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

电视剧《天下长河》播出之后,很多观众都被于振甲这个角色气的不轻,下面就盘点一下在电视剧《天下长河》里面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以下内容中提到的于振甲与历史上的于振甲无关)。

一、身为县令,面对灾荒毫无作为

于振甲是桃源县的县令,在陈天一误走桃源县的时候,看到了正在升堂的于振甲,当时桃源县遭遇了灾荒,全县几乎家家断粮,于振甲身为一县的父母官,毫无作为,一点解决的办法也不想,就打算带领着全县百姓一起饿死。

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1)

如果不是陈天一来到,帮他想办法抢了官粮,整个桃源县就在他的带领下全县覆灭了。

二、抢夺官粮以后,忘恩负义

陈天一带领于振甲抢了官粮,可以说救了于振甲全家以及整个桃源县的百姓,可是当于振甲听说有旨意要将陈天一押解河道府时,他马上就变了脸,不容分说就亲手将陈天一拿下。

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2)

这里不是说让你于振甲徇私枉法放了陈天一,但起码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你也不用这么急于表现自己的公正廉明吧,明知道陈天一根本不会跑,并且也根本跑不了,有必要在传旨官面前表现的这么激进吗。

三、河务会上污蔑构陷靳辅、陈潢

于振甲从来没有在河道上的工作经历,并且也没有专研过什么近现代的水利学著作,但是他就敢在御前举行的河务会上大放厥词,对跟自己意见不同的靳辅和陈潢进行人身攻击,说他们修建的减水坝是怪物。

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3)

眼见自己说不过陈天一,于振甲就避开治河工作不谈,开始给靳辅和陈天一乱扣脑子,说这两人是“祸国祸民”,要“置大清于万劫不复”,然后以这些他自己脑补出来的罪名要求康熙“治靳辅、陈潢的罪”。

四、为一己私利,导致水淹三省

由于靳辅和陈天一给了桃源县两万两银子,并安排桃源县的百姓到河道工作,于振甲表面上不再与两人作对,但是当洪水来袭,靳辅等人想让他劝说桃源县百姓转移的时候,于振甲又暴露了他凉薄的本性。

原本桃源县的百姓在拿到了转移费之后,都已经开始陆续转移了,但就因为于振甲的母亲不同意搬走,于振甲就带着那些本可以顺利离开的百姓一起护堤对抗河道官员。

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4)

试想如果当时对面站的不是靳辅和陈潢,而是王光裕、阿席熙那样的贪官,应该早就下令将这些抗旨护堤的百姓全部杀净了。

所以说于振甲这种行为就是为了自己的“孝”名,带着全县百姓去送死。桃源县的百姓倒是比较幸运,遇到的是陈天一,没有被杀。

可惜黄河下游的三省百姓,却全部由于于振甲的这种爆行而丧命。

五、收下百姓买来的女子,并强娶为妻

于振甲母子整天口口声声标榜自己清廉,但是当百姓买下一名女子送到他家里时,他们就这么欣然接受了,并且还强行让这名女子嫁给于振甲。

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5)

甚至在成亲之前,都没有问过这名女子的身世,直到洞房的时候,这名女子才自己说出家中的亲人全都被洪水害死,当于振甲说出自己就是造成这次洪水灾害的罪寇祸首之后,这名女子悲愤的上吊自尽。

在女子死去之后,于振甲还装模作样的有些悲意,而他的母亲则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可见这母子二人有多么凉薄。

六、面对善人颐指气使,面对恶人唯唯诺诺

于振甲心里知道靳辅和陈天一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会伤害他,所以在面对这两个人的时候,或者说是面对像他们俩这样的好人时,总表现的咄咄逼人。

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6)

在对待身份地位不如他的下属时,于振甲更是表现的高高在上,在大结局那一集中,于振甲终于成为了河道总督,他到任第一天就告诉下属,河道府的后院要留给他孝敬老娘,还要将花园给他清理出来,让他用来养鸡种菜,并且节假日他也不会给下属赏钱,那副颐使气指的样子,气的下属直接决定弃官不做了。

于振甲并不是对谁都这样,当他面对索尔图的时候就变得毕恭毕敬,在索额图给他送靴子时,他唯唯诺诺的站在桌子旁边,完全没有了以往的嚣张气焰,可见在于振甲心中很清楚那些人不能惹。

七、刚愎自用,造成黄河大决

于振甲成为河道总督之后,终于如愿以偿的开始了他的“大禹王”式治水方案,结果一年的时间就导致黄河四十八处决口,黄河两岸的百姓刚在靳辅和陈天一的带领下过了几年好日子,结果又都被于振甲害的开始流离失所了。

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7)

以上就是电视剧《天下长河》里面于振甲这个角色所犯下的七宗罪,不知道您是否认同这样的看法?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见解,不妨在评论区中写出来,大家一起讨论,以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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