全省公诉调研论文一等奖。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17年当选省人大代表。

2.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亮

刘亮,女,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11年来,该同志先后办理400余起重特大案件,在业务竞赛中佳绩连连,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得到充分展现。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

3.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汤葵

汤葵,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多年来,该同志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任劳任怨,每到一个岗位都能攻坚克难,做出突出业绩,形成全省或全国性先进经验。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

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公诉处处长李昌明

李昌明,男,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公诉处处长。从检13年来,该同志敢于担当,善于创新,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作为公诉人,在办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过程中,凸显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被评为“2015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

5.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副处长 潘少菊

潘少菊,女,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副处长。从检8年来,她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多次在全省、全国业务竞赛中斩获佳绩。曾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先后荣获“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

6.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 张东海

张东海,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从检8年来,他勤学善思、奉献进取、以文辅政,撰写调研信息230余篇,被省级以上采用100余篇,被中央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办公厅采用50余篇,其中,起草的《国家储备粮代储环节职务犯罪的特点分析》,得到中央领导批转。曾荣立个人二等功 1次,荣获“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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