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欺诈退一赔三的条件(萌猫变病猫买家要求)

花5600元买的宠物猫,体检后发现有疾病,但买主未要求退款退货。几天后,该宠物猫生病住院治疗,买主以欺诈为由,将卖家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并赔偿诊疗费。买主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决,卖家所售宠物猫有瑕疵,但不构成欺诈,卖家赔偿买家9771.1元宠物猫诊疗费。

2021年1月1日上午,袁某在南宁市某猫狗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德文卷毛猫。当天下午,袁某带着宠物猫体检,血常规显示有炎症,耳分泌物检查显示有耳道真菌感染等。袁某将该体检报告单通过微信发给宠物店经营者陈某,但未向宠物店提出退猫、退款。

宠物欺诈退一赔三的条件(萌猫变病猫买家要求)(1)

对于病猫的赔偿,卖家买主各有说法。南国早报客户端 何定坚画

同年1月4日,因猫生病,袁某将该猫送至南宁市某宠物医院治疗。在诊疗过程中,陈某给袁某发送了该宠物猫疫苗接种记录的照片,照片中显示部分疫苗接种时间早于疫苗生产日期,且“医生签字”一栏均空白。治疗两天后,宠物医院诊断该猫患有猫疱疹病毒、猫杯状病毒等,袁某花去治疗费9771.1元。

随后,袁某将南宁市某猫狗宠物店告上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要求退回德文卷毛猫,该店返还购猫款并3倍赔偿,同时赔偿该猫治疗费等。

法院认为,袁某在购买猫时,该猫在肉眼观察上不存在瑕疵。其在领走猫的当天下午,对该猫进行了初步体检,虽然体检报告显示该猫有感染的现象,但袁某并未以该体检报告中的感染情况提出退款等请求。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宠物店存在消费欺诈行为,袁某要求“退一赔三”缺乏依据。

但宠物店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确实存在部分疫苗接种时间与疫苗生产日期不相符的客观情况,不管是否因宠物店内部管理问题所致,对消费者而言,其提供给消费者的出售凭证均存在记录上的瑕疵,故宠物店作为出卖方具有过错,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由此,法院判决南宁市某猫狗宠物店向袁某赔偿治疗猫产生的诊疗费9771.1元,驳回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主办该案的法官认为,当前国内宠物交易市场鱼龙混杂。由于宠物交易属于活体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和服务,宠物的活体性质使得宠物消费领域缺乏明确的质量标准。宠物的特殊属性,加之宠物市场的诸多弊病,导致众多消费者陷入“买卖容易维权难”的困境。

因此,在购买宠物时,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有资质、信誉高的宠物店购买,通过线下交易的形式能更直观地了解宠物的健康、免疫等状况,必要时可要求卖家出具宠物健康报告。同时,也应仔细阅读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合同中涉及健康担保期间与纠纷处理、解决方案的条款,必要时可要求增加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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