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运输罪判决案例(明知故犯男子替人取)

正义网武汉12月5日电(通讯员吕继强)帮人取包裹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湖北武汉一男子铤而走险,因帮人取了一个邮寄毒品的“特殊”包裹而获刑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许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贩毒运输罪判决案例?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贩毒运输罪判决案例(明知故犯男子替人取)

贩毒运输罪判决案例

正义网武汉12月5日电(通讯员吕继强)帮人取包裹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湖北武汉一男子铤而走险,因帮人取了一个邮寄毒品的“特殊”包裹而获刑。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许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1990年出生的许某在当地开了一家涂料店,生意红火,新婚不久后女儿也呱呱坠地。本该过着幸福生活的许某却染上了吸毒的恶习。2018年9月10日,许某接到朋友周某(另案处理)的电话,周某称有一个云南寄送至武汉新洲区装有大量毒品“麻果”的包裹已经到达新洲,让许某帮他去快递店领取,并将包裹单号通过微信告知许某。许某明知该包裹装有大量毒品“麻果”后,仍然同意接收,并告诉周某自己在永安大道的店面收包裹。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快递员将包裹送到其店里,许某收到该包裹并签收后,还通过微信录了一个短视频告知周某已接收。就在许某将该包裹拿至店外自己轿车内准备拆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办案民警在这个“毒包裹”的夹层中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800余克,并在许某身上查获其随身携带的疑似毒品氯胺酮晶体1小包。

  “我自己刚刚结婚,女儿也刚刚出生,还是家里的独生子,我真是后悔极了,我现在恨死毒品了,都是毒品害了我!”面对检察官提审,许某泪流满面。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许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825.991克、毒品氯胺酮0.14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4月19日,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审理后充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11月14日,法院依法判处许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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