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了应该怎么处理(职业暴露相关问题解答)

职业暴露了应该怎么处理(职业暴露相关问题解答)(1)

Q:手术室护士在刷大三阳器械时水溅到了眼里,已经用清水冲眼了,还需要怎么处理?

答:根据《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原则》GBZ/T 213-2008 中第7.2、7.5和7.6.2条规定,发生血源性病原体意外职业接触后应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包括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黏膜;如有伤口,应当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0%乙醇溶液或者0. 5%聚维酮碘溶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接触后预防措施与接种疫苗的状态紧密相关,未接种疫苗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保护性抗体者,无需处理;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没有保护性抗体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如乙肝病毒感染状况不明确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同时进行乙肝病毒血清检测,根据结果确认是否接种第2,3针乙肝疫苗。

对接种乙肝病毒疫苗的接触者展开跟踪监测,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个月-2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如果3个月-4个月前注射过乙肝免疫球蛋白,则抗原抗体反应不能确定为接种疫苗后产生过的免疫反应。



Q:医院中心化验室职工在维修生化仪时被仪器外壳划伤出血,当时做了相关处理并消毒,12小时后向院感科报告了发生情况,请问院感科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职业暴露的预防及应急处理预案》中四、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答:1、职业暴露发生后,立即进行相应的局部处理和相关预防接种或治疗,并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填写检验单,本人连同标本和检验单到院感办。

2、院感办协助暴露者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接受暴露者相关知识咨询,进行风险评估。作出初步处理建议。是否预防用药及预防用药的方案并建档,另开检验单并盖章后送检验科,同时报告医务部、护理部、职业防护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由专家组确定暴露发生的严重程度、范围及初步处理建议的准确性,由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出最终处理意见和建议。

3、检验科专人负责标本接收并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报院感办。

4、院感办将检验结果、处理意见和建议在通知暴露者的同时存档,并负责追踪工作。


Q:给艾滋病患者进行手术时,手套刀片划破,进行局部处理后,还需要做什么处理?

答:进行局部处理后,应当及时用药。用药方法根据《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2018版) HIV暴露处理与预防阻断 一、职业暴露 4.HIV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原则:

(1)治疗用药方案:首选推荐方案为TDF/FTC RAL或其他INSTIs;根据当地资源,如果INSTIs不可及,可以使用PIs如LPV/r和DRV/r;对合并肾脏功能下降者,可以使用AZT/3TC。

(2)开始治疗用药的时间及疗程:在发生HIV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在2 h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不超过24 h,但即使超过24 h,也建议实施预防性用药。用药疗程为连续服用28d。


Q:医院护生在进行动脉采血时,双手回套针帽而刺到手指,目前首要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原则》GBZ/T 213-2008 中第7.2条规定,发生血源性病原体意外职业接触后应立即进行局部处理,包括:

7.2.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黏膜。

7.2.2如有伤口,应当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7.2.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0%乙醇溶液或者0.5%聚维酮碘溶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Q:护士在采集核酸检测标本时,口罩意外脱落,要怎么处理?

答:根据《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指引 (四)呼吸道暴露处置

1、常见呼吸道暴露:缺乏呼吸道防护措施、呼吸道防护措施破坏时(如口罩脱落)、使用无效呼吸道防护措施(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口罩)时与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新冠病毒环境污染的手接触口鼻或眼结膜等。

2、呼吸道暴露后的处置措施

(1)发生呼吸道暴露后应尽快脱离暴露现场或立即佩戴合格口罩脱离暴露现场。

(2)脱离暴露现场后尽快报告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仍未佩戴口罩者尽快佩戴合格口罩。

(3)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评估暴露风险。若暴露源患者被确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则感染风险较高;暴露时所处环境为隔离病房、发热门诊或隔离留观室,且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时感染风险较高,否则风险较低。

(4)有关部门及时为高风险暴露者指定隔离地点实施单间隔离,暴露者应佩戴口罩。

(5)高风险暴露者单间隔离 14 天,禁止离开隔离区。期间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则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

(6)暴露源患者诊断尚未明确的应尽快明确诊断。若暴露源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暴露者可解除隔离。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