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完善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四川泸州古蔺两级联审)

刘传福 张艳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曹笑

“今天找你来,主要是对调查组认定的违法事实,向你再核实一下,听取你本人的意见……”5月10日,四川泸州古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里,太平镇纪委书记黄飞正对被调查对象马某开展审理谈话。

参与谈话的还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李畅,这次他是作为案件联审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从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纳到问题的定性、处理以及规范工作程序,全程负责“传帮带”。

原来,今年初,古蔺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双沙镇有部分退役军人死亡后仍继续领取优抚金的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立即启动了“一案双查”,对案件中涉及的双沙镇社事办马某等履职不力的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我们经分析研判,认为该案时间跨度长、经手人员多、相关职能职责不清,案情复杂,适用联审机制,便第一时间从审理人才库里抽调了石宝镇纪委书记刘江、太平镇纪委书记黄飞参与该案联审。”审理室主任王兴介绍。

江门新会完善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四川泸州古蔺两级联审)(1)

古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干部与乡镇参与联审的干部一起探讨案件

作为该案联审的“导师”,李畅边审理案件边指导二人如何梳理和比对证据清理发放明细、如何找准违法原因及准确定性相关责任人员........

“通过这次案件联审,我们学习到很多。”今年已经参与3次案件联审的刘江坦言,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执法有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乡镇纪检干部新人多,业务能力不高,办案力量较为薄弱,案件联审机制很好地帮乡镇破解了这一难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古蔺县纪委监委严把案件事实、办案程序、定性量纪三道关口,积极探索县乡镇(街道)两级“集中联审、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案件审理新模式,采取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轮流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案审理”的,进行“手把手”“面对面”教练,切实提高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打通基层案件质量“最后一公里”。

除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与案件联审外,县纪委监委还在个人申请、乡镇纪委推荐、县纪委监委审核的基础上,挑选29名业务骨干建立审理人才库,采取“一案一参与、一事一借调”的方式,由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联审。为确保联审效果,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均与联审人员进行“一对一”对接,“手把手”讲解案件事实、证据标准、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证据比对、案件质效评查、集体讨论等方式提高联审人员办案质量和业务素质。

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案件联审5次,审理案件10件,其中建议补证3件、纠正定性偏差和量纪偏重各1件。

“案件联审机制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和业务素质的‘双提升’,联审人员通过全面参与案件审理,切实提升了实战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对审理人才库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调整联审力量,同时,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水平。”古蔺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梁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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