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古籍的意义(古典文献与古籍)

研究古籍的意义(古典文献与古籍)(1)

研究古籍的意义(古典文献与古籍)(2)

谈到“古籍”往往要连带说到“古典文献”,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是肯定的,但彼此有无分别呢?现代辞书对这两个词的释义是明显有所区分的,如《汉语大词典》对“古籍”的解释是:“古代典籍。泛指古书。”(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缩印本,第1445页)对“文献”的解释是:“有关典章制度的文字资料和多闻熟悉掌故的人”,“后专指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第4036页)后者的解释中,前一句是其上古时的本义,后一句则属现代人通常的理解。据此,“古籍”专指古书而“文献”则指一切历史性资料。“古籍”与“文献”是两个内涵不等的概念,“文献”的包容量远大于“古籍”,“古籍”祇能说是“文献”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说是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然而正以其有关联,研究古籍的学者便经常故意忽略二者的差别,将之等量齐观,视为一体。譬如郑鹤声、郑鹤春于1928年编撰的《中国文献学概要》,全书共七章,除导言外,分论结集、审订、讲习、翻译、编纂、刻印,本是专一讲授古籍整理学的开山之作,却无谓地使用了文献学的名称。又如王欣夫的《文献学讲义》,一方面讲“文献指一切历史性材料”,一方面又把文献学限定为目录、版本、校雠三个内容。他们恐怕是受了明清人的误导,依据“文献”的本义而用以代指图书资料的吧。时至今日,此种影响仍然存在。我们不时会看到一些传授目录、版本、校勘、标点、注释、辨伪、辑佚、编纂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专家,还在以“文献学”命名。这样做其实是不准确的,甚或说是错误的。

那么,以汉文文献为例,“古典文献”与“古籍”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 首先,从载体的物质形态来说,文献先是用甲骨、金石、简牍、缣帛,后是用纸,而古籍的载体无甲骨,金石中亦惟有石刻经籍与佛道经卷,数量极有限,即令今天陆续有简牍、缣帛形态的古籍出土,毕竟为数不多,古籍的绝大部分还是用纸保存下来的。

其次,再从内容性质来说,甲骨卜辞、铜器铭文、石刻碑文等,都是重要的历史文献,但它们与册籍性质的古籍截然不同;他如多以单篇形式出现的信札、契约或成册的户籍等种种文献也不属于古籍的性质。第三:如果考察二者的研究范围,则文献学属于广义的史学,可以无所不包,故梁启超说:“明清之交,各大师大率都重视史学———或广义的史学,即文献学。”(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八节清初史学之建设)而古籍整理学则主要研究目录、版本、校勘是一种比较专门的学问。

总之区分“古籍”与“文献”、区分“古籍整理学”与“文献学”并不难,用黄永年《古籍整理概论》说法就是:“文献学即古典或历史文献学的含义是不是可以这样来解说:(1)文献者,不仅包括书籍即古籍,还包括古籍以外用文字写出来的如甲骨文、金文、碑刻、档案、户籍、契约、信札之类;没有文字的古器物、绘画之类的则不算。(2)文献学者,是讲文献的种类、形成、形式、内容、功用、整理、研究、保管等等。其中整理一项,就把整个古籍整理工作都包括了进去,可见文献学的全部内容之庞大。”黄说切中肯綮,古籍整理止不过是文献学的一部分,我们不应该以偏概全,抹杀两门学科各自术有专攻的特点。现在我们所以要力辨“古籍”与“文献”分界。把“古籍整理学”从“文献学”中抽取出来,其目的无它,无非是想加强中国古籍整理学的建设而已。我特别希望以研究目録、版本、校勘为己任的古籍整理学著作,今后堂而皇之地打出中国古籍整理学的旗号,不必再小大由之地去泛称中国文献学了。

(本文选自许逸民着《古籍整理释例》,中华书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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