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进出口设置要求,关于设置高速公路专用出口的通告

关于设置高速公路专用出口的通告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市交通口岸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市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高速公路通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4日8时起,对我市境内高速出口开设客车、货车、客货混用以及保供通行证专用通道,相关车辆仅可从对应出口通过。请广大驾乘人员提前做好出行规划,根据目的地乡镇从辖区对应出口下高速,服从现场指挥,实现有序通行。

各县(市、区)辖区内高速公路专用出口设置如下:

一、海安市

(一)客车出口:S28海安南;

(二)货车出口:

1、S28海安西(目的地乡镇:高新区);

2、G15海安北(目的地乡镇:滨海新区、李堡镇、大公镇、墩头镇、白甸镇);

3、G15海安(目的地乡镇:开发区);

4、S28曲塘(目的地乡镇:曲塘镇、雅周镇、南莫镇)。

二、如皋市

(一)客车出口:G15丁堰;

(二)货车出口:

1、G15如皋(目的地乡镇:如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东陈镇、磨头镇);

2、S28如皋东(目的地乡镇:城北街道);

3、G15白蒲(目的地乡镇:白蒲镇、丁堰镇、下原镇、吴窑镇、九华镇);

4、G40如皋港(目的地乡镇:长江镇、江安镇、石庄镇、搬经镇,全市危化品运输车辆);

(三)客货混用出口:G40葛市。

三、如东县

(一)客车出口:S28如东;

(二)货车出口:

1、S15如东东(目的地乡镇:大豫镇、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外农/苴镇街道、如东经济开发区、城中街道、掘港街道、曹埠镇、马塘镇);

2、S28栟茶出口(目的地乡镇: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栟茶镇、河口镇、袁庄镇、丰利镇、双甸镇、岔河镇、新店镇)。

四、通州区

(一)客车出口:

1、S19南通西;

2、S15西亭;

(二)货车出口:

1、G15兴仁(目的地乡镇:兴仁镇、二甲镇、西亭镇、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

2、S19平潮北(目的地乡镇:东社镇、五接镇、平潮镇、石港镇、十总镇、川姜镇、刘桥镇)。

五、海门区

(一)客车出口:G40海门;

(二)货车出口:G40悦来(目的地乡镇:常乐镇、悦来镇、四甲镇、余东镇、正余镇、海永镇、滨江街道、临江镇、包场镇、三星镇、海门街道、三厂街道)。

六、启东市

(一)客货混用出口:

1、G40启东南(目的地乡镇:①启东经济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生命健康科技园、惠萍、北新、寅阳/海工园、圆陀角的小客车②生命健康产业园、生命健康科技园的货运车辆③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④有保供通行证的车辆);

2、G40启东北(目的地乡镇:①汇龙、北城区、南城区、东海、南阳、近海/高新区的小客车②近海镇/高新区的货运车辆);

3、S28吕四(目的地乡镇:吕四港镇、吕四港开发区、合作、海复、王鲍、江海澜湾旅游度假区);

(二)货车出口:G40启东东(目的地乡镇:汇龙、北城区、南城区、东海、南阳、启东经济开发区、惠萍、北新、寅阳/海工园、圆陀角)。

七、崇川区

(一)客车出口:G40陈桥;

(二)客车和有保供通行证的车辆出口:G15小海(目的地:商务局备案的34个商超和通农物流);

(三)货车出口:G15南通北(目的地乡镇:城东街道、唐闸镇街道、和平桥街道、任港街道、新城桥街道、秦灶街道、虹桥街道、陈桥街道、学田街道、幸福街道、钟秀街道、文峰街道、观音山街道、狼山镇街道、天生港镇街道、永兴街道、江海街道)。

八、开发区、苏锡通园区

货车出口:G15竹行、G15开发区(目的地乡镇:中兴街道、新开街道、竹行街道、小海街道、张芝山街道、江海街道、老洪港街道)。

九、通州湾示范区

客货混用出口:S28通州湾(目的地乡镇:三余镇)。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4月3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3月26日更新

海安市:0513-88901152

如皋市:0513-87650120

如东县:0513-84113068

海门区:0513-82212707

启东市:0513-83219859

0513-68263770

通州区:0513-86028177

崇川区:0513-85590062

开发区:0513-55095621(白班)

0513-55095620(夜班)

通州湾:0513-81687090

0513-82575530

苏锡通:0513-89196617

南通市:0513-85215801

高速公路进出口设置要求,关于设置高速公路专用出口的通告(1)

核酸采样

(3.15更新)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一览表

(点击获取)

24小时核酸采样服务点

(点击获取)

高速公路进出口设置要求,关于设置高速公路专用出口的通告(2)

来源: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编辑:彭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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