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

“如果我早明白就好了。”

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1)

应该是一四年的时候,她送了我一条红内裤,说是春节礼物。

那是我第一次在本命年收到红内裤。还记得当时,她一个劲跟我说,要我大年初一就穿上,穿着它去拜年才喜庆。

她跟我说,这条内裤是她精挑细选的,店家说质量很好,穿一年都穿不烂。

我不是那种能把内裤穿破还不扔的人,恰恰相反,一条看起来不错又穿着舒服的内裤,常常不出半年就会被我扔掉。于是我又去买一堆和之前扔掉的那些款式一样的,穿了半年又扔掉,如此往复。

但她送给我的那条容易掉色的内裤,我一直穿到了现在,差不多有四年,薄的快变成了也没舍得扔。

以前听他们说“睹物思人”,就像看到街边柳树,就能想起曾经在树下和恋人牵着手的自己。

我也开始这样。只不过我的“物”,是那条马上就穿烂了的红内裤。

每年的这个时候,听着鞭炮噼里啪啦的声音,我就能想起来它,想着想着,也想起了她。

我对于她的记忆有很多,但记不清她的脸,只想着她眼睛特别大。

不过也可能是嘴巴特别大。

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2)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大学也在同一个学校。

她叫凌莉,个子不高,差不多到我肩膀的位置。都说人如其名,她一直伶俐得很,但只要和我一起出门,她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

我大学刚毕业那年,正赶上所谓的世界末日,传说中的死亡2012年。

我不信这东西,凌莉却总觉得人类马上就要灭亡了。

所以有一天晚上,她给我发了QQ信息。

电脑一咳嗽,我就知道大事不好。

她说:

“林三水,你想没想过要谈个恋爱?万一世界末日来了,你连初吻都来不及贡献。”

她知道我一直以来的感情状况。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可顺利了,一路上都没什么人。

凌莉和我不一样,她高中就谈过一个男朋友,那男生还和我一宿舍,两个人每天腻腻歪歪,下了晚自习就偷偷跑操场亲嘴。

那条信息我还没回,她就又发来一句:

“要不我委屈一下,和你在一起,这样你就不必带着那么多遗憾去变成太空垃圾了。”

我倒是从来不在乎会不会变成太空垃圾,毕竟那时候的我,已经成为了地球垃圾。

但我没敢把这句话发给她,我发的是一个羞涩的表情,就是那个闭着眼睛,有长睫毛,腮红打多了的黄色小脸。

然后又说了句:

“好滴。”

她早就知道我喜欢她,可能从高中的时候就知道。但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起码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

后来,我跟她聊起那次对话,她说她提出要和我在一起,不是怕我遗憾,是怕她自己遗憾。

当时,我们都在老家山东,她一直找不到工作,而我还仍旧无所事事,闲在家里啃老。

我们都挺害怕踏上社会的,所以才把拖延症发挥到极致,一点也没有要去闯荡的热情。

她读大学的时候,普通话考了二甲,也拿到了教师资格证和其他零零散散的证件,不出意外的话,她以后就会是个人民教师。

我刚上大一那年很消沉,因为是第三志愿录取,没能去想去的学校。

那时候年轻气盛,总觉得只要考上了想去的学校,就能大展拳脚,混的风生水起洋洋洒洒。

但我慢慢发现,如果当年去了最想去的学校,也未必就能成为想成为的人。

所以,那四年我几乎都是混过来的,没考研,更别说考单位了。

凌莉的前路一眼就能望见,开阔又容易。而我连自己明天会在哪都不知道,所以我一直不敢对她表白心意,总感觉我会成为她的拖累。

可事实上,从来没有谁会成为谁的拖累。

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3)

我和凌莉的第一次约会,是在购物中心的地下超市,她让我帮她挑一个好用的拖把。

她在货架上拿了四包绿色的可比克,周董的脸被在购物篮里变得狰狞起来。

“你说我要不要买点橘子?”走到水果区的时候,她突然问我。

“想吃就买。”我憋出了四个字。

“但我吃橘子很麻烦。”她看了我一眼,说,“我不是不喜欢剥皮,我是不喜欢吃里面白色的絮,以前我妈跟我讲,这个白色的絮有营养,让我别摘出来不吃,但我就是觉得它难吃,所以每次吃橘子,都得一点一点撕出来,搞的手指上都是橘子的颜色。”

“那就不买。”我仍旧憋出了四个字。

那天我突然发现,凌莉的嘴就像机关枪,突突突说个不停,她的话好像怎么也讲不完。

买完东西我送她回家,她走在我左边,我用左手提着东西。

她走着走着突然跟我说:

“你就不能用右手提着吗?”

我虽然二十多年都打光棍,但也似乎听明白了她的暗示。

当时是傍晚,路灯亮着,我的左手把袋子递给了右手,并拉住了旁边女生的指尖。

她一边走路,一边跟我讲她去年一次性吃光十包可比克的事。

送她到家门口的时候,我们两个的手已经十指相扣,我甚至还感觉,左手上的汗腺顿时发达了起来,从心脏到手心,都汗漉漉的。

看着她消失在一栋栋高楼之间,我莫名其妙开始笑,感觉手心还留着她的温度。

这算是初牵。

而初拥发生在两个周后。

那天她要去一个辅导班面试,穿着一身正装,准备迎接一个寒假九百块钱的工资。

她发信息给我,让我陪她一起去,就当做是给她加油打气。

面试之前,她对我说,“你鼓励我一下。”

我说,“加油哦。”

她抬起脚作出要踹我的动作。

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就朝她扑过去,把她抱在了怀里。

我记得那个时候,她的洗发水好像没洗干净,因为她头发上的味道,真的很好闻。

直到现在,我路过一些开着门的洗发店的时候,都感觉我正在抱着她。

可能因为世界末日并没有来,所以那个冬天过得格外短,甚至一点都不冷,是所有冬天里面最暖和的冬天。

凌莉周一到周五都在给小学生讲课,而我也找了份在餐厅端盘子的寒假工。她周末双休,我只有周日一天的假期。

所以我们每个周日才能见到面,一起去看电影,吃饭,逛街。

没人提出来要去住酒店,所以我们的恋爱关系也算纯洁,连接吻都是站在深夜的马路牙子上。

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4)

一三年春天的时候,我跟父母借了点钱,在夜市里租了个摊位,白天没什么事,晚上就开始做煎饼果子。

夜市的人多,一个月下来,除去买食材,能净赚一千五。

为了方便,我索性在夜市边上租了个房子,房东是我一个八竿子能打着一点的舅舅,所以开了个人情价,一个月四百块钱,加上水电费物业费也就五百多。

我问凌莉,要不要搬来和我一起住。

她父亲很早的时候就出了意外,那个时候她应该才上育红班,她妈到现在都没改嫁,倒是天天催她找个好男人结婚,赶紧有个完整的家庭。

所以她妈对这事十分赞同,也完全没有那种女孩子会吃亏的心态,好像她巴不得要让我和凌莉发生点什么。

在那个时候的很多人眼里,只要住在了一起,以后就一定会结婚。我父母很喜欢凌莉,他们也这么想。

于是就这样,我和凌莉带着各自的行李,搬到了这间七十平米、一室一厅的房子里。

我们大概一起住了一年多,她在那段时间里没找工作,和我一起摊煎饼,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两千。

她跟我说,她姥爷以前就是摊煎饼的,喊两声“煎饼果子”就能招徕一群人,口味地道正宗,来买的人也多。

我问她,以后不是想当人民教师吗。

她说,她更喜欢和我一起做煎饼果子。

自从有了她和我一起做这个生意,不光钱够用了,做起来也没那么累了。

整个夜市里的摊主和常来的顾客们都知道,有对大学毕业的情侣每天晚上都在这做煎饼果子,味道还出了名的不错。

我一直沉浸在这样的美好里面,却忽略了凌莉和我不一样的事实。

我都忘了,她是个可以用脑子吃饭的人。

但她一遍遍跟我强调,我从来都不是她的拖累。她还说,我是她的桅杆。

我后来觉得,就好像她的生活一直是片海,她是只飘摇不定的船,怎么也漂不到岸上,而幸好船上的桅杆没断,在暴风雨里洗礼数遍,都没有一点损坏。

好像有很多事,都是当时不懂,等到明白了,却追悔莫及。

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5)

刚搬进去的时候,什么都没买,从我爸妈那抱了几双碗筷和用的上的东西,靠着房东留下的锅和家具过日子。

凌莉跟我抱怨说,连拖鞋都没有,地上都踩满了脚印。

于是第二天上午,我们起了个早,去超市挑拖鞋。

我拿了两双藏蓝色的夏拖给凌莉看,她却说我太敷衍。

“这个拖鞋就像大澡堂里的拖鞋一样,你就不能挑双好看的吗?”

她说完这句话,就从背后拿出来一双人字拖,伸到我的眼前:

“你看这个,多好看。”

可我记住了她的鞋号是37码。

那以后的日子,我和她穿着人字拖在屋子里晃荡,就好像住在沙滩上一样。

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已经二十三岁的我们蠢蠢欲动。

终于在一个傍晚,我们去了商场,挑了一盒安全套,我像做贼一样,戴上了口罩去结账。

后来发生的事我也就不必说了,我只记得那天晚上,我看着她,决定了要娶她回家。

在那以后,我们度过了很多个美妙的夜晚,像平常的情侣一样,偶尔吵架总会和好,平淡似水的日子里也会有激情。

每天晚上十一点,夜市里的灯光才暗下去,我和凌莉也收了摊子。

每次的时候,我都会轻松的对她说一句:

“莉莉累了吧,我们回家去。”

她有一次跟我说,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就很想哭。

我感觉自己做错了事,小心的问她为什么。

她走在我后头,拉着我的手,小声的对我说了句:

“因为回家。”

我那时候不懂,以为她是觉得能回家了所以想要喜极而泣,现在想想,原来不是因为回家,而是因为“回家”那两个字。

如果我早点明白该多好。

我经常会跟她提起“家”这个词。比如“家里钥匙带了没”,或者“咱们家门口该扫扫了”。

大概是在那年秋末,凌莉的妈妈请我们吃了顿饭,在凌莉上厕所的时候,对我说了几句话。

伯母的意思大概是说,凌莉小时候就没了爸爸,对家庭的概念很模糊,缺少父爱,希望我能照顾好凌莉,找个好日子把婚期定下来,让她有自己的家庭。

临走的时候,伯母握了握我的手,眼睛里都是感激。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从她眼睛里看到感激。

不过我也的确在一件又一件的事情里,坚定了要娶凌莉的决心。

但后来,却在一件又一件的事情里,感到了事态的不对劲。

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6)

2015年冬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年。那年冬天特别冷,冷到骨头都架不起身子。

以前听人说,感情这东西最怕研究细节,有多少爱情都是在细节里面分崩离析的。

她也开始研究起细节。

而我也一样。

我们甚至开始因为谁下床关灯而大吵一架。她觉得我没以前那么爱她了,可我偏偏不想下床。

我问她为什么不帮我给剃须刀充电了,她说最近记忆力不好,以前是顺手,现在该我自己去了,还对我说,让我别那么懒。

她也问我为什么总对着手机和那么多人聊天却不陪她说话,我就怪她限制我的社交,总像一个小妈一样在我旁边唠叨。

我甚至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想过,为什么我们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明明决定好过完年就结婚,两个人却都已经产生了要分开的想法。

我以前一直以为,一段感情散掉,要么是男方出轨,要么是女方变心。但事实好像并不是这样,生活带来的压力和久处而产生的疲倦,远大于移情别恋和突发事件。

凌莉不属于那种经常闹别扭的女生,我也不是那种没耐心不懂得宠女朋友的男人。

她会给我揉肩,偶尔做些甜点给我吃。我也会在她来例假的时候抱着她上楼梯,把板栗剥好送到她面前。

但结局仍然没那么理想。

有一天,我吃了西瓜的第一口,她就突然跟我说,要不我们算了吧。

其实我也知道,她说“算了吧”的原因,永远都不是那口西瓜。

我感觉现在的感情很有意思,要是想让一个人从此消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她谈个恋爱,然后分手,删除所有联系方式。

她搬出了我们的家,我也总觉得那张双人床在嘲笑我。

买了一条红内裤(一条红内裤)(7)

那以后,我生活里一点她的影子都没有,但好像又处处都是她。

这应该是和她分开的第三年了。

这三年我也谈过两个女朋友,不过也都只谈了几个月。一开始我以为我会像爱凌莉那样爱她们,但我发现我甚至没办法去吻她们。

记得之前,每年跨年的时候,我们都在一起过。都现在了,前些日子和家里人一起吃年夜饭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来她。

这些年从朋友口里听说,她去了隔壁的小县城教初中,和一个同事领了证,再过一个月就正式办婚礼。

原来,她还是更喜欢教书。当初说更喜欢做煎饼果子,也可能是在说,更喜欢和我在一起做。

只是我没听懂。

现在想起来那些我没听懂的话,眼前似乎都开始下雪,雪越下越大,直至把我掩埋。

本来,我对她的回忆已经少了很多。

可当我昨天在商场看到便宜了一块钱的橘子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六年多以前,和她第一次去商场,在她说她不喜欢吃橘筋的时候,我应该对她说,你买就行,我帮你撕那些白色橘筋。

但我没有。

但她和我在一起的好多年里,甚至都没买过橘子。

原来所有枯燥的爱情故事里,转来转去要表达的,也只不过是那句:

如果我早一点知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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