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心调解获当事人点赞(助学子挽回亲情圆梦大学)

金秋九月开学季,莘莘学子又启航“法官叔叔,我已经到学校开始军训啦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让我能如愿上大学,还让我和爸爸重归于好”9月16日,远在北京求学的新疆和田籍大学生小涵(化名)专门打来电话,向和田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李祥亮表达感谢,言语之中透着欢快喜悦,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法官倾心调解获当事人点赞?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法官倾心调解获当事人点赞(助学子挽回亲情圆梦大学)

法官倾心调解获当事人点赞

金秋九月开学季,莘莘学子又启航。“法官叔叔,我已经到学校开始军训啦!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让我能如愿上大学,还让我和爸爸重归于好!”9月16日,远在北京求学的新疆和田籍大学生小涵(化名)专门打来电话,向和田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李祥亮表达感谢,言语之中透着欢快喜悦。

而在一个月前,小涵还是一名原告的身份,因无力承担上大学的费用,而不安无助地走进和田市人民法院,以一纸诉状将父亲刘某(化名)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小涵父母因感情不合,于多年前离异。至此,小涵便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之后,小涵父亲刘某又重组了家庭,与小涵母女便很少联系。因为父母间的恩怨,小涵与父亲的关系也很疏离。

今年7月,寒窗苦读多年参加高考的小涵,被北京一所大学录取。原本令人高兴的事,却让小涵母女俩为随之而来的开支犯起了愁:每年5000元的学费虽然不高,但往返路费、每月的生活费却也不少,小涵母亲体弱多病,其务工收入微薄,根本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结合实际左思右想后,小涵找到了久未来往的父亲刘某,希望刘某能承担自己上大学期间的部分费用。可刘某以自己收入少、还要抚养其他孩子、小涵已是18岁成年人等为由,并未接受小涵的请求。多次上门请求商量也无果后,无奈之下的小涵于7月22日诉至和田市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助其圆大学梦。

和田市人民法院接到诉讼后非常重视,明确不能因为学费而耽误孩子的前程,务必在开学前将案子办结。承办法官李祥亮本着调解优先和维护父女亲情的原则,当即联系刘某了解情况,进行调解。

刚开始,刘某一直拒绝到场调解。为不激化父女俩的矛盾,李祥亮选择“背对背”调解,分开做父女俩的思想工作。劝导刘某应该为女儿的前途考虑,虽然无法保持家庭的完整、也有权利另建家庭,但不能伤害父女感情;小涵虽已成年,但还不具备完全承担支付上大学费用的能力,作为父母于情于理都应当帮助孩子完成学业。同时帮助小涵疏通心结,缓解其对父亲刘某的误解。

在李祥亮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开导下,刘某终于被打动,同意当面调解。调解现场,李祥亮循循劝导,父女俩也坦诚地进行了交流,最终放下心结,于8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重归于好。刘某表示对女儿能考上大学,内心是很高兴的,承诺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尽力供小涵上完大学。小涵也表示了对父亲刘某的理解和感激,以后会继续好好学习,并经常看望问候父亲,尽女儿的孝道。考虑到小涵家的实际困难,李祥亮又积极帮助小涵申请到了1000元的一次性民政救助金, 解决了此次入学路费问题,并鼓励小涵通过勤工俭学、假期打工来维持个人生活。

9月7日,在开学前一天,小涵乘坐火车顺利抵达学校,并按时交纳了学费,开启了全新的大学生活。和田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用真诚和耐心,将这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成功调解,既调和了这段即将破裂的父女之情,又圆了上大学的梦想。

近年来,和田市人民法院持续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水平,在法理并用中依法、温情、用心地做好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将一大批案件化解在调解阶段,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李蓉 侯芳)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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