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们会被亲情绑架(被绑架的亲情让人情何以堪)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为什么你们会被亲情绑架?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什么你们会被亲情绑架(被绑架的亲情让人情何以堪)

为什么你们会被亲情绑架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据广州市司法局微信号“广州普法”披露的普法案例: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姑妈家寄养。张女士长大后,事业有成。为了让她给弟弟买房,父母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赡养费。(据9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

事情起因是,张女士给姑妈的儿子买了房。父母得知后,要她也给亲弟弟买房,张女士明确拒绝,于是双方产生了矛盾。

站在张女士的角度,由于她从小便跟着姑妈生活,对姑妈一家更加亲近,对父母反而比较陌生,这是人之常情。她给姑妈家的表弟买房,也是懂事与报恩的表现。

站在父母的角度,张女士给表弟买房,却不愿给亲弟弟买房,这是胳膊肘往外拐,与传统家庭观念相悖。

但按照法律规定,姐姐对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除非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且弟弟又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本案原告方可能知道这一点,所以便以索要赡养费的名义起诉张女士。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年岁较大,被告确有赡养义务。考虑到原告有退休金收入,足以安享晚年,而被告从小由姑妈收养,原告未尽到抚养义务,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应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原告酌情商定。

目前,法院还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但网友们自有答案,他们大多支持张女士的做法,因为权利与义务应该对等,“你没有养我小,我也不必养你老。”此外,张女士由姑妈抚养长大,她的父母应该给予姑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笔钱足够与张女士可能要支付的赡养费抵消。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如果父母是单纯索要赡养费,或许大家更能理解,但以赡养费的名义给弟弟买房,就有些让人想不通了。法院也认为,张女士的弟弟是成年人,原告不应将买房压力冠以抚养、赡养之名附加给张女士。

张女士的处境,让人想起电视剧《欢乐颂》中的樊胜美。她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工作后屡屡被兄长拖累。“作为一个30岁的女人,没有一分钱存款,哥哥结婚的房子首付是我出的,还贷也是我,连生孩子的钱都是我出的……”这是剧中一段令人心疼的台词。

樊胜美是不少“姐姐”或“妹妹”的缩影。去年1月,一个“现实版樊胜美”话题登上热搜。据报道,一名在杭州工作的女孩,在钱塘江边散步时,因遇涨潮意外身亡。女孩的父母向她所在的公司索赔,以便给她的弟弟买房。女孩的微博显示,父母曾多次向她要钱。她写道:“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可见被亲情绑架的压力之大。

此事让广大网友唏嘘不已。他们认为,女儿不是原生家庭的摇钱树,父母要多关心孩子,不能精神上的帮扶不多,物质上的索取倒是无休无止。

被父母索要50万元“赡养费”以给弟弟买房,这同样让张女士情何以堪!原本同是一家人,有事好商量,如今走到法庭这一步,即便要到了金钱,恐怕亲情也更加少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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